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8

既然不是小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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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uploaded by Huan!

在《丰饶之海》第三部《晓寺》中,三岛由纪夫详细描述了主人公的印度之行。绚烂阳光照耀在神圣的恒河上: 人们在河里沐浴、在河边火葬,活人的纱丽和死人的裹尸布色彩都很鲜艳。河面上漂着供花,圣牛透过焚尸的白烟向他望来。由此就有了领悟:越污秽,越神圣。

在《在印度佛教圣地该做什么》中,不丹那位很酷的宗萨钦哲仁波切说,不要以为那些圣地静美如度假胜地。事实上,圣地周围脏乱贫穷,但生老病死正是悉达多产生出离心的现实环境。 证悟并不是被美景感动,而是对人世苦痛的形成正见而超然。

那么,既然不是小清新,那就应该重口味。重口味比小清新更令人向往、更神圣。

2012年去过最重口味的大概要算马来西亚吉隆坡郊外13公里处的黑风洞(Batu Caves)了。

二月去吉隆坡开会,恰逢印度教的大宝森节(Thaipusam)。当地同事警告说,一百万朝圣者将浑身穿刺、涂抹颜色地穿过闹市前往圣地,他们用银针穿透脸颊或舌头,或在背部穿上许多钩子,挂上各种小供品。那时城市秩序会一片大乱,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将在机场附近某酒店足不出户地开会,确保太平。

当地同事是穆斯林,从未凑过此热闹。但我觉得错过这样的混乱实在太可惜了。北京到吉隆坡不是每天都有航班,我就早到一天去凑热闹。

吉隆坡最著名的自然是双子塔,到此一游即可。我急吼吼地上了去黑风洞的火车。这一天是2月5日星期日,而节日在2月7日,车站里已事先张贴好了节日时刻表。

大概是因为穆斯林传统,火车有粉红色的一节只供女子乘坐。有一个貌似东亚的耳机男没注意,上车坐了好几站。看得出他有些诧异,为何周围绝大多数都是头巾女。后来终于发现了玻璃上贴的标识,窘然逃离。

大宝森节是为了纪念一个女神给了Murugan神一把神奇的标枪从而打败了恶魔,Murugan是泰米尔人的守护神。按照我读书时研究斯里兰卡种族冲突的记忆,他们主要分布在斯里兰卡和印度南部。而黑风洞则是印度之外最著名的印度教圣地之一,大宝森节之游行将在此达到高潮。虽然印度教在印度灭了我们佛教,我也没有心存芥蒂,还是乐意见识一下。

出了车站,即见小贩无数。继续走,道路两边搭满棚棚,贩卖五颜六色缀满亮饰的衣服和银色的祭祀用品、还有同样五彩缤纷的糕点小食。满街全是盛装的印度人。夹在棚棚间,有个大亭子, 中间一小间供着个小神像,三两个信徒们排着队接受门口神父的祝福。四周,人们或坐或躺或吃盒饭或聊天。

而俯视这一切的,是个两层楼那么高的绿皮肤长着半鸟半猴脑袋的神,他身材壮硕,表情镇定地用双手撕开了自己的胸口,里头站着一男一女。

好呀,重口味来了。我总是为一切色彩鲜艳的混乱状态而激动。(画外音 ---- 牛看到红、狼闻到血也是这样的。)

黑风洞在半山腰,先要爬上272级台阶,才能进洞。山脚下彪悍地站着个四十多米高、手拿标枪的金色Murugan神像。四周的亭子盖上都是五颜六色的小神像,只是日晒雨淋,颜色有些黯淡。入口处拥了许多印度人,大概是在办理朝圣的手续。鸽子与鸽粪乱飞,地上有无数丢得乱七八糟的拖鞋和凉鞋。上山的人回来以后何以能找到自己的鞋,真是一个谜。

炙烤的阳光下,印度人一身明黄的行头,头顶装满牛奶的不锈钢罐子(难道神爱喝牛奶么?),一步一步上台阶。佝偻的老太拄着拐棍往上爬,每走几级就要休息一下。小孩剃了光头抹了黄粉,令人想起京城名点驴打滚。男人赤裸上身,有一人背影身形妖娆,我某老板后来看到照片颇为好奇地问我,这是女的嘛?

