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6

费城之夏(2007.7.15)

7月11日星期三下班后,我又去附庸风雅了一下,去Kimmel Center 一场夏季风琴音乐会。这晚演出的Stephen Tharp据说很有名,曾是曼哈顿的St. Patrick’s Cathedral和St. Bartholomeo’s Church的风琴师。这两个漂亮的教堂我都很喜欢,对此音乐会很有期待。

75分钟连着7首曲子,都不错。但是我觉得听到最好听的风琴都是在教堂里,而且往往是不经意的时候发觉的。我本来只是进教堂感受一下宁静气氛或拍点照片的,然后就突然听到风琴的声音,然后就禁不住坐下来用心聆听,居然就走不了了。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是可以感受到某些瞬间的Chemistry。意外打动我的风琴就是给我很多Chemistry。Yale 的Woolsey Hall的风琴也意外地感动过我,虽然它不是教堂。若干次晚上回去的时候经过那里,听到里面传出风琴声,我就禁不住过去看一眼,从门缝里看见大概是神学院的学生独自练习。我会偷偷溜进去在最后一排坐一会儿或者站在门外听一会儿。

不过在Kimmel Center坐75分钟就比较痛苦。空调太足,冷得要命。坐在那里,我好像可以看见自己身体的热量慢慢地传递到周围静止的冷空气中,我的皮肤渐渐变冰,然后是肌肉骨头,再是五脏六腑。这种感觉颇为奇特。音乐会结束,我走出Kimmel Center,正值日暮。好像是大雨过后,地上的水汽热烘烘地蒸起来,我好像又恢复了活力。

我打算换一条路回家,就先从Locust Street走。以前怎么没注意,这条路很有味道。 曾去过的满墙骷髅的墨西哥餐厅门外的小桌上满是水珠。对面的Saint Mark’s 教堂的红色拱门上头有五颜六色金光闪闪的耶稣及两个圣人的像,居然让我想到广州的陈家祠和阿里山的受镇宫。教堂的花园在雨后看上去湿润美丽。一个店橱窗里有男男女女用电影胶片围在身上S&M的集体照,原来是费城国际同志电影节的海报。再折往家走的路上,我发现一家小店橱窗里陈列了一排排的锅子,墙上挂着无数马克杯。另一个教堂门外放着一堆旧衣服、一个鞋盒和一个拐杖,不知道其无家可归的主人哪里去了。经过家附近一幢搭着脚手架的大楼,柱廊下10多个无家可归的人正铺展开他们的纸箱,打算睡觉。有的是典型的穷困潦倒的样子,有的好像看上去也还好,更有朋克小青年。最近下班回家,总是看见一个Homeless者不省人事地躺在花坛泥土中,另外一个躺在某大楼地上的通气孔上。费城真是废。走到我家所在的Parkway,各国的国旗迎风招展,天色暗蓝,晚霞微红。

昨天周六7月14日天气好极了,我决定去费城近郊的Saint Joseph’s University校园去看看。2点多从Suburban Station坐了R5火车,开始了我的旅程。坐在火车里,觉得这像极了02年日内瓦的每个周末,都这样独自出去探索瑞士,仗着我有火车月票,有时候路见美景就临时改变路线下车了。

很快到了Overbrook小站,我走到City Avenue上,路旁的电线杆上飘着红色SJU的旗帜。暑假周末,这个天主教Jesuit(耶稣会)大学校园,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只有我和我的小毛羊。灰白的老式尖顶房子有点像普林斯顿。反正门没有锁上,我就闯进去看,房子里面谈不上古色古香,日光灯的颜色和长长的走廊好像Yale医学院,空无一人的气氛则像神学院。红绿相间的运动场让我想到UC Berkeley,剧场里一个小男生趴在舞台上准备地上的布景。大树下的小松鼠严肃地站着,小坡上的蒲公英好像就在等待那关键的一阵风。墙脚下花坛里的各色雏菊和君子兰或是怒放着,或是已有些开过了头。

City Avenue两边都是校园,一座石桥越过马路将两边的校园连了起来。马路对面的校园风格比较不同,一幢幢比较彩色的小房子长在草地上,与郁郁葱葱的大树相映成趣,门口还有很多粗木板搭起来的雕塑。一幢红屋顶淡黄墙的小房子面对着一大片草地,大树的树荫下是两张木头的野餐桌,一片恬静。这天ipod开的是随机播放的模式,听到很多平时不常听但是很好听的歌,都算是惊喜。这样的周六下午,这样的凉爽夏天、这样的金色阳光、这样的微风吹拂,我在树下大脑空空地静静等待下一首歌。这样的瞬间也就是永远的境界了。小毛羊作为主角,被拍了很多照片。我把军绿的灯心绒包包放在木桌上----包上挂着的那串玉石小炮仗好像还是中学时候和Lina一起买的---- 让小毛羊躺在包上。它看上去“荡手荡脚”地舒服极了。哎,我也走得有点累,想在这里睡一觉再回去。不过,它不就是我嘛?就算代表我睡过了罢。下了很多次等下一首歌结束就走人的决心以后,我终于离开。又经过一幢黑灰色的石头房子,墙角开着紫色的绣球花。门廊上爬满常青藤,大阳台上摆着两个木头椅子,好像昨晚有两人在此畅谈人生。

我停停走走地往火车站去,一路上看见草地、特别的房子和教堂都要过去瞅一眼。路边有块木牌说,始于1892年的Overbrook农场是历史古迹,不过我也没有看见任何农场的遗迹。到了火车站附近,突然发现一个箭头指向Saint Charles Borromeo Seminary。离火车到来还有20分钟,我决定再去探访一番。透过路边高高的树丛,我可以看见树后的大草地。然后,树丛变成了黑色的秀气栏杆,大草地后有雄伟的教堂高塔和房子,一个高高的教士立像站在前头。再往前,我发现大铁门居然开着,就很自然地走进去。远处的门卫没有任何反应。我走近那些充满宗教味的大房子,发现右侧浓密的林荫道通向另一幢长长的大房子,林荫道的尽头是它中间的正门,门口花坛上站着一个教士的塑像。这里对称得真美,不过太肃穆了一点。我决定在这里慢慢看慢慢拍照,火车赶不上就等下一班。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老头警卫开着保安的车在我面前停下,客客气气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说不用,我就到处走走看看。他问你和谁一起?我说我和自己一起。(呵呵,我蛮好说,上帝与我同在,他大概要昏倒。)他说这是私有场地,不好随便进来的。我说,哦,让我最后再拍一张就走。他说好的。嘿嘿,虽然这下没有机会拍特别角度和细部的照片,但此地广阔,全景已经到手。我有大摇大摆混进人家校园的癖好,拿着照相机在屋内屋外大拍特拍,甚至还跑到哈佛教室里去给照相机充电,并在黑板上留下墨宝,被抓到可是头一遭。今天写这个blog,上网一查,这个有175年历史的学校是培养天主教神父的,只有男生。难怪我这么快就暴露了身份。

看看时间,估摸着我正好能错过火车,除非它晚点。早晚我都无所谓,我就也懒得赶,照样停停走走。接近车站,远远看见火车正好开走。车站边的小饭店看上去破败危险,我就不想进去打发这突然多出来的一小时,就往车站后头走。我不能肯定这个街区是不是很糟糕的地方,除了住宅以外,就是一些停业的干洗店和黯淡的便利店,找家可爱咖啡店打发时间的念头落了空。我就在一个小山坡上外表还体面的教堂台阶上坐着,身边是一丛白色雏菊。我爱极了此刻的温度。

近7点的时候,我乘上火车,很快回到费城Suburban Station。我牵挂着那日风琴音乐会后所见的15街和Locust Street的街景,就决定一鼓作气过去拍照。路上看见City Hall白色钟楼映在另一幢大楼的镜面外墙上,规律地碎裂弯曲,效果奇异。接着又走到Broad Street上拍了一通。想起13街和Walnut上的裸体巧克力Cafe,决定有必要去拍它一下。一路上发现一些老建筑其实很精美,以前很少抬头看而已。在公车车站看见费城未来城市规划的海报,博物馆到City Hall这条Parkway(也就是我住的这条路)将变得更加流光溢彩。我把它拍下来,以后要拿着它来对照检查。然后顺着Walnut往西走,街上的商店已经关门,人们在餐厅外的人行道上吃饭。19街的附近Rittenhouse Square小公园也是个充满生命活力的所在。草地和长椅坐了不少人,脚边是他们的小狗。多么惬意的周六晚上呀。既然已经是19街,何妨再多走一点,22街和Market就是我最爱的Trader Joe’s。一路上我多次绕道,为的是拍一些奇怪的小巷小房子或者神秘老教堂。22街上有College of Physicians,这个医学院有个阴森另类的Mutter博物馆,我曾写过游记《橡皮》一篇。街角有个救世军的店,背后有接受别人捐赠衣物的箱子,我眼看着一个老黑从那个小洞钻了进去,只露出两只脚在外面……唉,费城真是废。

我承认我热爱逛超市。Trader Joe’s是我最爱。Trader Joe这个老船长似乎永远在周游世界寻找好吃而特别的东西,它卖的食品很多直接来自世界各地,比较健康,但又物美价廉,与美国的其它千篇一律的超市非常非常不一样。我每次去总要买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拿自己做实验。更重要的是,这家连锁超市在每一个亲切的细节都透出了对生活的热情。木头的墙、身穿夏威夷风衣服并往往有纹身的年轻店员、每个check out的柜台都是费城的路名。价目牌都是手写的,还有几句评语,描述特色好处或烹调方法。它寄来的广告册印在新闻纸上,用的不是照片而是铅笔水彩画,对东西的介绍不是光标个价钱就好,而是啰里啰唆充满感情地写一通(颇有我的派头)。我喜欢它的全麦Bagel (配上草莓Cream Cheese)、巧克力豆奶、Rice Pudding、提拉米苏、绿茶冰淇淋、还有Prosciutto Ham。这些简直是天堂的必要组成部分。我总在Trader Joe’s 感到生活简单而丰富,而这就叫做快乐,我经常会心一笑。

