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7

又到离别时 (2008.8.26)

到了上海以后,慢慢找组织。

有组织的感觉真好。

大学同学从MSN上的小绿人突然变成了活生生一同大吃大喝一同八卦的姑娘们。或者,很久不联系的同学突然变成了MSN上的小绿人,然后进一步变成活生生一同大吃大喝一同八卦的姑娘们。

“一群吃货”也许是形容我们很贴切的标签。这词儿是从一北京哥们儿骂我的时候学来的,窃以为很生动。

上星期五,因为有几人即将再次前往异国他乡一段日子,我们十几个人来到躲在复兴西路一条小弄堂里的Arugula吃饭。这个三层的桔黄色小洋楼,很有住家的感觉,布沙发、斜屋顶、小楼梯、不平的墙壁、昏黄的灯光,好像美国那种很古老的公寓。底楼没人,二楼没人,三楼一上去就发现大家都差不多到了。三楼就是我们的小天下。

第一眼看到LQ,大学毕业后就没见过,我“啊”一声。再看第二眼,发现搬去了北京的Lily,再“啊”,第三眼看见JX,她换了眼镜,头发比以前卷,我再“啊”。他们说,不要叫了,赶快坐下来吧!不久,好久没见的LJ也来了。

接下去,很显然,就是吃、笑、讲话、八卦,最后是合影和排队告别拥抱(哈哈)。

说实话,6月份的时候,当Yu Yin在MSN上告诉我好几个人差不多都要离开上海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有点伤感。

大家都是去很有意思的地方,都是很好的工作和读书的机会,很为她们高兴。我一直骄傲地认为,复旦外文系的学风一定就是从我们这一届开始变得特别好的。那时候培养出来的(或者部分就是天生的)理想主义精神直到现在还在我们身上多多少少地体现着。未必和每个人都保持直接联系,但还是辗转知道很多人都在为自己的理想折腾着。也算我一个,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理想是什么,但也一直半推半就、顺其自然地折腾着。

可是,我稀里糊涂没有思想准备地回来上海之后,好不容易开始有点定期活动,这帮人中的若干又要离开上海了。生活难道一定要这样吗?我又想到泰戈尔的诗了:

我们如海鸥之与波涛相遇似地,遇见了,走近了。海鸥飞去,波涛滚滚地流开,我们也分别了。
Like the meeting of the seagulls and the waves we meet and come near. The seagulls fly off, the waves roll away and we depart.

长大以后,就对诗歌有点敬而远之,因为它太浪漫了。不过这句诗却总在合适的时候跳出来。

但这么多年下来了,渐渐发现,虽然离别那么频繁,重聚其实也挺频繁。好像波浪泳池浮着的黄色小鸭子,自由自在漂来漂去的,到后来又很巧地碰在一起了。大学毕业,少数立即出国,有的后来才出国,有的没回来,有的回来了就回来了,有的回来了又走了。时间过得很快,在国内和国外,多多少少还是碰得到的。

只有第一次动身去New Haven的离别感非常强烈,觉得从此就要毫无把握地改变了。也许是要把在上海长了二十多年的萝卜一下子拔出来,需要一点力气罢。后来发现也还好,虽然搬家搬来搬去,但也还算经常回国,而我现在不是又在这里了吗?而别人也没有留在原地不动。

很皮厚地自觉和大学毕业时候也差不多,同学们也是差不多;如果有变化,都是往好的方向变的。这帮女生们还是很不错的!一般来说,只有男生发福的概率比较大,而我们外文系男生向来只能自说自话“物以稀为贵”。

借着告别的因头,6月28日星期六,把姑娘们抓来我的住处,开了个party。来了以后,没有半点告别的腔调,就是开吃啊!他们说,我好像幼儿园老师,老是叫他们吃吃吃,好像担心他们挨饿似的。一起看电影版的Sex and City,比较失望,俗啊俗啊。我这一天才知道,原来我在TBS上断断续续看的电视版,都是删节的洁版,呵呵。众多零食加点心让我们没有气力去吃一顿正常的晚饭,到了晚上,就吃湾仔码头的水饺。上周五我大叫自己烧的菜不错(比如红烧肉)的时候,Jing就幽幽地说,嗯,你烧的饺子不错。

Cai第二天一早就直奔浦东机场,再去纽约读书前先去欧洲爽一下。而现在,她已经在纽约爽了。

她去纽约前,我们还是饯行过一次的。7月20日星期天下午2点,我们兴师动众地在遥远的张江地铁站集合,同去传说中的House of Flour吃甜品。谈笑间,Cai说常熟路那里也有个地方甜品很不错,吃完了要不要再去?或许是魔鬼巧克力让人着魔,大家都为这个小疯狂的念头激动。于是,地铁把吵吵闹闹的我们一路送到了这个叫Whisk的地方,在4点多开吃第二顿。我喜欢这个地方,有点情调,味道不错,分量也足,我还不停吃Jing的pasta,真好吃。这时候TYQ也来了,也是多年没见。到了7点多的时候,似乎XJ叫着要喝酒,我们就再去找喝酒的地方。说实话,现在喝酒还早了点,一群吃饱了的女人就在淮海路上走。接近陕西南路淮海路,看到以前的沧浪亭现在变成了康师傅私房牛肉面,对之有些好奇的我转头问她们,去伐?去伐?结果就这样去了。康师傅从方便面做起,现在开面馆啦。---- “一群吃货”的名头就是这样来的。Cai想来就是带着惊心动魄好胃口的美好记忆飞去纽约的。

而我对她静安寺附近可爱的apartment印象也很深刻。好像两三月份,在某茶餐厅吃完饭,就去她家聊天到半夜,我们吃光了她所有的开心果。这样的夜让我想到以前费城住过的地方,也是一个聊天的好地方。显然,现在这两个聊天的apartment都换了租户,但新的地方又会产生的。