终于我也爬到神圣的洞口。我国各溶洞景点,千篇一律地打上七彩灯光,导游指导着你的想象力,告诉你这个是观音送子、那个是西天取经,讨尽一切口彩,俗到难以忍耐。而这个大山洞里只是洞壁神龛或神庙里供着比真人还小些的褪色五彩神像,还挺低调的。

洞中蝙蝠飞来飞去,鸟粪或人或变质牛奶的臭味与香烛花朵的馥郁混合在一起,气味颇为奇特。满地都是垃圾,包括供品的塑料包装袋和空塑料瓶。黄金周在高速公路和海南海滩留下无数垃圾的某些祖国人民其实也有海外的阶级兄弟。一位黝黑干瘦满头银发一身明黄纱丽的老太太长久地坐在神像边的石头上,她裸露干瘦的手和脚布满斑点,一旁有几只骄傲的公鸡逡巡。前来朝圣的人皆为赤足,与这粗糙的环境相处和谐。

再走几级台阶,里面的洞通天,因此更为光明。除了神庙,就是众多的猴子。猴子们打打闹闹,或下贱地舔着流到地上的牛奶、或聪明地从人手中取走食物。

黑风洞外可以远远看到市中心的双子塔 ---- 这两个世界其实也不是那么远。比起双子塔下的购物商场,这里的印度地摊可是有趣多了,我顶着烈日,流连忘返。

坐火车回到市内,从漂亮的老火车站出来,被对街壮观的莫卧儿式老建筑吸引,我稀里糊涂闯进马来西亚铁路总部的院子,周末居然没有门卫。接着又逛到宏大美丽的现代建筑国家清真寺,他们让我穿上紫色的长袍、戴上墨绿的花头巾,把我变成了一个茄子。

我和同事约在Merdeka 广场见面,乌云压来前最后一线阳光扁扁地照射在摩尔式建筑上,十分迷人。此地为吉隆坡老城的中心,1957年,马来西亚在这里宣告独立。过去的最高法院现为信息文化部,突然一阵暴雨,我们坐在其门廊下躲雨,旁边慢慢积聚了行人和助动车。我虽然极讨厌潮热和下雨,但这种天气让人慵懒停滞,很有暧昧而懵懂的电影感,坏坏地令人喜欢。

暴雨只是一小会儿,我们在雨后夕阳中逛到了中国城。天黑之后,我们来到大宝森节游行起点的印度庙Sri Mahamariamman Temple。印度庙似乎特别注重门面,一层层的宝塔上,各种神人和动物。节日即将开始,庙外停着一辆金灿灿装饰繁复的马车,庙里灯火通明,各色神像虽然长着两个头或有红红绿绿的皮肤,并不吓人。信徒们排着队膜拜圣物,接受神父的祝福。四周,人们或坐或躺或吃盒饭或聊天。

真可惜啊,当我们2月7日在冷气太足的会场里讨论着我们业务的计划和愿景的时候,我想象着有许多许多的朝圣者正以自残的方式从此庙出发,穿过闹市,浩浩荡荡热热闹闹地前去黑风洞。虽然吉隆坡将为此交通瘫痪,祈求好运与太平的传统还是一定要保持的。在如今多变的监管和经济环境中,计划永远跟不上变化,也许魔幻地祈祷与认真地干活儿结果都是差不多的。