我在Trader Joe’s 偷拍了几张照片,又买了一堆吃的出来,看见满天紫红的晚霞,远处丑陋的Amtrak总部显得也不太丑了。我觉得我可以再坚持一下,绕远路走到Parkway上去,这时的夜空正是最美的深蓝色。像我这样去超市带大照相机的人想来也不多,带着一堆Grocery继续走路拍照的人想来更少。Anyway, 有我的毛羊陪着我傻,我再傻再累也不在乎。我至少又在Logan Circle的大喷泉那里为了拍照呆了半小时。许多小孩在喷泉里玩水。谁能想象这一带以前是个牧场,而这个小公共广场曾是埋人的地方,1823年举行了最后一场公开的绞刑。

9点40分,我终于饥肠辘辘地回到了家。上楼之前还给我们前台的小伙子拍了照。其中那个黑人小伙子看到我总会灿烂而憨厚地一笑,露出很白的牙齿。

有意思,我就这样在外面泡了7个半小时,除了火车上和大树下的几十分钟,我一直不停地走着,拍了无数的照片。这不完全是我计划的。之前7月9日星期一晚上很奥妙地经过了Saint Joseph’s University, 看见灯光照着古色古香的房子很好看,我才突发奇想来拜访它一下。再以后,全是贪心的我不怕累不怕饿地想尽可能地用照片重新整理回忆制造假冒的永恒而已。

很多很多年以前的7月9日该是高考刚结束吧。这就是不写blog的坏处了,我对那时候的回忆一片空白。难道真的像梁咏琪悲哀而讽刺地所唱的那样:回忆像旧的报纸,明天就一文不值?

不是这样的,我从小学到研究生的某些本子考卷以及笔记都还在。上面有我的心血和墨宝,也有老师的,应该还有与之相连的旧氛围。我其实也不会把它们拿出来翻看,因为我有的只是现在和未来。但现在的我是过去的我积累而成的,这些都是证据啊,以后可以放到我的博物馆里。

心血来潮看看过去的blog:

2002年的7月我在日内瓦,5年前的今天写了一个blog赞美生活中的音乐:《Europe in Music》,凑巧地写了一通关于风琴的感受。

2003年的7月我在New Haven,4年前的前天在回忆《我的毕业典礼》。

2004年的7月我在香港,3年前的今天跑到兰桂坊正义凛然了一把:《香港有人》。

2005年的7月我在费城,被资本主义折磨得半死:《C’est La Vie》。

去年的7月我在Charlotte, 那里够无聊,连法国大革命都只是《反高潮》。

昨天在SJU校园看见一个日晷,刻着Tempus Fugit。时光飞逝啊。夏天一个一个地过去,我自满地认为自己还是在不断进步。我指的不是生命中表面的东西,超越学业或工作等等,而指的是对自己的了解。人是有点贱的动物,有些道理和领悟是讲不听的,一定要经历一遍才行,否则就永远不会懂。失败也许比成功更伟大,失去也许才是拥有更多。我期待着明年的夏天,到时候我要看看我在做什么,又有了什么新的领悟。

2007/07/07

撞破车大赛和智慧的蝴蝶 (2007.7.6)

自从我回到费城,天气极爽。这样美好的夏天一刻值千金,呆在屋子里是一种犯罪。所以,就像监狱里的犯人期待放风并向往自由一般,我不择手段地要出去。

我的老板有四个小孩,也是个很有趣的人,他自然知道暑假哪里有比较好玩的地方。某日大家一起吃左宗鸡中饭的时候,这自然就成了话题。他提到了Demolition Derby。听他的描述,这是一件超无厘头的事,正合我口味。回来一Google,不久以后在70 英里以外的Quarryville就有这样一场撞破车大赛,以庆祝美国的独立日。因为只能买当场票,老板还自告奋勇地打电话帮我们去问至少要提前多久到,才能确保有位子不至于白跑一场。

6月30日星期六下午4点多,韩国同事HA和我就上了路。打出来的Google Map一 路把我们带出了费城,来到了宾州的乡下。天很蓝,阳光很金色,路边的农田和山谷很碧绿,黑白相间的公奶牛和母奶牛们懒散地躺在树荫下打着哈欠小憩,或者三 五成群地聊天,说到激动之处,摇起小尾巴。这样的景象让我想到德彪西的《牧神的午后之序曲》。这支令人陶醉的管弦乐曲子根据象征主义诗人马拉美的同名诗而 作,在悠扬的笛声中,牧神做起了春梦。曲子神秘优美,可望不可及,半梦半醒地暧昧。Amish人住的房子外,高高的竹竿上晾着的布衣服迎风飘扬。我们在田间小路上蜿蜒前进,对面偶尔过来Amish人的马车,在我们放慢车速让他们的时候,里面的人向我们点头致意。

我们的目的地是Buck Motorsports Park,车就停在场外大片的草地上。场内人已经很不少, 绝大多数是附近农民,全家开着SUV就 来了。为了找个好的角度拍照,我们很有侵略性地见缝插针,在看台上找到位子坐下。在等比赛开始的当儿,看周围的人就已经很好玩了。很多人比较粗壮,光着膀 子纹着身。跟他们比,我只有手臂上的那个蜘蛛般的疤可以媲美。也有很多小孩子来看,看来大人不介意暴力成分。看客中居然也有一群Amish人,小男生金色的蘑菇头,脸晒得红红的,穿着松松的白衬衫和背带裤。小女生带着白色的帽子罩着长发,穿着简单而保守的长裙。---- 而我们是全场唯一的亚洲人,而且还很典型地拿着照相机。可能我们比Amish更新奇一点。

我们面前是一块长方形的泥地,水泥护栏上还有网兜着。7点钟,主持人让大家站起来,带头唱国歌。大家向有家人在战场上的人致敬,然后再为战争中伤亡的人默哀一分钟。在安静中,传来若干距离以外老墨哇啦哇啦的西班牙语,也难怪这会招致美国人反感。

终于,6辆废铜烂铁一般但又被漆得五颜六色的破车们在观众的掌声中、在我们的满心期待中,雄赳赳气昂昂地驶进场地,分别停在场地的两头,车屁股都朝着场中间。选手们很骄傲地从车里出来,站到车前盖或车顶上,挥舞着小国旗。

接着,选手各就各位,1-2-3开 始!他们加大油门倒车,往场中央冲去。砰砰砰,车屁股们撞在一起,立即变形。然后他们就自由地斗智斗勇去撞别的车。说是自由,可不是真的自由,因为他们要 受到破车性能的限制。不过,这些破车的性能是比想象的好很多,已经没有什么形状了,居然还可以这样横冲直撞。很快,场上一片混乱,撞的时候,泥土还飞溅到 我们身上。撞得起了火就开始烟雾弥漫,场内裁判员赶紧拿了灭火器去灭火。渐渐的,破车一辆接一辆地瘫痪,裁判冲过去把车上绑着的一个竖着的木棍打倒,以作 标识。撑到最后的那辆就是胜者。胜者好像还有拿到一个奖,似乎是个模拟小金人。

然 后拖拉机进场,把瘫痪的车拖走。下一轮撞车大赛再度开始。当场上只剩下两辆车,他们都聪明地只用自己的车屁股去撞别人,同时又躲来躲去,久战不见结果,观 众就起哄。有的选手比较野蛮,故意去撞人家司机那一侧的车门,遭到场内裁判的警告。有的车比较不幸,比赛一开始居然就开不起来了,被对面冲过来积聚了很多 冲量的对手撞个正着,堵在角落。顿时,该车的长度就缩掉了三分之一。

中场休息后,天色渐暗,探照灯下,骁勇的选手们再接再厉。最后一场小车撞的场面最火爆,燃烧比较严重,弄得漫天白色烟雾,好像电影里一样,看得很爽。

这个比赛应该很危险,奇怪的是,他们唯一的防护措施就是带个头盔,还有若干选手是女的。爬出车来,看上去好像什么事也没有。不过,我好像是看见有一辆救护车开走。

我在写这个blog的时候,查了一下Wikipedia,对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Demolition Derby是很多乡村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50年代发源于美国。怪不得有一辆破车身上漆着Redneck Racing (乡下人赛车),说得很贴切很生动。主持人则在开场时说,我们是全世界极少数会有这种活动的国家,应该感到很幸福。

比赛用的最多的是60到70年代造的美国车,比较大比较重比较耐撞。据说,1964到1966年Chrysler Imperial的耐撞性到了传奇性的程度,所以不准参加比赛。(我有意买一辆这车,谁有转让?)比赛用车一般从垃圾场等地买来,不到500刀。由于60-70年代的车供应渐渐减少,80年代比较小的车也多起来,车比较灵活,比赛更有看头。一般情况下,破车赛后修修补补还可以再比几场。比较另类的版本还有联合收割机、割草机和校车。(我想看我想看!)