4月4日,同样经Cai推荐,我们去高邮路上的花马天堂(Lost Heaven)。一路走去,是安静冷僻的小马路、梧桐树和神秘的洋房,闹中取静。(后来听说巴金以前也住附近)。这个吃云南菜的地方黑咕隆咚神秘兮兮,有点Fusion 的腔调,还是蛮灵的。老外不少。菜味道不错,就是比较吃不饱,呵呵。愈夜愈美丽,我们再去Arugula。也就是上周五告别餐会的地方。喜欢它的人迹罕至。

应该忧郁的伤离别的文章,最后沦落成吃喝的流水帐。

本来么,没什么太忧郁的。现在地球比以前小多了,旅行的概率大多了,我们很快又会再见的,换个地方一定更有趣。而在同一个城市的人们,我们要及时行乐,无乐不作。

好像身边很多人包括自己都对未来有点迷茫,但又很阿Q地想,把未来看得太清楚,就没意思了。在领受生活之模糊尴尬和黑色幽默的同时,享受这种没心没肺的快乐罢。

2008/08/26

一个羊的朱家角 (2008.8.24)

坚决地在最后一分钟请了假,星期四(8/21)不去上班了。

McCain当战俘时,表现好的时候也有放风嘛。所以,我也要消失一下。这种消失,即使是非常的小打小闹,我也已盼望很久了。如果再不到来的话,我就要骂人了。(画外音:你不是天天在骂吗?)

天那么热,又只有一天,新的郁闷又来了:上海周边都审美疲劳了,去哪里呢?最后决定去唯一没去过的朱家角。

去坐车的路上,烈日当空。我还没睡醒,眼睛都想闭起来,有点委屈地想,要不是很闷,何必这样出来自讨苦吃。

不过,弗洛伊德说,人有死本能。向外,就是毁灭别人,向内,就是虐待自己。所以,牵强附会地说,这就算我想要换点苦吃吃,满足一下死本能罢。空调房里的高技术活儿和旁听的假笑,让人游走在崩溃的边缘。被太阳晒死、被高温热死,至少是自然的。

真的是因为盛夏的缘故,朱家角古镇没什么游人,即使有也都在船上。透过镇上人家半开半闭的门,看见人们正躲在家里吃午饭,接着该是一个午觉罢。毛羊平时貌似比较热闹,但有时莫名其妙突然烦了,就最好leave me alone,只想沉默、只想安静。而这里很安静,一天下来我也不用说几句话。

参天的古银杏树,广场旁是个上海远古文化馆。上海很晚才成城镇,没想到,在青浦县的地盘上,原来6000年前就有人迹了(马家浜文化),再到5000年前的崧泽文化和4000年前发达的良渚文化。青浦居然还有个福泉山,挖得良渚文化大墓,有焚烧祭祀、活人陪葬的痕迹。(如对外开放,下次应去探险!!)。再看下去,良渚文化突然消失了,不知是海侵、洪灾、战争……(还是陨石、外星人?)这至今仍是一个谜。展览就此结束。

----- 这个结束来得毒辣。

这种突然的腔调我想到喜欢的台湾电影《童年往事》(侯孝贤),也是这样的节奏,平淡的叙述,微微忧郁和怀旧;但突然很毒地一个家人就过世了,然后又是一个又是一个;与此同时,阿孝也长大了。

是的,人不停地长大,以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或者很遥远的事,居然一件一件都发生了。对惊奇慢慢习惯,以为可以从此安稳,然而,有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会将这一切全部抹去。

每个古镇里总有特别多的老人,因为年轻人都不愿留下。我在小巷间走来走去,经过一保护建筑,看不出保护在哪里,总之现在它是老年活动中心,院子里简易健身器材上晒着衣服和床单,屋里则传来麻将声声。

城隍庙看着气派,在我拍其大门时,被里面坐着的一位老妇呵责:大老爷就在里面,不来拜,拍什么拍!我茫然地说,啊?就走开了。

镇上金地主的宅子现在是王昶纪念馆。王昶是清乾隆进士,官至刑部右侍郎,后被革职,和刘墉是好朋友。200多年后,他的半身像在其穿戴过的官服和官帽陪伴下,在蜿蜒的游廊里,看着正对着的大花园、八仙桌、小圆桌们和一个小型舞台:这个纪念馆已变成一个爵士酒吧。10月份,王昶还将观摩到朱家角音乐节露天开演。

光绪年间的大清邮局蛮有意思。“代写书信”-----倘若是古代,这个工作我能做。代写书信的时候,你知道了很多人的故事。邮局里有许多清朝的老明信片,我一张张仔细看过来。泛黄模糊的老照片都是珍贵的历史资料:除了常见的老外滩、海关大楼,还有当时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甚至八国联军若干在圆明园前的合影和倒在战场的士兵尸体。

五孔大拱桥“放生桥”旁,有很多老妇贩卖一袋袋的小金鱼供游人放生。假使我是那条笨鱼,一定想不通为什么历史总在重复,刚才在河里游得很欢畅,现在在一个小口袋里转弯都很困难,然后又回到河里了?

假使有一头老虎此时闯到我面前,我也许会看着它的眼睛,慢慢放下我的枪。因为我慈悲为怀,况且想来我也瞄不准。老虎被我感动了,转身离开。这才叫放生。当你给了别人自由,也给了自己自由。

在放生桥边的小饭馆里,看着桥和河上来来往往的船只,“鸡鸽朗”鱼很嫩,莼菜汤滑滑的。这样慢悠悠的生活很惬意。

沿着垂柳小河,来到课植园。旧主马文卿捐官当了道台,游山玩水,每见一处胜景,他就叫人仿建。怪不得此地风格比较奇怪,地形比较另类。藏书楼正面两个楼梯直上二楼,蓝花马赛克好像地中海。站在二楼,转身看庭院,层层叠叠的屋顶和粉红的花。对面一幢5层的正方形西式砖楼,楼顶一小破亭子,很突兀,原来那是用来望月的。亭子里长了个香炉,而池塘是笔直细长的,两旁种的是柳树和棕榈。下午金色的斜阳,将绿树和草坪照得耀眼而浓郁,而无人喝茶的竹桌椅们也散发着柔和的光。走到哪里都没有人,这里很安静。这个课植园,好像孙悟空草草变成的,细看都觉得有破绽,但有一种奇异的魅力,吸引了我和羊。