又想起2011年5月在曼谷一场暴雨中,我跑去一个Sri Mariamman Temple。第一次见到印度庙的我被色彩艳丽、胸部丰满、肚皮圆滚滚、衣不蔽体的女神们吸引了,她们表情凶悍、手拿尖刀、霸气地蹲在屋檐上。我赤足走过积水的水泥地,走进烛光摇曳的昏暗神殿,先看到旁边一排陶瓷的观音菩萨、关公、弥勒佛,再看到正中间小房间里有个很小的神像。门前一印度神父招招手让我过去,我吓了一跳。他身材壮硕、黑乎乎毛茸茸的,下身只围了块白布。靠近他,我有点压力。他在一旁的盘子里蘸了下,在我额间点了一个红点。

接着乘地铁去和我泰国前同事吃中饭,我也不舍得将这个吉祥痣洗去,直到他给我和那一大碗素可泰面条合影留念才行。在这个佛教国家,既然印度教地位不是很高,在地铁里我这样子多半有些滑稽:那个红点在雨水和汗水的作用下,化开还流下来了。我好像一个打过群架受了皮肉伤的小流氓。想起初中时颇爱印度诗人泰戈尔唯美的诗集《吉檀迦利》,如今种种重口味的印象真不太搭配。

但是重口味到了另一境界,则是在2010年6月的新奥尔良。已经有200多年历史的法国区不但有美丽的老房子、充满灵气的街头艺人、陌生人的微笑、放荡的波旁街,也是吸血鬼故事的多发地段和伏都教的地盘。法国区的边缘有著名的墓园。新奥尔良雨水很多天气又热,为了防止死人在地下腐烂甚至随着洪水浮出地面,棺材都直接放在地面上,外建高大的石屋。这么多年过去了,野草从缝里长出来,也不晓得里面是个什么状况。Brad Pitt年轻俊美时演的《夜访吸血鬼》故事就发生在新奥尔良,原著作者Anne Rice也是本地人。想来既然棺材都在地面上,吸血鬼白天回家睡觉比较方便。

而墓园马路对面,按照旅游书的介绍,应该有个伏都神庙Voodoo Spiritual Temple。我找了半天,只看见一个卖伏都教小玩意儿的小店。推门进去,店里坐着个胖胖的非裔女人在上网,我就问她Excuse me. Where is the temple?

“Temple? I AM the Temple!” 她声如洪钟般地回答我。她的气场好强大,我被她镇住了。她接着不大满意地说,人们都以为Temple是一个房子,思想怎么这样狭隘呢。我赶紧解释,在我们那里,庙确实就是房子;我对伏都教不熟悉,正想了解一下。我突然想起来,她该就是旅游书上说的女神父,是神庙的创始人和主体,不好意思我竟然把她当作了老板娘。(后来上网一查,她还应邀在Nicholas Cage与猫王女儿之婚礼赐福过,不过那段婚姻很短……)

讲了一会儿她终于心软了,往里屋一指,说,进去吧。走廊旁架子上全是瓶子,装着各种颜色的粉末和液体,女巫的家当就该是这样的!而所谓神殿,还是一间铺天盖地放满各种东西的房间,除了非洲面具,也有若干中国元素:瓷观音像、关公像以及烛台之类的。旅游书上说,这些东西放得都有讲究。我觉得吓人倒怪的,赶紧就出来了。

女大师的心情显然已经转好,指着一旁的银发白人男子,说是她的丈夫,追随她的。她又说在全世界各地游历,包括日本韩国(对她来说,亚洲人都是一样的),也包括我曾混迹几年的New Haven,并把她的facebook页面给我看。我恭恭敬敬站在那里跟她闲聊了一会儿,客客气气地离开。

晚上回到旅馆,我觉得脖子后面很疼,照镜子,发现居然有两道暗红伤痕。科学的解释是,新奥尔良天气潮热,我出了太多汗,我的合金项链起了化学反应,磨破了我的皮。但是在拜访过吸血鬼出没的古墓和伏都教女大师之后,我觉得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总之呢,各种各样的宗教,不论靠不靠谱,除了给人希望与慰藉,都是多么有趣的文化呀。每一个多种宗教信仰交融、容忍多样性的地方总是最有趣的。小清新(或者太正统)有时不免无聊,重口味才能让人精神一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