为了降低比赛危险系数,参赛车辆全都没有玻璃,还事先拆掉了一些内部装饰等不必要的东西。车辆外部也有改装,比如把车门焊住,改变电池和油箱的位置,有助于提高撞车性能和耐撞性。比赛场地不大,而且多半是事先浇了水的泥地,这样可以降低车速,减低危险。

这样看来,虽然Demolition Derby这个概念非常无厘头,但还是事先还是有所准备的。

比赛结束后,天空中放起了烟火。我们走回停车场,准备开路回家。这时候大约晚上10点。月亮升起才不久,又大又圆,低低地挂在天上,居然是橘红色。我望着月亮发呆,不敢相信它是月亮。

Google Maps指示回去的local路和来的时候不太一样,我们反正老老实实照着开就行了。巨大的月亮照着田间小路,路上只有我们两个,好像很刺激。我希望看到一座小山,山顶上一只野狼望月嚎叫。不过, 也许我们就是月圆之夜的两个狼。

开了一阵子,就发现要找的路口没有了,里程数也不对。我们停到两条交叉小路口的大树下,研究地图,我则用两条路的路名在blackberry上查我们的位置,可惜都不知道自己在哪个县城。我们怀疑我们大概错过了路口,就又开回去,但还是没有。这就开始了当晚摸索。

我们看到来时经过的路,打算按原路返回,只不过我们的脑子都不是很好,倒推需要狠狠地动一下脑筋才行,动出来也不是很肯定。而且,我还在使劲地动脑筋的时候,HA早就把弯也转好了,我也就放弃了。很快,原路也找不到了。我们来来回回开了一阵,总算开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住宅区,路边乘凉有几个老墨,我们就问他们,就问如何到大一点的US-30E。可惜指示复杂了一点,我们开始还记得,后来又忘了。再后来,我们基本上靠直觉决定向左还是向右还是向前。来到一个加油站,我进去问店里的伙计,那个老印一脸傻笑地一问三不知,不要说不知道怎么到费城,加油站出去的东南西北也完全不知道。我就问他这个加油站的地址,在blackberry的上的Google maps上确定了新的回家路线。

可惜,开了一阵子又不对了。HA似乎是一旦看到希望,开始觉得有把握,就不管地图的指示了。而我,因为不够自信,觉得好像不对的时候,也没有及时说,只是看着blackberry,半怀疑半乐观地认为这大概也是一样的。我们其实错过一个路口,开到了US-30 E Business,进入了一个叫Coatsville的地方的downtown,而我们应该在US-30E开,从这个小镇的头顶上经过。我们再原路返回,看见路边人家院子里大牌子上很大的数字,想来这是门牌号,路名就是路名,而这个镇大概就是Coatesville,我们应该还在美国的宾州吧,再一次用blackberry确定了新的回家路线。

终于,这次不再有波折,凌晨一点回到了费城。去的时候,用了1.5小时,回来用了3小时。离开的时候,大橘子一样的红月亮低低地挂着,到达的时候,圆圆的大月亮洁白如玉,很高很高。它虽然颜色变了,却始终沉默地微笑着,看我们寻找回家的路。

回想这一日的经历,本来想再搬出弗洛伊德的死本能理论分析一下Demolition Derby,又觉得没有必要。还是找路比较有意思:

迷路的时候,我一点也不着急,因为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们会找不到回家的路。(领会精神就好了,我不确定这次多重否定有没有搞错),只是觉得一次又一次的弯路让我们这晚变得更加幽默――况且愈夜愈美丽。每到一个陌生的新地点,我只想找到当地的确切地址,用Blackberry上的Google Map重新计算新的路线,而不太想U -Turn回到原点重来。

昨天走在路上听了Yale 2007年研究生院毕业典礼一位教授Marie Boroff的发言之Podcast。(我毕业那年一定也有个智者给我们临别赠言的,可惜滂沱大雨中,我们什么都没听见没看见。)。这位研究诗歌的老教授引用了叶芝等人的诗句,运用了意像以及一堆生词,给毕业生建议:尽你所能,其它认命。在每日延续的生活中,有三大要素:Attention,Detachment 和Gaiety。集中精力做自己要做的事,同时也关心生活中的别人。要对功名利禄态度宁静淡泊,对生命的沉重(Gravity)和轻逸(Levity)有适当的平衡。世事变换太快,快得令人难以防备,但偏偏就要乐在此过程中,这就好像站在海水里,让浪头打过来没过头顶的时的那种特殊的快乐。经历生命中各种不爽的后,依然保持对生活的热情,这就是Gaiety。

叶芝说:Wisdom is a butterfly and not a gloomy bird of prey。智慧让人看清看轻很多事情,让人可以像蝴蝶一样轻轻松松地飞来飞去。又像一只飞上天的气球,飞得越高,看得越远,东西都变小了,变得无足轻重。

我虽然还会经常迷路,但我想路总是有的,即使我现在不晓得通向哪里。我也发现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比较有趣,变化多端,超过我的想象和控制;我不多想,也没什么害怕和担心。尽我所能,其它认命。

P.S. 下面就是这篇八九分钟的演讲:

Marie Boroff, the Sterling Professor Emerita of English:

If I intended to address you today about the long-term trajectories of your careers, I would say what I have said in the past to a number of your predecessors: “Do the work that only you can do, and leave the rest to Fate.” I still consider that good advice. But what I want to talk about today is not the long haul but the continuity of living that unfolds as, day by day and hour by hour, we create the future. It is an uphill slog that I privately call the glass mountain, and I want to commend to your attention three skills, or faculties, or tools, that are helpful as we try to meet our daily quota of ascent. Each has many names; the names I have chosen for this occasion are attention, detachment, and gaiety.

The faculty of attention might be visualized as a searchlight mounted on a swivel. Such a device is in the possession of every one of us. Since we own it, we should be able to control it completely, but in use it proves refractory: the light we train on the chosen object tends to grow feeble, like a flashlight battery wearing out, or, worse, it veers off in unanticipated directions. The poet William Butler Yeats wrote “Hands, do as you’re bid: Bring the balloon of the mind That bellies and drags in the wind Into its narrow shed.” All of us struggle with that balloon as we do the kind of work we do, confronting the written page or, more laborious still, the blank one. But attention matters at least as much in the human interactions that take place away from the desk. The French mystic Simone Weil said that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of all is the ability simply to ask another person “What are you going through?” To ask, and mean the question fully, and give our full attention to the answer.

If attention bears down, detachment rises up. When we have it, as they say in space travel, we have liftoff. If attention is centripetal -- concentric in that it involves concentration -- detachment operates as a widening circle: the higher our point of vantage, the wider it becomes. From that rising vantage-point we see ourselves, first life size, then gradually growing smaller. With increasing detachment, the heaviness of gravity gives way to levity.

I am reminded that Yeats, the poet I quoted earlier, also said that “Wisdom is a butterfly and not a gloomy bird of prey.” That’s an insight I value greatly, yet I think that the gradient from information to knowledge to understanding to wisdom involves a changing balance between gravity and levity, such that gravity – the bearing down of attention -- prevails at first and levity – detachment from the work of paying attention and the achievement that results from it –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Eventually we have to drag the balloon of the mind back out the shed and ride upward with it so that we see the world in all its vastness and ourselves in all our insignificance.

My definition of gaiety is perhaps a bit eccentric. I mean by it the capacity to take pleasure in the continuous inundation of the individual human consciousness by change in a world beyond our control -- something like the pleasure of standing in the ocean and laughing as the big waves break over our heads. Thinking about this kind of gaiety, I think not of Yeats but of Wallace Stevens, in particular his indispensable poem “The River of Rivers in Connecticut.” By the river of rivers, Stevens meant the incessant flow of consciousness – what he would have called imagined reality – that accompanies our lives. He begins his poem by invoking “a great river this side of Stygia,” – that is, distant from the realm of the dead adjacent to the river Styx. He goes on to say, “In that river, far this side of Stygia, The mere flowing of the water is a gayety, Flashing and flashing in the sun,” and since the river is local as well as universal, belonging to Connecticut as well as to the cosmos, he adds a touch or two of local color: “The steeple at Farmington Stands glistening and Haddam shines and sways.”

Stevens was in his seventies when he wrote “The River of Rivers in Connecticut.” It is obvious that this third faculty, or gift, that I am talking about has little or nothing to do with the unthinking high spirits of a puppy or a small child. It belongs rather to those old enough to have seen misfortune and endured affliction and yet retained their zest for life. I think of the gaiety of Mozart, writing music for the comically amorous duet of Papageno and Papagena, in The Magic Flute, only months before his death. Or we might contemplate the gaiety of the great Japanese master of painting and drawing, Hokusai, who at seventy-five, having produced literally thousands of sketches, wrote that he had finally “learned a little about the real structure of nature, of animals, plans, trees, birds, fishes, and insects” (quoted in Michener, p. 20), and that he hoped that by the time he became a hundred and ten everything he drew, “be it a dot or a line,” would be alive. He signed this statement “Old Man Mad about Painting.”

Or, lest we become awestruck and stiffen into a solemnity inappropriate to this occasion, let me quote a bit of gaiety from the later poetry of Robert Frost – who knew, if any poet ever did, how to season gravity with levity: “It is nothing to me who runs the Dive. Let’s have a look at another five.”

Gravity, levity, gaiety. I hope the years to come will see you working attentively when you need to, remembering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other people in your lives, viewing your own accomplishments and honors with detachment, combining gravity with levity in due proportions, and contending successfully, at least part of the time, against a world that will do its best to squeeze the gaiety out of you. And, if I may repeat the advice I referred to when I began, I urge you to do the work that only you can do, and leave the rest to fate.

2007/06/27

我的地盘(2007.6.26写完)


在上海的日子,我基本每天去上班。其余的时候去了福州、厦门、北京、台湾和长春。花开N朵,先表上海这一枝。

5月9日去签证坐在那里傻等的时候,瞟到几个大学生手拿大学offer也在等。等到签出来,他们的人生,包括学业事业和碰到的人,就要变了,就要变了;如果没有签出来,走的又是另外一条路。但尚未发生的二选一,又如何比较。想起我那时候,签出来了,既对未来有憧憬,又对离开颇为不爽。一切好像还在昨天。除了蛮力变大智力增长以外,我基本上还是那个老大加毛羊的腔调,最多是愈演愈烈罢了。这天晚上和妈妈同学一家吃饭,她的女儿今年要去Yale读本科了,有出息。我充满时差困倦地吃饭,心想,哦,又一个妈妈送出一个流浪的人。

终于盼到了5月11日周五和小喽啰碰头。我摆老大的派头,捣浆糊地要求花生来接我。结果,这个东北人就派了小zhu来。到了公司楼下,他用手机指挥我往哪个方向看,我拼命地往众多等候的出租车里看,结果在一辆蓝色的不供出租的黄鱼车旁看见了他,原来他也开始自己拉车了。聚会的地方叫楚湘苑,装修还蛮有趣。花生还是第一次把他的儿子领出来供大家观赏亵玩---- 小花生还是蛮好玩的。接着去了一个叫大拇指广场的地方,让我大吃一惊的是,那里居然有一个和费城一模一样的红色Love模型。费城的爱是Brotherly Love,这里不知道爱的是什么。天气凉爽,我们就坐在酒吧室外,喝酒聊天并对邻桌人等的举动评头论足。