之后,去了阿婆茶馆。整个茶楼也就我一个!坐在二楼游廊八仙桌旁,凉风习习,看着旁边的河里小船缓缓穿过放生桥,我想,河对面圆津禅院的和尚们该在烧晚饭了吧。

给毛羊拍了N张照片以后,我开始看我背了一整天的书: Jonathan Spence的The Question of Hu。18世纪,一爱书如命的耶稣会教士离开中国去法国时,带了一个姓胡的中国天主教徒作为助手同去,此书描写了胡的奇遇――我还没看完。

出来旅行,还背着一本精装英文书,好像有点傻乎乎。但我就是期望找个安静的地方看书。现在理想实现了,即使这样有情调地看书其实有点做作,又不能常发生。我和小毛羊,静静坐在那里一直到人家打烊。

出来的时候,人们都已吃好了晚饭,搬出椅子坐在家门口的河边,乘凉聊天。放生桥现在人来人往,像是镇上发布消息的中心。桥脚下,算命先生很拽地斜在躺椅上为一小伙子解读他的未来,黄旗飘飘。

往回走的路上,并不只有我和毛羊两个。与我们同行的还有蹄胖、扎肉和粽子。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有粽叶包着,都是小店门口招牌式阿婆卖的。(此地把阿婆文章做足了。)之前经过恒大隆酱园,我还为老妈买了些酱菜。我为每一块都用棕叶包着白线扎着的火腿腐乳折服,又买了些,结果把刚买的萝卜头忘在了人家柜台上。所以,其实从中午开始,我的旅伴就多了这么一大堆食物,沉重无比,也难怪我在课植园和茶馆呆了这么久。

朱家角当然是很商业化的,但由于这天游人稀少、天色渐晚,我持续想到鲁迅笔下的故乡。世事变迁,但有些东西还是可以找得到。

在回上海的公车,第一排坐着一个老头,看见我就咿咿呀呀地打着手势,很热切地叫我坐他旁边。我觉得怪怪的,就笑笑说,我坐后面。他就又转头叫一帮年轻人坐过去,显然也没有人听他的。

到后面坐下来,挺为这个老人难过的。不晓得他是不是正常,但是他一定很孤独,以致于这样急切地要陌生人的陪伴。但是有谁会理他呢?

又看到高楼与霓虹灯,回到人山人海的上海,晚上还是很热。辗转到了家,是有点累,但显然我和羊没有白活,成功突围逃离了一天。

照片在Flickr的这里,有奖竞猜:有多少张有个羊在里面的?

http://www.flickr.com/photos/gaohuan/sets/72157606899021158/

P.S. 突然发现今天8/24,回上海正好虚度一年啊。

2008/08/16

荷花与知了 (2008.8.16)

“杀”!一把收拢起来的红绸扇,突然从侧面刺到我眼前,逼人的杀气。

我吓了一跳。

原来处处是江湖。

我第一次不是为了赶飞机火车而这么早起来,为的是体会一下西湖清晨的静谧与美好。结果却发现,此江湖已不是当初那江湖了。

这个礼拜前半周在杭州出差,生命的活动在拜访客户和吃饭中交替,甚至都不带走路的。坐在川味火锅店饭桌前,在热烘烘的油腻辛辣空气中等待晚餐的结束,好一场漫长的战役。终于见识了久仰大名的小龙虾,突然觉得它们长得很像小蟑螂,楚楚可怜。剥壳太烦了,我宁愿像很多年前那样在井冈山再忍受一次果子狸。

周二中午经过西湖,看见了大片荷花,颇为惊艳。遗憾没有带单反,才带来了个傻瓜。荷花最盛开的季节已经过去,已有不少大莲蓬,可还是有很多怒放的荷花,花苞亦有若干。

毛羊需要脚踏实地的自由,独享荷花之美则需要清静。我打算第二天上班前一个人先去西湖边晃一圈。晚上,我为将要早起这个疯狂的念头微微激动。清晨的光线适合拍照,对于作息愈夜愈美丽的人,却难领略到,所以我只守得到黄昏。某人归纳我说,毛羊有时候会要做出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好像突击大扫除。那么,早起,也算一件大事啦!

星期三早上6点准时起来,一分钟都没有赖床。早餐餐厅里基本没人。奥运期间,酒店很讽刺地比一月淡季时人还少。

杭州真是一个火炉,这么早西湖已经开始冒热蒸汽了。湖边,退休老人和退休不老的人,老早就在练气功、做操、跳交谊舞、舞剑、唱戏了,录音机里咿咿呀呀地放着伴奏。我一不小心就入侵了他们的地盘,被一阿婆偷袭。圣塘路老别墅的湖旁也是荷花,露天椅子上坐满了晨练完休息的人们。

再走到断桥,那里的荷花开得很好。我在桥边横拍竖拍,热得要死。为了拍照,我最能吃苦。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鹅黄的花蕊,粉红的花瓣,在花瓣边缘则红得比较深,好像古画中白皙红润的美女,又像《大闹天宫》里悟空爱吃的蟠桃。荷花的香气很浓,把空气染得令人陶醉,简直有点sensual。

说实话,我没觉得荷花很纯洁低调。因为大片的茂密、鲜亮的颜色和弥漫的馥郁,反而感觉很香艳。空气湿润闷热,气氛慵懒暧昧,电影感很强。我想到那些描写越南和泰国的电影:半开半掩的百叶窗,慢腾腾地转圈儿的吊扇,似睡非睡的午觉,还有那些不存在的回忆。要让人觉得出污泥而不染,是要在寂寞的角落,三三两两地开出来才好。

