2007/12/14

Walk Forever (2007.11.20)

Facebook 上自我介绍中一项是Activities。我有什么户外活动可以填的? 想了一下,就写I can walk forever

我一直喜欢走路的。

没有亲自走过的地方就好像没有去过一样。很久以前跟车逛过旧金山,对之毫无感觉。再加上那天下雨,旧金山成了我厌倦的城市之一。直到今年有机会在这里好好走了一遍,耳朵里还塞着音乐。我终于也不能免俗地喜欢上了旧金山。

现在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大约2.7公里。最初我每天上下班坐Shuttle bus,说不出的不爽。后来开始怀疑这是不是自己和大地的接触不够造成的。那天我急切地盼望下班并走回去,我又找回了自由自在的感觉。从此,我每天就雷打不动地走回去,即使拿着电脑。我走的这条路还算整齐清洁,很争气地没有开店,因此也没有什么人潮涌动的烦扰 ――至多有一两出租车司机在路边草丛方便一下,我目不斜视但满心同情地走过。

我抓到了一两个同方向的壮丁有时和我一起走,边走边聊天蛮开心。但一个人走也很好,这25-30分钟,我可以很认真地听Podcast,比如Bill MaherReal time。把音乐播放模式调在随机,突然听到好久没听到的歌,感觉陌生又熟悉。没来由或有来由地,过去的场景或感觉浮现在眼前,有意思。然后一转眼,住的地方已经到了。

边 走边听音乐可以思考。想想过去,纯粹是为了自娱自乐或自我虐待。想想现在,没什么可想的;而过去其实已经成了现在的一部分。想想未来,我猜我智商太低,在 想象力方面基本就是零,所以什么也想不出来。最后所有思考的结果,就是得出这样的结论:还是不要思考的好。我既然这么多年都没心没肺地过了,那就要将没心 没肺坚持到底。这有益于健康。

这么容易就和萨特笔下的Nausea就有了共同点。

上上周日我打算去鲁班路斜土路上一个卖摄影器材的地方。我还记得从陕西南路地铁站走出来时兴奋和轻松的心情。天伦酒家还在,以前去过的傻乎乎的茶餐厅也在,不过美心那一边都不见了。我拿着打出来的Google地图(是的,我算是上海人)继续走。陕西南路也有梧桐树、有点味道的老房子、还有被拆迁的旧房子。当我举起照相机,对准铁栅栏门里杂物堆边布满灰尘的旧自行车,若干行人停下来看我在拍什么,再莫名其妙地走开。我经过轨道地铁9号线地铁站的巨大工地,大吊车在下午的阳光中彰显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我还偷拍了天桥下聚众打牌无所事事的中年老头子们,不晓得他们在搞什么。

从 摄影城出来,我在黄昏向华灯初上的天色渐变中走回地铁站。我喜欢这样走路,听着音乐,一路东张西望,麦当劳的菠萝桃子派让我感到很温暖。看着陕西南路站的 麦当劳前那个花坛,还有久事复兴大楼的大堂,想起很多年前自己在此频繁出没,时光无痕。我站在那里横拍竖拍的时候,若干兜售假包的贩子围上来,调笑我的相 机是不是有GPS。我昏倒,无谓的回忆到此结束。

除了向来爱好的走路,我也爱上了跑步。

几乎每天晚上跑。唉,这是多么单调的事。但节奏合适的音乐开得足够响,我的脑子里就只有音乐了。我不能肯定我的脑子是在发狂地转呢,还是一片空白。灵魂不知飞至何处,而身体则机械地不会停下来。我不晓得这种状态是否可以叫Trance。阿甘为什么要跑呢?也许是因为跑步可以把一切念头丢在脑后吧。他的智商也许不如我,但领悟比我早得多。

我 喝茶上瘾,每天喝第一口茶都急吼吼地如狼似虎。那是不可抑制的痛苦和抚慰的混合物。不论走路、跑步还是喝茶,这种自己不是自己的主人的感觉有点邪恶的奇 妙。同理,我可以理解甚至偷偷羡慕抽烟的同事们,他们做事做得不想做了,跑出去抽支烟,聊两句或者不聊。看着他们深深吸烟时满足的眼光,我觉得那真是幸 福。

那天,在黑暗的电梯间打算按钮下楼的时候,忽然看见红亮的22数字。电梯此刻正停在22楼。一下子想起来我费城的2204。那还好像昨天,但我居然就被丢得那么远了。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受了点提醒,我靠在墙上,在黑暗里停了一会儿。电梯来了,就赶紧下楼去跑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