5月12日周六下午,上海分行同事在复兴公园的钱柜唱歌,我也同去。说出来大概很难让人相信,我活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到钱柜唱歌。美国穷乡僻壤的,当然也没什么花头。―― One Night in Beijing是我的最爱,嘿嘿,我要改行学唱京剧!之后我们去新天地。我其实不是很喜欢新天地,看上去挺精致,也有老上海的味道,可是感觉做作。我们去了个叫CJW的地方,算是有现场爵士听,水平一般。我本来就不是太热衷酒吧的人;如果想的话,气氛和情绪在哪里都可以自己创造。不过我比较喜欢北京的后海,那个湖是真的。北京的众多地名每个听上去都像景点,又亲切又酷,比如说什刹海。我想,我上辈子跟这里一定有点关系。另外,南北朝的北齐开国皇帝也叫高欢,但他跟我没关系。可是,我的老板之一在向人介绍我的时候,总是喜欢提到这一点,并加上一句,这是一个暴君。

5月19日和LJ吃了一顿中饭。时间过得真快,2001年我初到美国,就是这位热心的学生会主席把我从JFK带到New Haven的,所以他是我见到的第一个Yale的活人,也可以算是我在New Haven种种劣迹的证明人之一。毕业以后他去了纽约州,但在4月的时候,他就和他的HP一同搬回了上海,这也是他们出发的地方。3月的时候,我们还在纽约吃饭,一转眼,我们又在上海见面了。生活真有点转圈圈的感觉。

6月2日星期六,我和爸爸妈妈顺便去了一次科学会堂。这个安静的老房子在闹市区的一角,每个厅都以中国古代科学家的名字命名。在妈妈的怂恿下,我躲过门卫的视线,偷偷跑上二楼拍照。雁荡路的鲜得来排骨年糕味道不错,而小南国的葱油饼好吃得我要疯掉。

6月3日星期天,我们去了Eric家大吃一顿,包括纯正的陕西拉面。我们很多年前来过这个兔子窝。

6月5日,我和爸爸妈妈去了七宝。这个北宋遗存的古镇有古色古香的房子,卖各种吃的,包括著名的羊肉,还有小桥流水。很意外的,看见路边有卖麦芽糖,两个小棍子绕来绕去,一丝丝的。现在叫它绕绕糖,小时候上海话叫它“晴糖”(我不知道怎么写)。那时候我觉得它好吃极了,可是家里大人不许,因为路边摊脏,这种糖还粘灰,所以我只能沾沾同学的光。唯一一次,我没有交出大人叫我去买盐找回来的三分钱,并将这财富正大光明地藏在家里某个柜子里的一个瓶子下面: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后来,某天放学,我在小学门口那个摊儿,用这三分钱买了“晴糖”。心中颇为恐慌,生怕被人发现,没有花很多时间去绕这糖玩,就如同猪八戒吞人参果一样地把它吃了下去,消灭了罪证。那个老头摊贩的铝罐和自己狼吞虎咽的动作,我还清晰地记得。

那时候,老大还没有成为老大。看看我的今天,这说明,人发展的潜力是无限的。

这次回家,当着妈妈的面,我向舅舅要了根烟试着抽了一下。熊猫香烟,据说是邓小平抽的,我要试一试。妈妈居然一点也没有表示反对。她现在大概也同意我,什么事都要试一试。我缺乏比较,熊猫香烟似乎比较醇厚,不太冲。这一定比我们复旦寝室里关门关窗拉上窗帘第一次抽烟所尝试的小卖部卖的最便宜的大前门要好很多。

说起复旦,我几次经过家附近的华东理工大学校园,晚上也曾过去散步。大草坪、毛主席塑像、梧桐密布的林荫道、夜风的温度和路灯的亮度,都让我想起了母校。

6月6日,经过的地方有上海音乐厅(我第一次去)和西藏路上的沐恩堂。沐恩堂离南京路这种热闹地方这么近,我很想再进去感受一下它的宁静,但铁门居然关着。我们看见一个工作人员从外面回来,把手伸进铁栅栏,从里面把门打开,进去之后又把门关好。我有点效仿他开门的冲动,但最后还是没有,怕被轰出教堂。

6月8日下午溜出来和亲爱的Iota喝咖啡。晚上,与Yingying和XJ吃了豆捞小火锅,真好吃。上海真是日新月异,上次回来我们接头的那个地铁站好像还叫石门二路,这次叫南京西路。曾经布满小吃的吴江路据说在整修。

6月9日上午和亲戚吃了一顿中饭后,晚上接着和ZYH吃。中间懒得回家,就在陕西南路那个星巴克像要把牢底坐穿一样地等。我以前上班的久事复兴大厦就在马路对面。最后和他在茂名南路上一家小小的葡国餐厅吃饭。楼上的一个角落有一对男女在约会,嗯,这里情调不错。很可惜,这个小餐厅经不起老大和ZYH吃饭时胡说八道的折腾,浪漫气氛顿时就没有了。这一天好像也是高考结束,后来又上来了一大家子人,庆祝一个考生磨难的暂告一个段落。饭后,我一个人回到那个星巴克,听老板的教诲。坐在窗边的位子上,看淮海路上人来人往。当然,久事复兴大厦里出来的人不会再有我。

其实,上海很多地方我都从来没来过,就算来过也不认得了。老马识途般的地方就是陕西南路地铁站那一带,可以不动脑筋地进地铁站、下楼、乘地铁----然后突然发现,哈,我怎么已经上车了。地铁开走的时候,听到地铁风吹起的声音,看着站台上那些椅子倒退,想起我以前在那里也是坐过的,坐在我身边的又是哪些人?他们现在这一刻在哪里?在做什么?发生、回忆、忘记、想起的循环真是奇妙啊。

现在HH已经搬到遥远的张江,久事复兴大厦的18楼不再是我们的地盘,不过它门口的台阶还是我们的。在我笔下,Eric从西方圣界落下凡尘,就跌在那个台阶上,睁开眼睛看到天上的月亮在对他微笑。很好,很好,他上辈子的油饼仙女这辈子化为拉面仙女。楼下的麦当劳也在,这是以前下午溜出来吃辣鸡翅的地方;麦当劳门口的花坛也在,这是以前所谓加班结束吃冰淇淋的地方。我们简直就是一群小流氓。以前每天吃中饭的特级酒家美心已经没有了,我们曾说要退休后在此相聚吃小点心的,看来以后只好换地方。不吃小点心也可以,因为我觉得别处的小点心都不如美心。淮海路再往西一点,是色彩鲜艳的Mister Donuts (美仕唐纳兹),有时候下班后也会去那里。这个日系的甜甜圈,在我出国前就存在了。没想到,前两年在台北刚刚开,引起轰动,人们居然排队买,有趣。

老地方有的还在,有的不在了。但我很满意我的小喽啰和朋友绝大多数还是小喽啰和朋友,即使我们没有像以前那么经常见面说话。

这次回上海那么久,因为无法忍受堵车的痛苦,我经常选择地铁上下班。很久没有在拥挤人群中战斗的经历,我有些陌生和软弱。但很快地,我也习惯了在地铁中取得立足之地,并用Blackberry 写email记录所见,发表评论。这就是我偶然地铁或电梯坐过站的原因。

6月16日,我经由旧金山飞回费城。这次在国内总共呆了6周。本以为这次回去总算没有生病,令人宽慰。可是我一回到废城,就又开始咳嗽了。有的人似乎被我传染到,有的人则是在装: 让老实的老大还真的内疚了一下。我一定要破除这个生病的咒语。再注意了一下我的用词:上海用的是“回”,费城用的也是“回”。说得颓废一点,这叫“生活在别处”,说得霸道一点,两地都算我的地盘吧?

2007/06/07

劳动人民 (2007.6.5 )

今年的五一劳动节,全中国都在黄金周,拼命地休息拼命地玩。

唯一真正能有资格代表全国劳动人民只有我。

五月一日这天晚上我期末考试。更加增加我工作强度的是,考试前的周五半夜我还刚从洛杉矶出差回来。周末到周一晚上,我争分夺秒地认真复习,MSN 上意外的闲聊也没有降低我的效率。中学时候,我出于正当理由没有被选上过三好学生,但现在我还是孜孜不倦地学习、老老实实地做人(我忘记第三个好是什么好了),看在我执著的份上,投我一票吧。

这学期学的是Managerial Accounting (管理会计),不难,还可以举一反三地跟工作有关。现在写Blog 的时候,知道自己得了个A ,我要奖励我要奖励!这门课,也有些东西可以带到生活中。也许本来就知道那些道理,经上课一归纳说明,更加觉得神清智明。

有关Sunk Cost (沉没成本):老师明确地说,计算时,已经发生而且不可以收回的支出,即沉没成本,看都不要看。看的只是未来的成本和收益。可是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那么理性?相反的,人更容易陷入为了沉没成本而继续追加成本的泥潭。

在向客户推介我们银行的服务时,我发现他们在计算自己成本时,对于什么该算什么不该算有时有点糊涂;对于沉没成本,则比较难以放弃。即使新方案更优越,他们下不了这个决心。但也许这和激励机制有关,放弃沉没成本,是不是会被上级询问最初的决定?