终于找到一处无人的所在,坐在旗杆/路灯下,对着层层叠叠的荷花与荷叶,发了一会儿呆。耳机里的人,绝望地唱着情歌,很奇怪地并不感动我。用blackberry给自己的MSN Space发“到此一游”性质的mobile blog,后来发现email地址错,所以也失去了发布的时效性。当时没有说的话,以后也就没有了说的必要。

该是开始又一天工作的时候了,回去的路上,买了几个新鲜莲蓬。小时候,好亲婆从菜场买菜回来,也会带莲蓬给我。撕开莲蓬,挖出莲实,剥去绿色外壳,里面的莲子嫩嫩的,微苦清甜,喜欢。

看见地上躺着一只仰面死去的大知了。小时候夏天院子里的水杉上也有很多知了吵闹。如果突然轻了下来,那可能是邻居家的小朋友不午睡抓到了知了,随后他们将用手中捏着擒获的吵闹来吓我。

蝉其实是一种很妖的动物。幼蝉在地下生活好几年,经过若干次蜕皮后,钻出地面,爬上树枝进行最后一次蜕皮,成为成虫。

2004年5月我刚加入这个银行不久,去华盛顿开会,恰逢17年蝉出土,满大街的知了壳,不由让人想到Hitchcock的The Birds。17年蝉,就是在地下生活了17年才出来变为成虫。这么小的动物,可以为了一个夏天的喧嚣,沉默地在地下等待17年,这种耐心和疯狂,令人发指。古小说常说,砍头不过碗大一个疤,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人比蝉大这么多倍,要成人比蝉只多1年,这比例有点失调。

周五中午去楼里的震旦艺术博物馆转了一圈,没想到这楼还有这么一个好去处。震旦的董事长收藏玉器,陈列在这里,从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到清代的都有。馆内亦有玉器制作过程和古器物学的介绍,与实物结合。最近常看历史书的我,由此又萌生了考古学的幻想。

玉蝉是古人的爱物。除了作装饰以外,也常用作陪葬,汉代盛行用玉的“九窍塞”填塞身体的孔窍,防止死后精气外溢,以便永生。口中含的一般是玉蝉,因为古人比较造作,喜欢托物寓兴,认为蝉天性高洁,出地上树后只吃雨露:司马迁把屈原比作知了,“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简直跟荷花异曲同工。也有说法,古人误以为蝉在地下藏着,到了春暖再出来,周而复始,生生不息,代表着重生。突然想起古埃及人膜拜的屎壳郎(学名蜣螂),滚动粪球,孵出小屎壳郎。那个粪球代表太阳,屎壳郎就是太阳神,也是创造、复活与永生的象征。

荷花、蝉、蜣螂,或再加上烧不死的凤凰(所谓涅槃),都是从很低很糟糕的状态升华出新的生命。这样看来,出污泥而不染或置之死地而复生,是从古到今人类共有的实现理想的模式和主题。有些恶毒地想,这是否都是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或更广泛地说,害怕死亡的人们用来安慰鼓励自己的说法?

可是,万物各有自己的规律,懒得搭理人类怎么看待它们。荷花可以香艳,17年蝉就是这样阴险。我还没见过蜣螂和凤凰,也不必在此浪费脑筋了。

我只是很高兴,突发奇想地早起,并说到做到。还能这样随兴行事,证明毛羊还有趣地活着。

2008/07/30

战俘John McCain (2008.7.30)

偶然瞅到AC360在放共和党总统候选人John McCain的生平。原来,他在越战时当过战俘,长达5年半。我暗想这是多么了不起 ---- 找到他当年回来后写的自述,看了一遍。30多页,毫无文采,毫不煽情。能把如此深刻的一段经历写得这样干巴巴,也真不容易。尽管如此,我觉得他令人敬佩。

1967年,他驾驶的轰炸机被击落,落入湖中,双臂和右腿都断了,被擒为战俘。他不提自己是美军负责太平洋战区的四星将军之子,也不供出军事情报,越南人不给他治疗。直到他们后来发现他的身份,才将他草草医治,半死不活的。在接下去两年里他被单独监禁,靠敲墙壁来与其他囚室里的人保持交流。当他父亲升为美军负责整个越战的司令后,越南人愿意先行释放他,为自己制造宣传。他拒绝了,不愿意享受特权,除非他之前的战俘都被释放。之后他受到了更残酷的折磨。中间他也有软弱的时候,签了越南人拟的声明,用作他们的宣传工具,但后来再也没有签过。1973年他得以释放回美。

如果一个人能熬过漫长的5年半战俘生活,还有什么样的困难不能忍受? 除了身体上的痛苦,心理上的绝望更严重。因为你不知道未来会如何,更确切地说,貌似没有未来。跟他一比,我生活中遇到的任何烦扰,都是小的可怜。所以我决定,从此要向McCain看齐。

McCain因为写作能力差,基本没有提及战俘阶段的内心活动,所以,我不确定是什么念头支撑了他。我也无从考证孟子名言是否有鼓励的作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这话可是慰藉了中华民族继往开来无数代的有志青年的!无数人对自己说,现在的苦都是暂时的,以后我会发达的!再无神论的人也对自己说,老天现在在考验我呢!(虽然有些怀疑,为什么老天这么不开眼,雇用的考官都是这么不入流的蠢才?)

说到底,孟子的话让人还是有点盼头。就好像某种四条腿的牲畜,你骑在它身上,在它眼前悬着一个果子,为了吃到它,它就走啊走啊走啊走。

更高的境界则是,即使没有那个果子,还在走啊走,并在走的过程中体会到乐趣。假使突然天上掉下来个果子,那就圆满了。这是我的理想境界。

夏天又到了。即使毛羊这只哲学家已经打算只看今朝不思考了,有些事还是要来打搅一下我没心没肺的平静。不过,有了McCain 这样一根比下有余的精神支柱,那就没什么好多烦的了。困扰的来袭能让坚强的人变得麻木;也能让脆弱的人趋于崩溃。我应该是偏麻木的那一种。

比如说,我某晚发现小半罐麦片里居然有百多只米虫,就用水淹法把它们灭了,等于和麦片一起泡了。这样的大屠杀景象让我头皮发麻,但我想了一下McCain的榜样,就心狠手辣了。

McCain 在囚禁期间,不为越南人做宣传工具,也不见反战组织。在他看来,参军之前,就应该先搞清楚国家在干嘛。如果不认同,那就不要参军。成了战俘以后,那就没有反对战争的权利了。战俘不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军队一员。军人的忠诚是属于总司令的,而非自己的良心。参了军再站到反战立场,那就成了敌人的同谋,对其他战俘是有害的。

打了16年的越战始终是美国的痛。从各国的不同阶层集团的角度,越战的历史原因和意义都不同。但McCain的思路是清楚的,你是什么身份,就从什么角度思考问题。这是把生活变得简单的好办法。

现在觉得自己是心理强壮,思维瘫痪。每一件事情,我会情不自禁地从不同人的立场去看它。这样,所有的事都是有原因的,一定要理解的话都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从小到大的所有经历把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所以他才这样思考这样行事。我往往要画蛇添足地最后说一句,他那样做是不对的,但我也可以理解。明知在削弱自己的辩力,却还忍不住要说。讨厌的人,做出讨厌的事,我都可以理解。不妨碍我讨厌他,但或许多了一分怜悯。(画外音说:老大!你就是心太软!)

McCain知道自己是军人,代表国家机器,就要确保自己的忠诚并服从命令。那么,我是谁?我想要干嘛?

思维就是这样瘫痪的。也许,我和许多其他人所经历的那种最普遍的痛苦就是:不知道。我们仍在试图努力把喜好、工作、生活与生命意义这几点联系在一起。

思想成熟的人就应该意识到,这年头儿世事难料。许多生活中的转折发生在偶然中,或是别的事的连锁反应,而当时自己可能还没意识到。而你每走一步,看到的风景就不一样,走之前你什么都不知道,然后一切都已改变;而你也回不去了。生活总给你各种各样的惊奇,因为人是各种各样的。不过,说到底,条条大路通罗马,人人都要翘辫子。中间过程统统只能算是细节问题,结束的方式有时候循规蹈矩,有时候出其不意。有谁会知道一场大地震会突然到来,夺走了无数人的生命,同时还带走了他们未来的快乐及痛苦?

很冷酷很哲学地说,未知和意外就是人类生活的本质。而人类从脱离猴子阶段开始,最恐惧的好像就是不确定和不知道。宗教的一大好处就是给人安全感了。人类进化得恐怕是很有缺陷,为什么就不能很坦然地接受未知,与之共存呢?John McCain没写出什么丰富内心活动,或许就是没有对未来想太多吧,或者他相信上帝在照看这一切,他本人不用担心?

而我就要试试看,在信仰的真空中,勇敢坚持,不被无尽的不确定性和其他一切烦恼吓倒。去年这时将要离开费城,很不舍得蓝很透明的天空。现在,我发现,上海有时候天也很蓝很蓝,到了傍晚,天空也会变成粉红色,滚滚白云也会变成金色。陆家嘴这些高楼,包括东方明珠,在夕照下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我想,活着,这样地看看天空的美色,就很不错啦。

2008/07/08

红楼梦 (2008.7.7)

7月2日星期三晚上, 爸妈请我客,去天蟾逸夫舞台看越剧《红楼梦》。

从人民广场地铁站出来,正是标准的雨后天晴:天空蓝色而透明,夕阳把朵朵白云映成金红色。往前走,突然看见天上一道长而粗壮的彩虹,弯弯地站在福州路上。

我的心情一下子也变得非常晴朗,赶紧拿出照相机横排竖排。众多路人都看见了彩虹,都停下来,拿出手机和照相机拍照,笑容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大家都一个方向一个动作,全变成了向日葵。我也没忘记拍了向日葵几张照片。这么简单的天气现象,让我们这么高兴。

3个小时的越剧《红楼梦》主要围绕宝黛的故事。很小的时候半懂不懂地看了书。由于人物繁多,关系复杂,我还画了张人物关系表帮助自己理解。看着戏,具体台词和故事情节渐渐浮出记忆的水面。奇怪,那些话居然还留下了这么深的印象。

初见林黛玉,贾宝玉摔了他的玉,还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后来他没事干又往脸上搽胭脂玩。我突然自作聪明地想,天哪,贾宝玉果然是Transgendered? 我妈妈很不屑,说我肮脏的思想亵渎了古典名著和纯洁的爱情故事,叫我不要说话,要好好看戏。

黛玉去探望生病的宝玉,吃了晴雯的闭门羹,哭哭啼啼,就此难过很久不理宝玉。宝玉听了一句玩笑说黛玉回苏州了,就疯了。最后,黛玉又从傻大姐那里听说宝玉要娶的是宝钗,伤心吐血病死了。我看了真郁闷啊,为什么不去问个清楚呢?我妈说,那是封建社会,哪有那么容易?不要说话,好好看。

在生活中如果有这两个人,估计不会是我的好朋友,受不了的。男的娘娘腔,女的小心眼。不过,转念一想,是我不好;老师说,我们要多看看别人身上的优点。

的确,能够全心全意到为爱情病死或者发狂的,这种精神、这种态度,现在这世上还有伐?古时候,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有许多客观上的原因,封建制度要负主要责任;或者在白娘娘和许仙的案例,法海老和尚是罪魁祸首。可是现在,没有什么封建制度或者法海可以当借口了,但世界上还是有那么多不珍惜或瞎折腾的人。原因都在本身。大概只能说,人类在堕落,越变越自私,越变越懒惰。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越剧《红楼梦》的粉丝。