至于我自己,早就知道沉没成本这个概念;甚至在自我分析的时候,也明确认识到,就是沉没成本在作怪,可往往还会明知故犯地放不下它。但最近一阵子,因为看世事渐渐多了一些智慧,也快乐自在许多。

去年的明天我写了个一个blog 《太阳鱼》,自觉很优美很有道理,讨论了坚持到底是否就是胜利,强烈建议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或者重温一遍,嘿嘿): http://web.mblogger.cn/gaohuan/posts/54966.aspx

我是一个执著认真的毛羊,我也像海绵吸水一样吸收知识和道理:我对沉没成本的领悟已经有一些了。我另一篇blog 《 知识分子 》里有一句自造名言,被 n 个人用充满复杂感情又想笑的口气提起:读书时勾搭上的人最后不一定是你的,读书时学到的东西却永远都是你的。

周二5 月1 日傍晚,我抱着佛脚的化身,也就是教科书、笔记、模拟考试,又一次坐上摇摇晃晃的小电车去宾大。看着车窗里映出我很有文化的影子,我想,下次乘这个车就要八月啦。

两个半小时的考试,我半小时就做完了,其实很想立即交卷解放自己,但还是发挥了无边耐心再检查了一遍。45 分钟全搞定。班里有个出自北大的人,总是第一交卷,让我很有压力。平时上课有时候老师叫我们team work 做题目,和此人搭档,我发现他算术比我快,相当嫉妒。我稀里糊涂以为北大只有文科,清华只有理科。那么,读文科的人怎么可以比我算得快呢?我不要给复旦丢脸啊。后来请教了清华的小朋友,才意识到北大是文理,清华是理工比较牛。这样说来,原来北大有一半学生是专门学算术的,那就可以原谅自己比人家慢了。

交掉考卷,轻松无比,心情好极了。打电话给O ,也不管他刚刚才到家准备喝小酒,抓他出来吃饭。他居然认为早交卷的人是考不出的人,比较丢人,而他如果做完了,会画小人来杀时间。而我认为,早交卷是因为题目太拿手,做完很拽地交掉,顺便扰乱一下在考场中继续抓耳挠腮的同学的心情。我只能以清华和复旦文化校风不同来解释。所有的大学都有 Barnes & Noble 书店,我就在里面看杂志等他再次出门。现在的时事杂志言必称中国,我想,呵呵,阿拉马上就要来啦。

我们来到Banana Leaf ,马来槟城的翻版。和我一起吃饭的人,往往需要特别好的心理素质,因为要在饭店里那么多客人和不少服务员面前装作不认识我是很难的。这顿饭,有深度有广度八卦搞笑,幸好侦查到周围似乎没有听得懂中文的人。吃到近半夜,旁边桌子已经翻了好几次,不知道他们的胃口有没有因为有趣的邻桌而大好。

接下去几天,为了把一些事情在我离开之前赶紧告一段落,我上班忙得要命。到了五四青年节晚上,我开始打包行李。考虑带什么衣服鞋子总是最伤脑筋,要兼顾场合、温度和体积。这种考虑是如此地伤脑筋,我每整理一会儿就要开会儿小差调剂自己的脑力。到了凌晨 4点 20 分才睡下,但过了一小时又起来赶早班飞机。

我真牛,精神还是不错。到芝加哥上了往上海的飞机,我想,昏昏沉沉睡一次稀里糊涂填鸭式地吃几次以后,就能到家了,感觉挺轻松。我开始喝水看书。
忽然,广播里说,我们飞机辅助动力系统着火了,现已扑灭,大家没有危险。请撤离飞机,不要带任何行李。我回头一看,机舱里满是烟雾,我也开始闻到烟味。我拿了个blackberry 就撤退,人们很有秩序。

上了飞机又下来,这还是头一次,有点超现实。看见有的人拿了书拿了电脑来打发时间,自觉很失策。好在我还能打电话去骚扰别人。O 和Yiyi 不幸成了我骚扰的对象,一直打到他们手机没电。我那么早起床,已经饿了,可是我身无分文,没钱买东西吃。好在这次坐的是商务舱,可以去休息室觅食,平时不爱吃零食的我不得不拼命吃零食充饥。我至少吃了 4个小酸奶,嘻嘻。等啊等,到芝加哥时间中午 12 点多,终于等到消息,飞机今天不开了,明天早上8 点开。我们先排队上飞机拿回自己行李,再排队拿餐券,再排队拿当夜的旅馆券。队伍移动速度之慢令人惊讶,服务员态度也很不怎么样。其中一个服务员看见旅客可以坐着等,就开玩笑地说,你们真幸运,有位子坐! ---- 这真是个不合适的玩笑。到了下午 3 点多,才把一切搞定,我再去找个地方买中饭。芝加哥机场忒大了,走着走着,我觉得身上背着的照相机电脑及充电器们很重。这时候O 电话打过来探听最新信息(并继续嘲笑我的苦命),我很羞愧地接起来。如果打过来电话已关机,就说明我已经飞了,既然我还能接电话,就说明芝加哥把我留下了。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大概我以后需要真的去芝加哥城里拜访一下才能摆脱这个咒语。

到了Marriott, 吃掉Quiznos 的sandwich ,我就累得倒下了。只有当电视里Lou Dobbs 这个恶心的老头子又开始大放厥词骂中国的时候,我才气愤地苏醒过来。晚饭我决定慰安自己一下:芝加哥的牛排果然好吃。

5 月6 日星期天又起了个大早,重复去机场的动作。进飞机的时候,不忘问一句,这是不是就是昨天同一架飞机。回答是型号相同,但不是同一个飞机。差一点飞机又要延误,因为风大(前一天美国龙卷风毁了一个镇),需要改变机场跑道布局和飞机起飞方向,最后又算了。历经磨难,我们终于飞上了天。发现邻座居然和我妈妈的老同事很熟。

5 月7 日我终于到了家。国内黄金周休假这一天也结束了。而在这七天,我马不停蹄地劳动和旅行。所以说,唯一真正能有资格代表全国劳动人民只有我。

2007/06/04

大理石台面 (2007.6.3 写完)

3 月23 日周五,Yiyi 从Charlotte 过来费城。既然也是Wachovia 的员工,她就先在我办公室稍事歇息兼email 上网。经常都是我去Charlotte 找她,很高兴她再次来到我的地盘。

劳模ZYQ 下班以后,也来参加吃晚饭的活动。去的自然又是真川味,吃来吃去还是川菜最好吃最爽,嘿嘿。然后又来到费城接待站也就是老大的家,我的Nikon D80 刚到不久,这晚主要的活动就是玩它。

Yiyi 到我这里故地重游,故床重睡,不知是何感觉。我想我们一定很麻痹,不然怎会第二天一觉醒过来已经是中午12 点。原来上午的计划统统取消,只剩下再去Chinatown 吃兰州拉面作为brunch 这一项。接着,这两个很没品位的人就逛菜场玩,包括中国菜场和我最爱的Reading Terminal 。

Reading Terminal 有家传统的冰淇淋店,叫L. D. Bassett 。1861 年就成立了,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 我们就坐在古旧的大理石柜台边高椅上吃。旁边吃冰淇淋的两个老太太引起了我们的主意。其中一个比较年轻的老太太虽然也是满头白发,却气质优雅,五官精致,我无端地觉得她应该是个王妃之类的人物。我们就这样色迷迷地往她们那里瞟,眼睛也大吃冰淇淋。

后来,来了几个旅游者,和这两个老太太搭上了讪。我听到那个比较老的老太太讲,我小时候,我妈妈也带我到这里来吃冰淇淋,这个大理石台面就是当时的,一点没有变。

一瞬间,我感动地想哭,甚至说不明白原因。

第一,也许是我想家,想我小时候,想我妈妈了。

第二,也许是看了太多的事情、太多的变化。以为不会变的人和事,居然就那样轻而易举地就变了,甚至都不必或懒得去问为什么。计划跟不上变化。

回去上网google 这个冰淇淋店,果然,老照片上的柜台就是这样,一模一样。难道不懂要与时俱进的真的只有冰淇淋店的石台面。

Yiyi 带了几个番茄回Charlotte ,据她说,Charlotte 没有这么好的番茄。现在坐飞机都对携带液体有限制,不知道番茄算不算液体。

这个周末就比较充实地过了。

最近半年多也参加过几个活动,有点莫名其妙。

一次是他们宾大的和上海有些渊源的学生在去年感恩节前聚会,他们或是上海人,或是在上海读过书。我借着小喽罗ZYQ 的光,也一起去凑热闹。可惜我们去得有点晚,和几个Wharton MBA 新生同桌吃。看得出他们相当踌躇满志。他们对造诣高得多的博士生同学没啥兴趣,问来问去就是我的工作,让我暗想,幸好我还有工作,不然岂不是丢人的说。他们说起自己课业繁重,并抱怨印度人难搞。我就安慰说,你们的作业反正好多都是team work ,大家分一分也还好。一个原复旦 96的姑娘立刻就反驳"瞎说!"我心想,你来了才几个月?我又不是没有上过商学院的课。我虽然才疏学浅,基本上还是以准 Ph.D. 自居。

去年12 月某个晚上,费城的Yale Club 活动,新年聚会,我去凑热闹。这是我第一次去,地点在市中心闹中取静一条小路上一个叫Cosmopolitan Club 的地方。在场的大部分是模样很体面的中年人和老人,进去的时候,几个人正围着钢琴唱圣诞歌。这些人都非常Nice ,我也没有觉得非常Out of Place 。碰到一个白发的女艺术家,平时住在纽约,超酷的说。也有年轻人,刚毕业的本科生,很讨厌。还有一个人,戏剧学院毕业,为费城一家小剧院筹款,我一开始没听清她说是什么学院毕业的, 傻乎乎地问,Yale 有这个学院吗?顿时遭到鄙视的眼光。等我回过神来,说自己是Cabaret 的常客,还常去看Repertory Theater 的大戏,自觉只是越描越黑。还是回过去与中老年人聊天,比较没有代沟。他们大多是律师和医生。我问怎么搞的。那个中年女律师就说,那一代人,为了不去服役,都去读医学院,晕血的读不了的,就去读法学院。(正好这天早上,我去体检,听到血流到针筒的声音,顿时就晕了。)

这篇blog 反正也没有什么中心,不如做成一个大杂院算了。

发现 Cirque du Soleil 在上海大做演出广告,想起来去年11 月在费城Wachovia Center 看了他们一场DELIRIUM 演出。歌者、舞者和更炫目的视觉效果混合,可以令人有学习舞台设计灯光道具的冲动,但我不喜欢其中的歌,也不喜欢它居然故弄玄虚地试图给人生命与宇宙的教诲。我还在某个周末无聊地去看了一场迪斯尼的米老鼠魔术秀,结果真的是人扮成米老鼠之类的人物变低级魔术,骗小朋友的。我大智若愚,不相信魔术。

说来说去,还是Scissor Sisters 和Preservation Hall Jazz Band 比较好,比较好。(《大林和小林》里面有个人,说话有回音,就是这样说的:比较好,比较好。)