灯光已经暗下,林黛玉已经初到荣国府,各人物已经开始充满个性说说唱唱地亮相的时候,场下观众依然谈性正浓,整个场子闹哄哄的。开始了好一会儿了,也没见安静下来的苗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环顾四周。---- 场子里很多很多观众是四五十岁的妇女,好像算是越剧戏迷的典型人口。后来,林黛玉唱得正高兴( 我的意思是声情并茂),我们前面的女的突然很粗犷地叫了一声“好!”,吓了我一跳。我原以为只有看京戏的老头儿才会这样叫好的。

最后一场是宝玉哭灵。虽然我觉得他太“娘”,但其用情之深还是很值得敬佩的。心爱的人已经不存在了,而且是带着满腔幽怨走的。无可挽回,凄惨伤心。这时候,观众席里轻轻地起了骚动。坐在后面的若干人站起来往前走,满脸笑容,嘴里还说着,差不多了,差不多了。看见人家起来,更多的人也站起来,涌到舞台前面,一下子就围了好几层。

最前面的人只好站起来看了;我们坐在大概第五排,也只好站起来看了。哈哈,这些就是越剧追星族了。就这样,在笑嘻嘻的戏迷围观中,宝玉哭完了。可能因为我知道剧情,看的时候没悬念,而且我一直有意识地在观察绚丽的布景、服装和灯光运用,我刚被感动了一点点,一下子又变得没心没肺。只是觉得这群妈妈级的粉丝很有趣。戏演完了,红楼梦一大家子都出来谢幕,他们打扮得都真好看啊。然后,林黛玉和贾宝玉携手出来谢幕了,戏迷们看着她们,眼里泛着激动的亮光,脸上泛着幸福的光辉,挥着手,说都不会话了。但舞台下的乐队池真是障碍啊。

看完戏,我们从后门出去,发现这群戏迷还聚集在停车库门口,等演员出来。她们是要等签名吗?还是想近距离地再多看一眼?我妈告诉我,这还算文的;以前报上说,那时候,王文娟们演完戏都是坐公车回家的,戏迷们就急吼吼地追她上车,她就逃啊。

虽然有些滑稽,我觉得这群戏迷还是很可爱的。十几岁二十几岁的追星族没什么奇怪的,但能在应付繁琐现实这么多年以后,依然保持着追星的天真,真不容易。

跟他们相比,我比较惭愧。虽然有很喜欢的歌手,但从来也没有到追星的程度。3月22日,Maroon 5 在上海开演唱会。喜欢他们的歌(特别是Sunday Morning) ,但又谈不上最爱。于是就和Xu 和Cai同去现场等退票,之前先在徐家汇的厚味香辣馆吃饭。在一个小时的等待中,有过犹豫是否撤退去别家快快吃一顿。但坐在香喷喷超人气的饭馆里已经好久,再饥肠辘辘地离开比较没劲。---- 那就吃得快一些吧。鲶鱼虽然长得丑,长胡子大嘴的,肌肤倒不错,所以算是气质型美鱼,做成水煮鱼很好吃,让我念念不忘。我们又安慰自己说,反正等退票都是要晚点去,那就慢慢吃吧。等我们迟迟到了国际体操中心,发现等退票的人还不少,包括不少貌似在中国混迹已久的老外。黄牛手里的都是高价票所以要价还是很高;又有人要我们付钱给他,他就用工作证带我们进去,保证有位子---- 很不靠谱。在那里观察了一会儿众生态,也没什么人成交。看看手表,一半音乐会已经结束了,我们就作鸟兽散。这样是有点扫兴;如果就我自己,说不定也就进去了。但基本结论是,吃是需求弹性最小的东西,追星是需求弹性最大的东西。

从红楼梦飞跃彩虹来到水煮鲶鱼,这样的跨度非一般魄力。但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这样吧。生活或本无深意,“弱智儿童乐趣多”就好啦。

2008/07/03

看戏 (2008.7.3)

来,这一集,来点儿跟文化沾边儿的。

《哈姆雷特》

4月8日,基本上算是突发奇想,我拉上Iota去上海话剧艺术中心看话剧《哈姆雷特》,英文版的,这样也算对得起我读的英语文学专业。

戏剧和文学是一种体验。光从情节来说,很多戏并不高明,众多的巧合或不巧简直到了匪夷所思、让人大为光火的地步。讲讲清楚就全好了,为什么不讲呢?那个男人是女人乔装打扮的,怎么就看不出来呢?秘密谈话全让人偷听了去,怎么这么粗心呢?小时候最先接触Shakespeare的时候,是从一本《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开始,第一印象就是,怎么搞的!

中学时我还是很文学的。我很喜欢宋词,我也是巴金和冰心的粉丝。曹禺的《雷雨》剧本让我百读不厌。鲁迅么,因其犀利又有点拗口的语言、兼为祖籍绍兴的同乡,读来很爽很合我的口味。但大学时《欧美文学史》课对我来说是一种煎熬,它让我觉得上课和存在都是多么荒谬啊。课本把文学史分为若干阶段、分地段分流派地列举一番重要作家和作品,抽象笼统地介绍一下其风格特点和历史意义,对于作品本身则是简单介绍一下情节。有些同学是该老师的粉丝,因为他上课能讲这么多故事;但我受不了过慢的语速和读错的成语。考试基本靠死背,考到上课讲的书上没的,我就完了,因为我没听;我拿弗洛伊德的理论分析作者经历与作品内容之间的关系,也不符合主旋律。总之,没有真正读一下作品 (即使选段也好),我半点也没有感受到文学的伟大。貌似知道很多作家名字,足以唬弄一下别人,其实再多问一句,就不知其详了。

英美散文、英美戏剧等课有趣得多,因为有亲历。记得我们几个人排演过一小段Harold Pinter的《Birthday Party 》。这基本上是一荒诞剧,享受着存在主义痛苦的我觉得对胃口。情节不重要,语言、节奏和背后的意境很吸引我,比如下面这段记忆犹新,让我想到Queen 的Bohemian Rhapsody中一段歌剧般合唱。这种搞脑子的拷问,又好像《罪与罚》中的情节,慢慢折磨,令人发疯。

GOLDBERG : Speak up, Webber.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 ?
STANLEY : He wanted to – he wanted to – he wanted to ….
McCANN: He doesn’t know !
GOLDBORG: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 ?
STANLEY: He wanted to – he wanted to ….
GOLDBERG: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 ?
STANLEY: He wanted….
McCANN: He doesn’t know. He doesn’t know which came First !
GOLDBERG: Which came first ?
McCANN: Chicken ? Egg ? Which came first ?
GOLDBERG and McCANN: Which came first? Which came first? Which came first ?
STANLEY screams

这晚的Hamlet是英国TNT剧团演的,Google一下,不像太有名。据说是个四处云游的剧团,怪不得服装布景都很简单,还一人多角。因为喜欢拍照而对光色效果比较在意的我,对此有点失望。至于表演,比起以前在Yale Repertory Theater 看的King Lear, 爆发力和感染力还可以再进一步。但是剧作的语言是真好啊,总算等到了著名的独白: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To die- to sleep-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That flesh is heir to. 'Tis a consummation
Devoutly to be wish'd. To die- to sleep.
To sleep- perchance to dream: ay, there's the rub!
For in that sleep of death what dreams may come
When we have shuffled off this mortal coil,
Must give us pause. There's the respect
That makes calamity of so long life.
For who would bear the whips and scorns of time,
Th' oppressor's wrong, the proud man's contumely,
The pangs of despis'd love, the law's delay,
The insolence of office, and the spurns
That patient merit of th' unworthy takes,
When 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With a bare bodkin? Who would these fardels bear,
To grunt and sweat under a weary life,
But that the dread of something after death-
The undiscover'd country, from whose bourn
No traveller returns- puzzles the will,
And makes us rather bear those ills we have
Than fly to others that we know not of?
Thus conscience does make cowards of us all,
And thus the native hue of resolution
Is sicklied o'er with the pale cast of thought,
And enterprises of great pith and moment
With this regard their currents turn awry
And lose the name of action.

有人说,Hamlet的最大悲剧在于他性格上的犹豫。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是生还是死,丹麦王子在选择上遇到了困难,而这个选择并不停留于“是否动手/怎么动手/什么时候动手”。这个(已被滥用的)To be, or not to be 是对人类存在意义的思考。活着真荒谬真痛苦,但还得活着;死了以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也许更糟糕,所以也不好轻易去死。人并未选择来到世上,却被迫在每日生活中患得患失,并不得不做选择。他们说,Hamlet的痛苦体现了人类存在的窘境,存在主义就此提前在文艺复兴时期找到了一个代言人。

是很有道理哦。常常在电视新闻里看见报道说,一个人轻生又被救起来了。播音员就坐在道德和理智的高地上评论一下:观众朋友们,他连死的勇气都有了,生活中还有什么更大的困难没有勇气去面对吗?

错 ---- 死本身并不是最可怕最困难的事情,说不定它和电脑上连按两次CTRL + ALT + DEL 也差不多。可怕的是不知道,困难的是被迫选择。

不过,我有时候怀疑,莎士比亚在写的时候,是否有心加入丰富的深意,以至于后人分析如此长篇累牍,还是他一不小心就写出来了。伟大的文学,多多少少总是有点暧昧;暧昧让每个人都可以从中找出自己想看到想体会的东西。所以暧昧超越时间和空间,引人回味无限。

我喜欢的卡夫卡说,Perhaps there is only one cardinal sin: impatience. Because of impatience we are driven out of Paradise; because of impatience we cannot return。要用圣经故事来说服我,同志们还需努力。不过,在我看来,缺乏耐心确实是人类一大弱点,而且不可能因为修炼得道而克服。生命是有限的,而且只有一次机会,同时,信息是不完全的,对自己对世事的把握都是不足的,所以,耐心等待也是没底的因此不稳定的。突然意识到,我们都是这样两眼一抹黑地活在世上,真可怜啊。每次看到电视里停火双方不久又开战,我就觉得那浓缩了人类可悲又可笑的一面,大家都在囚徒困境里折腾;赶紧换频道,去看Channel V。

看Hamlet的时候,我和iota 看见前排几位气质挺好的印度人,怀疑他们大概是领事馆来的。幕间休息的时候,有人就过去跟他们说话。突然发现,说话者是大学时教我们精读的老师。我在那里左看右看,他怎么跟我们读书时看到的一模一样呢?还是那么年轻滋润,呵呵。我赶紧喊他朱老师朱老师朱老师,并且自报姓名,以免他记不得我是谁尴尬。他一看到我说,我记得你呀!还报出了我是哪一级的。(也许是因为我上课插嘴怪话太多。)他说,复旦在开一个Ibsen的会,这些印度人是来开会的,晚上组织他们来看戏,我居然以为他说的是Epson,皱着眉头想外文系怎么会开打印机的会,他连说了两遍Ibsen,看我反应空白,就改口说,就是一个学术会议啦。然后他说他明天还有一天的课要上,先走了。To Be Or Not To Be都看到了,不错吧,哈哈。回到座位上,我才意识到他说的是易卜生,顿觉很没面子。Well, 谁让他是挪威的呢?他跟老大不熟。这天还看到SJ老师,不过不能肯定他是真记得我还是给我面子。

《鼠疫》

4月21日,我去话剧艺术中心看Camus的《鼠疫》。加缪和萨特一样,都是存在主义人物,尽管他死不承认。一个小城市,最初看到零星几只死老鼠,好象大雷雨的最先一两滴雨,后来才发现这是一场鼠疫的开始。当局开始还不承认,后来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关闭了城市防止扩散。在这场灾难中,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表现。这个小剧场戏,9个角色全由一个演员饰演独白,加减更换一两件衣物,换个姿势和声调,好像就变了个人。从头到尾,还有一个人钢琴伴奏,据说完全即兴,很不错。据说,原著小说旨在强调人类本无控制权,生命之非理性无可避免,人们对于荒诞这一本质的反应各异。不过看戏倒没看出这么深层的意义,只是灾难恐慌当头,大家态度不同而已。我猜,SARS时在国内的人可能看了感触会深一些。