2007/06/01

魔笛 (2007.5.30 写完)

2007 年第一季度最爽的事,除了和小喽啰 O 去Scissor Sisters 的音乐会之外(已有详述),就是和韩国同事 HA 去的一场爵士音乐会。

New Orleans Jazz Orchestra 和 Preservation Hall Jazz Band 这场演出在3 月16 日星期五,大概是2006-2007 冬天气最糟糕的一天:寒冷、大风、大雪、冰雹。新奥尔良的爵士最有名,来费城演出,实在不该错过。我们无所畏惧地决定买当场票。到了5 点多,去Kimmel Center 排队。脸被冰雹打得很痛,地上又湿又滑,我们深一脚浅一脚一路怪叫地过去。 Kimmel Center 离办公室大约只有两三个block ,平常只要5 分钟的路居然走了近20 分钟。排队等票的人不是很多,我们前面是一对老头老太,手拿一张广告单,就此发现我们公司楼下的海鲜餐厅McCormick & Schmick 的Happy Hour 的菜单只有1.99 至3.99 ,大为心动。果然,这场音乐会卖得很好,只剩下很奇怪的位子。不像上次李云迪下大雪来, 10 块钱的票子是110 块的座位。

但我们已经很满意了,买到票后辛苦地回到办公室。打电话给McCormick & Schmick, Happy Hour 到6 点结束,而这时已经 5 点50 分了。我说算了吧, HA 说,我们现在马上下去还来得及。哈哈,我们于是神速下楼,并在5 点59 分点好了一堆吃的。那对老夫妇也在这里吃,一开头还和我们拼桌子,后来我们又看到空桌子,就转移阵地,让他们单独相处,不做电灯泡。其中那老头后来过来搭讪,说自己爱听爵士,并欢迎我们来费城。有意思。

我们的座位是在最高的一层,并在舞台右侧后方。低头往下看,乐队人马的头顶就在我们下面。如果有炒花生米的话,可以往下扔。

先演出的是Preservation Hall Jazz Band 。他们在New Orleans 就是在一个叫 Preservation Hall 的老破房子每夜演出,几乎是访问New Orleans 的必选项目。爵士乐比古典音乐随意人性得多,乐手们自由发挥炫技,充满个性地与观众交流,似乎都很拽的说。音乐是金色的液体,能量传递到心和身体,我温血沸腾,很陶醉。有个胖老头贝司手虽然行动不是很灵活,却还手脚并用,在他唱的时候,把脚抬得老高去踢麦克风打节拍。

小号手演奏的时候,他挥手叫观众都站起来。于是观众们就都站起来,并到过道中随着音乐一起摇晃跳舞。他又突然跳下舞台,在过道里走起来,边跳边吹,观众们都跟上他,边走边跳。

我和HA 看得心猿意马,按捺不住,飞快地拿起东西,以最快的速度下楼。厚颜无耻地走到音乐厅很前面的空位,把东西一扔,跟上那串人,开心地瞎跳,整个大厅活泼热闹。

乐手转了一圈,又走上舞台。有些观众也跟了上去在舞台上继续跳,大部分人则停了下来,依然站在台下或者回到座位。临到舞台台阶处,我回头看 HA, 那一瞬间,望着她,我很清楚地想,在Kimmel Center 的舞台上爽一下,这样的机会这辈子不会再有。我甚至有些悲壮地拉上她,冲上舞台。舞台上的观众们,有的跳得很好,如一个黑美女跑到舞台正中间去跳,超级投入。像我这种根本不会跳舞缺乏平衡感只会瞎晃的人当然就在一边比较低调,但也同样沉醉快乐。曲子意犹未尽地结束。

下半场,演出的是New Orleans Jazz Orchestra 。这支年轻的乐队,有个社会积极分子的年轻团长,他的爸爸在飓风水灾中身亡。乐队中的钢琴手技巧高超,令人叹为观止。

由于天气极其恶劣,这场满座的音乐会楼下的好位子居然空了三分之二,都是买了票没来的,但这不影响气氛。坚持到来的都是真正的音乐爱好者,如我,呵呵。必须承认,楼下正面音响效果比较好,层次分明,音色饱满,而我们原来的位子,楼上舞台右侧背后,各种乐器声音传上来,定位不准,颇为嘈杂。这个音乐厅声学设计还有待改进。

音乐会结束,雨雪冰雹都已经停了。黄色的路灯光照着厚厚的积雪,好像有三四寸厚,但又被人和车经过弄得深深浅浅,还有些融化。回家是困难的,可我是快乐的。

经过City Hall, 那里的雪地还是一片完美,没有人经过。忍不住在那里玩了很久,甚至希望自己摔一跤,就可以有借口倒在雪地中,躺着不起来。一个人在雪地里走来走去,拍昏黄路灯下的雪、我的脚印和 City Hall 的照片,居然近12 点才回到家。我满心兴奋甜蜜和温暖,好像喝过二两二锅头。

童话中,一个城市鼠满为患,居民请来一个神秘的人,他有一支魔笛,魔笛吹起,老鼠就从街角墙洞纷纷钻出来,随着音乐跳舞,他走到那里它们就跟到那里。最后,他走出城外过河,老鼠前仆后继地前进,扑通扑通地落入河中。

我就好像那小老鼠,给我一个快乐的理由,虽然我不至于愿意去死,但我也许也会疯狂,也不在乎很多人怎么想。上海地铁过道里,看到一句广告: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所以,就像我在公司自己的小方块的墙上贴的,要及时行乐。Carp Di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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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童话只讲了一半。小城鼠患解决,居民却赖账,没有付给那个人酬劳。他就默默离开了。当夜月亮高照,他又回来吹起笛子。所有的小孩都从家里出来跟着他,越走越远,消失在山里。全城只有一个拄拐杖的小孩,因为走路慢,跟不上别人,最后一个人哭着回到城里,告诉大家发生的事情。

这和我许多年前贴的一篇文章有点神似,找出来复制如下。
"从前有个人,出海打鱼,抓来一只田螺,回来养在缸里。第二天,他又出海打鱼了。田螺里钻出一个姑娘,帮他做好了一切家务,然后钻回田螺。晚上,他回来了, 看到了这一切,说,咦,我小时候妈妈给我讲过田螺姑娘的故事,这一定是田螺姑娘!他去找前面一天抓来的田螺,在灶头的空锅里找到了它。他捏着田螺说,你是 不是田螺姑娘,快出来!田螺不理他。它又找出一把枪,指着田螺说,你是不是田螺姑娘?快出来!田螺还是不理他。他说那我要强迫你吃鸭肝了!田螺里伸出一个软软的头,摇着头说,不吃不吃。他于是就把田螺扔回了大海。于是,再也没有田螺姑娘了。 吃饭时胡诌的,说到最后一句,把它变成了一个悲剧。 :-(很有文学细胞/ 很有想象力的人能从中得出不少人生意义、教训与哲理。很多卡夫卡的文章没头没脑的,可是文学批评家就是能从中得出现代人类生存悲剧的含义,哈哈。"一定是想说什么,但又不晓得想说什么。现在还记得,当时说到最后,脸上的笑容自然就慢慢消失,好像怪忧郁的。奇怪。

2007/05/22

旅行(2007.5.21写完)

2007年一开年,我出了好几次/好久的差。

1月的时候在Charlotte培训了一个礼拜,来了不少各国各地的同事。中午的时候,大家拿了sandwich,随便地坐在一起吃。我过去的时候,发现他们在讨论黎巴嫩是讲什么语的。都拜有一个同事,其实是个黎巴嫩人,我正好坐在他旁边,他就问我。我不动脑筋地说,黎巴嫩语?他一下子非常义愤填膺,说,你们这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国家,对其他国家一无所知。

这话怎么说的,我吃了一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意大利同事就更加直接地对他说,那是因为你的国家太小了!又过了一阵子,黎巴嫩人又问,你们都是从什么国家来的。我的韩国同事说,哈哈,你终于对别的国家也有兴趣了。

这个人颇有小国沙文主义,不过也让我反省。人们经常说美国目中无人,对别国一无所知。我必须承认,我也无知,还国际关系专业呢,不知道黎巴嫩是讲阿拉伯语的,世界上没有黎巴嫩语,就像没有巴西语一样。现在中国很热,不少老外谈起中国都眉飞色舞的,作为中国人,不要冲昏了头脑才好。世界是很大的。

接着没多久,又去纽约出差。这次住在中城的W Hotel。房间虽然hip,但是比我想得还要小。一个现代的吊灯从天花板低低地垂在床上。我想起,以前有一次有个同事跟我讲他睡不好,总觉得有压迫感。我就问他,是不是天花板有灯正对着他的床,他一想,说有的。老大真是料事如神,连看风水也如此了得。

接下去的一个周末陪我的台湾同事和她女儿Amy去了华盛顿。我基本熟门熟路,天气晴朗但是冷得要死。

1月25日去旧金山出差。坐在费城飞机里傻等起飞的时候,机长说,大家往左看,窗外有几辆车。有一只狐狸在跑道上,这几辆车就是来抓狐狸的,等到狐狸抓到了,我们就可以飞了。这和中国的黄牛穿高速公路有的一比。

我在读书的时候去过一次加州,X老板带我们兜了一圈这个城市,那天下着雨。一个地方,如果我没有自己走一遍,只是在车上经过一下,连照片都没有办法好好拍的话,我就会很不爽。我对旧金山印象不好,可能是这个原因。我可以不吃饭,我可以连着走10个小时(至今最高纪录16小时),但景点一定要被我彻底蹂躏一遍才行。

和同事匆匆吃了中饭以后,她慢慢逛Nordstrom,我就赶紧出来,开始探索。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旧金山热闹而又有味道,比如特色的有轨电车。我对这个城市印象大为转变。我晃到Chinatown。让我觉得很奇怪的是,这里很多房子楼顶上都插着要么五星红旗,要么青天白日旗,似乎是旗帜鲜明地表明各自的归属与立场。我在别地的中国城从来没有看见这种景象。这样唱对台戏,好像大家都倾注了许多的热情和精力。

旧金山和洛桑一样,造在山坡上。走来走去,很是锻炼身体。这个城市最奇怪的东西,好像是马路边那种没有叶子的树,看上去好像绵延不断的生姜。我来到一个教堂Grace Cathedral,宏伟美丽。一本巨大的圣经摊开放在讲台上,充满了象征意义。这个教堂与众不同的是,地上画着一个迷宫,旁边告示写,访问者可以脱鞋试走这个迷宫,看是否能走出来。真是教育意义浓重啊,上帝可以引导你走出迷宫。

我的愿望是,迷宫根本就不存在。或者在有限的程度上有迷宫,但是那只是宏观世界里的一个小结构,我不求甚解,我要的是进步。

暮色渐沉,我来到教堂对面一个花园似的地方,中间有喷泉,四周有长椅。坐在那里的一个人朝我笑,我也朝他笑笑。正好5点,教堂的Carillon开始奏乐。有几个人在附近溜狗,一个狗凑过来像我表示亲近。我坐了一会儿,享受宁静。

第二天,我们去硅谷San Jose拜访客人。不经意发现,Adobe的总部原来就在这里。结束以后,我就去看了Yingying。她家就在离San Jose 很近的地方。她去年生了个女儿,这次有机会见到她,很高兴。时间过的真快,我还记得她在加拿大读完书来美国玩,背包族式地来到New Haven,住在我的宿舍。我那时候也正在打包,因为要去日内瓦,我的小房间乱七八糟。她也一直写blog发给大家,我很喜欢看,每一篇都留着。她回到上海发来《Byebye Canada》,我正好在图书馆开小差来到公用电脑看到这个email,我好像就哭了。Anyway, 看到了yingying,样子和以前没有什么变化,也看到了她的小女儿。我和她聊天,看她忙着忙那。在她弯着腰换尿布的时候,我也弯着腰看,结果等我把腰直起来,发现自己腰好像扭了,真是不好意思。晚上,她的Q回来了,我们一起吃了生煎包。然后我坐了Caltrain回到旧金山。Caltrain是个双层的火车,这么晚了,也没什么人,坐在里面觉得很好玩。

星期六,我和Amy一起乘火车去了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像我这样的文化人最喜欢逛大学校园了。大学校园往往戒备松散,可以乱闯。我的原则是,只要门没有锁,就表示我可以进去。以前,我曾经闯到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会议室,看到桌上放着即将要开的会的议程,标题是普林斯顿大学未来的蓝图,好像很有战略远景的说。

我们把Berkeley校园里里外外兜了个遍,包括一个艺术馆,参观好出来才知道这里是要买票的,呵呵。到处都是值得拍照的地方,比较特别是,校园中心有一个塔,可以俯瞰校园景色。Indra在这里读的大学,我就一直想到她。Amy和我一样,不怕走路。这一天很高兴,玩得也很爽。7点多我们赶回去,她妈妈已经烧好了饭,给我们吃。

因为生命不但短,而且难以预料,今年我就做了一个更加有意识的努力,重视现在的快乐,不要因为懒惰而沉没在无聊中。快乐不是老天或者别人突发奇想丢下来给我的,也是等不来的。我态度积极,不患得患失。我还更频繁地去gym锻炼,为自己的忙碌和比较充沛的精力满意。

我经常去纽约出差。元宵节前某一天,我就找LJ和HP,见到了他们一家门,包括LJ的爸爸妈妈和他的小孩,另外还有他们的一帮朋友。他爸爸居然还记得我,而LJ还是讲不过我,呵呵。现在他们已经回了上海,我需要派小喽罗去关照他们一下。另外一次,又和Bin的Joy见面。

4月25日去洛杉矶出差,到得比较早。我就坐地铁去了好莱坞。长长的星光大道很大一部分两边都是破破烂烂的店,一个Scientology的房子混杂其中,但我还是足够眼尖在地上看到了我的皇后乐队。后来终于到了著名的Chinese Theatre,确实很有中国元素。门口水泥地上著名的手印脚印签名等各种痕迹,吴宇森的很是明显。隔壁是Kodak Theater,原来奥斯卡就是在这里举行的。在那里连着的阳台上,比较近地看到了山上巨大的Hollywood白字。意外看到一个共济会庙宇的旧址,现在是深夜搞笑谈话节目Jimmy Kimmel Live的场地。我有时候会看这个ABC节目。我喜欢好笑的人,搞笑对我来说是生命的全部意义。好了,好莱坞到此一游了。接着我回到洛杉矶市中心,去了Cathedral of Our Lady of the Angels。这座大教堂是个现代式建筑,从外表看不像。教堂内部颇为明亮,装饰和吊灯颇为现代派,天花板很高。有一个人在弹管风琴,我就坐在那里听了很久。教堂的管风琴是我的最爱之一,给我带来无边的宁静。如果能躺着听就更好了。

上述高度概括了我2007年1至4月的旅行,没什么花头,但是简简单单开开心心。看到这里发现这篇blog完全就是流水账的人们,不好意思,这次没有包袱可抖,没有忧伤的抒情,没有哲理的结尾。毛羊本来就是这样一片空白的。

温哥华(二)和维多利亚(基本没有偏题)(2007.5.5)

2006年12月21日,H带着M和我去了Grouse Mountain。山上雪下得很大。我又有了滑雪的冲动,即使会像上次一样摔50跤。老大在空中飞来飞去,带着呼呼风声,然后很戏剧性地以优雅的姿势与雪地亲密接触,但是站起来还是很健全。

但我们还是没有滑,因为我们是保守的知识分子。而且我也不想在加拿大搞个事故出来,会很麻烦。最后只有M在雪地里玩。

我有时候想,什么时候,我可以毫无顾虑地去冒险呢?虽然我觉得有时候自己已经胆子够大,有对我能走多远,事情能变得多糟的好奇心---我不太确定自己的界限在哪里。但我永远也不会真正的肆无忌惮。也许,如果我有兄弟姐妹的话,我可以再勇敢再无所顾忌一点。但也许这只是我懒惰的借口而已。总之,我继续乖乖地在这个银行工作。

22日,我前往British Columbia省的省会Victoria。Victoria离温哥华其实挺远。早上我来到车站,乘上大巴。一出太阳,温哥华就比较好看。而且,一个城市有河海湖,总是会多一点流动的生气和温柔。车开了一个小时左右,来到一个码头,驶上一艘大轮船,车停在底层。我们则到上面客舱上去。早晨和黄昏有拍照最好看的光,很少早起的毛羊基本上只会接触到后者。这一天,我发现早晨阳光有陌生的美,平静的海面,令人舒畅。淡金色有一种新鲜的气味和清纯的能量,这是温暖地暧昧的黄昏光色所没有的。看来以后我也要改改生活习惯换换口味。

船缓缓地开了,许多的海鸥在海面和船边盘旋。太阳透过薄薄的云层照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波光粼粼。风很大很大,我紧紧抱着小毛羊,不让它被风吹走。我顶着寒风,继续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试验不同设置拍了无数照片。唯一一张有自己的,只见围巾很红,头发很乱。等到我后来坐在舱内喝着热巧克力望着窗外,我想到泰戈尔说:我们如海鸥之与波涛相遇似的,遇见了,走近了。海鸥飞去,波涛滚滚地流开,我们也分别了。

快一个小时的时候,我们回到车内。船到岸,车又继续开了一个小时,终于到了Victoria。

看了一个小公园竖着的若干图螣柱后,来到BC省的省政府,这幢大古堡宏伟美丽。港口停着不少游艇,正对着古色古香的Empress 酒店。我在大街上漫步,一家半地下的小店门口高椅上坐着个精瘦丑陋的小提琴手,另一边坐着个吹笛者。假人,但是好照片。我跑到一家热闹又颇有历史的咖啡店,坐在窗边的位子,我喜欢边吃东西边看人,很有意思。

Victoria据说有个著名的花园,旅游书把它吹得可神啦。我想,冬天也没什么花,但既然来了还是要去一下,这辈子不太可能会再来。我乘上公车,可能因为是圣诞节即将到来,一路堵过去,慢如乌龟。我是对堵车最没有耐心的人,简直要疯掉。到了转车处,需要转的那班车已经开走,下一班还要等40分钟。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冷飕飕的地方,陪伴我的还有一队7个小个子日本妇女,老少皆有。她们似乎比我有耐心得多,很接受事实地慢慢等待。我要向他们学习。

总算熬到公车到来。下午5点以后,它就不再开进那个花园,访问者需要走一条黑咕隆咚的小破路自己进去。这个时候Victoria的交通系统和旅游业已经被我诅咒到18层地狱了。当然我也生自己的气,颇有几年历史的驾照只起了ID的作用。

天已经黑了,这个花园搞了个圣诞灯展。因为之前耽搁太久,我只能神速地看。看灯的大部分都是一家家的人,我觉得自己有点可怜,我想家了。花草树木上有彩灯装饰,水平马马虎虎。要知道,灯展好像是中国的特产。(四川自贡--突然发觉这个城市名字很好玩。)我也有点同情加拿大人,这里的生活太平淡,这灯有什么稀奇的。我有时候发发美国生活的牢骚,觉得它很单调,加拿大更是一个boring版本的美国。

回去的公车顺利得多,而且不必转车。我在车上通过Blackberry 用Google Talk和妈妈聊天。科技很神奇,我居然可以在加拿大偏僻的地方无线地向我妈报告当天的进展,还可以说,我要下车了,拜拜。

又回到Victoria的港口,总督府完全用彩灯装饰,看上去像迪斯尼乐园里白雪公主的城堡,很漂亮。我搞不清楚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区别,两者最后都是Happily Ever After,获得幸福的两种不同命运和途径。现实生活中,一种都不可能,唯一起的作用就是毒害青少年(主要是少女),抵抗力差的人就有了白日梦了。


H一家对我很好,我在她家无耻地赖了这么久,靠的也就是皮厚这一点。有一天傍晚去海边,那日总算晴天,红色晚霞与蓝天蓝海非常美丽。我相信,等到不是冬天也就是雨季过去的时候,温哥华一定是如别人所说那样很漂亮的。

圣诞夜,有一大帮人来party。有趣。我平时交往的中国人都是留学生,或者毕业以后继续工作的,和他们不太一样。听听他们的故事和所关心的事:大家来自不同的背景,都用着自己的方式追求幸福和/或理想(或者自以为是在追求幸福和/或理想),在异国他乡活着。当初做的暂离祖国的选择,就是这样的影响深重,并且覆水难收。人生只有一次,人只有一次机会。无法比较做了选择从而发生的事和没有这样选择从而没有发生的事。所以,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不得后悔。

12月25日我飞回费城。飞机俯瞰,阳光下雪山发蓝,很美丽。Starbucks总部在西雅图,离Victoria很近,满街的绿色圈圈。它的势力范围还扩展到了飞机上,分发Starbucks的圣诞节版本咖啡。

很谢谢H帮我和小毛羊离开费城帮我过圣诞。

2007/04/30

温哥华(一) + 偏题 (2007.4.28 写完)

我发现自己债台高筑。

我指的是Blog。就保持记录完整性而言,毛羊有点强迫症。记性不是很好,Blog已比阑尾和扁桃体更是生命的一部分。欠债的原因显然是,我很忙,忙到Blog要像现在这样到飞机上去写。忙着有意思的事和没意思的事,想写却还没来得及写的事不断积累。

比如说去年圣诞节的加拿大之行,我啰哩啰嗦地写了前往温哥华的曲折旅程,却没了下文。幸好,术业有主攻,我是历史教授。

12月17日星期天,前一晚半夜三更才到H家的我堂而皇之地睡到第二天中午。起来以后,H的小女儿终于看到了活的Gao Huan阿姨是什么样子;我也终于看到她本人,不错,嘻嘻。看见外面出了太阳,H说我们快出去散散心吧。

温哥华给我的第一印象不错,蓝天白云,在城市里穿行,可以看到远处的山,电影院/会展中心Canada Place在海边张开着白色的翅膀。晚上我们吃到了上海小笼包。

第二天,H把我送到市中心。我如常地拿着地图和旅游书到处流窜。阳光和好天气是很有魔力的东西,没有了它们,一切黯然失色。在灰暗天空下,在阴冷天气中,我身上发冷,感觉温哥华十分普通,缺乏兴奋点。旅游书小题大做地好笑,把我带向一幢大约20年代的房子,说这是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名人的故居。或者把我带向一个“新工房”式的住宅区,说某家小店是当地人买菜的地方。

当然有些地方还是蛮有趣的, 比如一个据说同志聚集的咖啡店给了我很多温暖:木板墙、黄黄的灯光、热咖啡、Eggnog派和温软秃毛的小毛羊。看人很有趣:满头白发的老太和认真看报的怪老头。出来走到English Bay,海边空无一人,很多圆木躺在沙滩上。堆砌的石块Inuksuk像一个石头人,孤零零地面对灰色的天空和海水,好像在沉思,好像在等待。它其实是原住民因纽特人指路的石头,2010年Whistler的冬奥会用的也是这个标志。这让我想到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小毛羊坐在香港博物馆长椅上的背影,窗外是维多利亚港。这个毛羊,因为深知语言的词不达意,所以往往在最关键的时候突然沉默。表面没心没肺,它其实是意会的诗人。

当夜幕降临,灰色天空和海水变成透明的深蓝色,建筑灯光和路灯亮起,温哥华突然好看起来。Canada Place的白色翅膀被光照得五颜六色,街边著名的冒着蒸汽的钟让我想到热腾腾的小笼馒头上桌开盖。晚上,我们去了一个意大利餐馆,习惯了美国每份菜都很巨大的我发现加拿大的量有点少,呵呵。

第三天,我们去了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的人类学博物馆,原住民的巨大木头图腾柱卡通有趣。下午去了Granville岛,这里有许多艺术工匠铺,可惜我是不热衷逛店的人,对我来讲,工艺品首先是搬家的累赘。我反而喜欢这里的Public Market,小商小贩出卖蔬菜水果面包蛋糕小吃小东西,温暖的光与鲜艳的色彩让我这个拍照狂流连:成捆成捆长着胡子的小胡萝卜、堆成小山的红樱桃、涂着Glaze的胖面包卷、鲜红的肉糜、彩色的南瓜、Pasta、围巾、纺线、灯笼辣椒。外面冬雨倾盆,里面却充满丰富的快乐和生气。

第四天去了温哥华艺术馆。正在展出Emily Carr的画。这位白人女性描绘了许多原住民图腾风景。比较奇怪的是,若干在博物馆踱步的保安都会很起劲地问我是哪里人。温哥华不是满街华人吗?难道我老大风范如此逼人,一看就不一般?

一个年轻保安把我抓住聊了20分钟。得知了我是中国人,他就问我是否佛教徒,我说No,并向他解释中国没有国教的。他说这样好啊,基督教最坏。我听了一愣。他原来是因纽特人。他们有自己的神和信仰,但是当殖民者到来的时候,他们被强迫改信基督教。华盛顿DC的众多博物馆中,我很喜欢印第安博物馆,它内容详尽,从各个角度展现了Native American的历史和文化,虽然要看很多介绍文字,对我来说,它比中世纪看不出所以然的死板肖像画要有意思得多,它让我思考。其中有一部分展出是Bibles and Guns:几十本翻译成各部落语言的圣经和大大小小的枪支火药陈列在橱窗里。传教士和枪炮是开拓世界的标准模式之一:信仰与暴力,前者往往更加影响深重。Native American的空间和身份就这样被侵蚀。到最后,一个人算不算Native American,要按美国法律按血统规定。这也许是很实际的做法,但原住民就问,为什么我们的身份要你们来规定?

民族的认知是一个很奥妙的问题,比较彻底地说,Nation is imagined community,但在实际生活中,民族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当今的社会,特别是在多民族的国家,这也是个敏感的问题。我以前的一篇论文讨论了明末清初文人黄宗羲“遗民”身份。在Yale图书馆翻看那些清秀小楷没有标点竖着写的线装书,我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效忠大明的黄宗羲看到复明无望,满清统治似乎也不那么糟糕,他有松动和矛盾。什么最重要?是老百姓的生计?还是谁来统治的问题?有些问题如果问得很彻底,如果思考得很冷酷很有逻辑,答案可能让人无法接受,政治上也不正确…….纵观历史,很多时候国家和民族的形成只是顺其自然,约定俗成,没有什么原则和道理。所以,要坚持自己的主张的话只有靠软硬实力。

想起Virginia Tech的屠杀,全世界人民都很同情。但我觉得韩国人反应好像出自一种collective guilt。我觉得这种集体的罪恶感是不必要的。凶手小时候来美国,韩国护照美国绿卡,法律上他是韩国人,但他其实更是美国人,很不幸地,他没有正常地融入美国社会,却吸收了它糟糕的一面。

一个人可以有许多标签, 这个人同时也是男人、是Virginia州居民、近视眼、英语专业学生。为什么最出跳的标签就是韩国人身份呢?韩国政府为什么要道歉呢?以前美国各起恶性事件都是本国人干的,人们显然不会觉得美国人都是这样的,谁也不会想到要美国总统道歉。

我可以理解韩国道歉可能会有预防美国人民迁怒于所有韩国人的考虑,但是这样做――韩国大使甚至建议教会分别绝食32天实在有点过――好像是暗示,这种杀人方法跟韩国的民族性有点关系。这是一个独立事件,有脑子的人都不应该就此改变对韩国人的看法。我觉得美国的枪支管理法律需要付更大的责任。如果没有枪,靠跆拳道能死伤那么吗?

韩国的民族主义比中国强烈。但民族主义并非100%褒义词,它也会很可笑。我的顶头上司是个比较开明的美国人,一次中午他和一个韩国客户吃饭,吃得开心了,那个韩国人就说,我们韩国人认为自己比一切中国人都优越。我老板听了昏倒,饭后就来八卦地告诉我。

韩国人面对日本比中国人硬,骨气值得敬佩。但并不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他们就是朋友了。在一些领土和北朝鲜问题上,一些人也是恨中国恨得要死。总之,国与国之间只有建立在实际利益上的同盟才算数。很多事本来就难讲谁对谁错,为了解决问题,现实和利益协调比所谓公理重要得多。公理也许本不存在。

虽然了解现实的惨淡,但我还是禁不住要说,美国假惺惺的基于基督教的道德准则令人厌恶。花这么多气力阻止干细胞研究,一股脑地禁止流产,一定要脑死亡的人延口残喘。说只有上帝才能做这些关于生命的决定。他们还在中学里教小孩子说进化论只是一种理论,智能设计则是另一种解释,愚昧得要死。同时,美国每天发生那么多耸人听闻的枪杀事件,却为了枪火商的利益,以宪法保护拥有枪支的权利的借口,买枪还是那么容易。今年费城谋杀率达到了10年的最高纪录,在贫穷、毒品、不举报气氛的多重影响中,贫民区每天死几个黑人小青年有谁在乎。可是,他们说,枪不是罪魁祸首,怪要怪打枪的人。这是超级BS。照这种逻辑,店里也可以卖毒气,用来毒死家里的老鼠蟑螂,就像人家买枪打鹿打兔子。自己不能发声音的、不完整的生命(胚胎、甚至受精卵、脑死植物人)有这么多强势的代言人保护人,而已经正常活着的人的价值不如军火商的利润。可见唯一要紧的只是钞票而已,谈什么上帝谈什么道德,真是虚伪得让人恶心。

我除了是历史教授以外,还是偏题大王。刚才我在说艺术馆里碰到的因纽特保安对基督教的不满。他本人应该没有亲历什么不幸遭遇,但这就像我们这一代对日本在历史上的侵害还是没有忘记。

这天傍晚,和H去了一家小咖啡馆,服务员在Cappuccino上作出杉树般的有趣花纹。晚上去了Queen Elizabeth Park,此处地势颇高,可以俯瞰温哥华夜景,饭店的View很好,东西也好吃。我的小毛羊很高兴。

因为偏题,这次已经很长了。不好意思。可是我的脑子就是这么长的,没办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