看完戏,从安福路走去地铁站的路上,人烟稀少,梧桐树,老洋房,很有腔调的西餐厅、川菜馆、烟纸店,裁缝铺、卖肉的发廊和名叫东方红的旧货店,有意思。索性走到陕西南路站那里,看见一石库门弄堂墙壁上刷着黑漆标语,抗议香港新鸿基集团。卖假包的打桩模子说,这不算什么,你看马路对面,晚上写,白天刷。果然,襄阳路市场遗址现为工地的白色围墙隐约有黑色标语,又被白漆盖住了。

《疯狂的石头》

这和上面两个剧不是一伙的。不过,既然看了(12/6/07),还是要提一下。我没看过电影版,人人都说很搞笑。舞台版也算好笑,不过有时候有些牵强,不够subtle, 所以不算幽默。剧中经常提到社会热点人物和舆论,不过其表现和判断流于头脑简单型。我想,我还是喜欢看闷一点、让人想半天的戏,嘿嘿。

不过呢,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2008/07/01

宿务(下)(2008.6.30)

2007年10月5日早上,我们出海去一个渔村。


什么事都不做,傻坐在船上,看着蓝绿相间的海水,吹吹海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聊聊,拍拍照片,这样就很不错。不过,三四个菲律宾船员小伙子不愿让这段时间白白度过:他们提供马杀鸡服务。于是就有美女几位身穿比基尼躺在甲板上高出来的一块手术台般的平台,让他们按摩。因为座位的关系,其他人围了一圈,不参观也不行;有人还很不识相地拍照。从不觉得马杀鸡有趣或舒服,更何况被近距离参观,我觉得那样比较怪。当我后来看见有人在酒店游泳池请其他同事用傻瓜机加闪光灯(i.e. 效果不专业)大摆Pose 拍摄泳装写真,回来以后又请大家在电脑上欣赏;我就开始问自己,是我思想太保守太self-conscious,还是他们比较不聪明?


不久之前,华尔街日报上一篇文章Risky Business: Décolletage At a Work Dinner 提到了这一点。商务晚宴时,职业女性(我讨厌这个说法,但是暂时没有别的代替)穿了过于暴露的晚装,也许给同事和客户就此留下了难以磨灭(可能令人误解)的印象。而工作努力的人总是希望因其出色能力而被记住,并非其裸露的身体部分(部分职业除外)。不论现在有多少旨在男女平等的措施,必须承认,总体上男性的权力还是大很多;而很多时候Perception 比实际情况更要紧。“在我们的文化中,女性和权力之间存在一种很微妙的关系,因此,衣着对于女性管理人士往往是个陷阱。如果一位年轻的办公室助理穿着暴露,人们往往不会昏倒;但是如果换成了CEO,或是希拉里·克林顿,那就不同了。” “我们的大脑天生如此。脑后部的皮层负责扫描周遭环境中寻找具有繁殖能力的伴侣。让两性关系变得更复杂的是,男性脑部sexual pursuit区的部分比女性的对应部分大两倍。”“即使对CEO来说,暴露的皮肤也都比年收益增长率更吸引其注意力…” 所以, “她们以为,既专业又性感是赋权妇女(Empowering Women)的做法…可是男人不这么看。如果她穿得很性感,那么看到的就只有性感了。” 看来,如果不想一辈子做小助理,最好在穿衣服上从长计议。在费城的老板也跟我说,即使工作不那么认真,上班每天穿西装,看上去就很认真了。


不过,大家想法目标和priority都不一样。在旅游时,面对同事是什么样的形象,这也是见仁见智的。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想干嘛就干嘛,自己开心就好了,不用在乎我什么看法。


船开到海中央,在某处停下,让我们下水。借助一根东西,我浅潜入水,看到游来游去的鱼,蛮好玩。下了水才知道,看似平静的海水是和当年学游泳的yale gym游泳池里的水是不一样的,也和以前在Charlotte 附近Whitewater Rafting (btw I really like this blog) 时所跳入的河水是不一样的。海水的力量很强大,为了不让自己被推走,靠我那点可怜的自由泳动作,还是需要花不少气力的,以至于我后来上船感到精疲力尽。我认识到,跳海自尽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


我们的蜘蛛船驶往一个岛上渔村,因为水太浅,不能再靠近。不少船夫撑着杆开着只够坐两三人的小船从岛边过来接我们。我们的船夫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两个漂亮的大海星给我们,我很识相地赶紧付小费。后来发现这是他们这伙人的伎俩,还有变出海胆的呢。离小岛很近的时候,船夫就直接跳到水里,走着推船靠岸了。


这大概是一个典型的渔村,好像挺穷。有许多许多小孩在玩耍,散养的大公鸡站在竖着的竹竿上严肃地看着这一切。菲律宾的小孩们有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穿着普通,显得纯朴好看,我喜欢。我有点悲哀地想到,不晓得他们中会否有人以后沦落到之前所见的夜总会;这样一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拍了许多照片,典型的可以做发展中国家儿童慈善事业宣传照。这对我来说是挺难得的:我没有特别喜欢小孩子,也懒得表示对别人家庭事务的关心。每次看见电视里或生活中小女孩穿着满是花边、层层叠叠、恶俗乡气的粉红裙子、并浓妆艳抹画着蓝色眼影、自以为酷似小公主或小天使的时候,我总是奇怪,这是什么审美情趣啊?当然,更可怕的就是电视里一些小孩子在大人(家长或记者)的教唆下,背书般说出不符合其年龄又符合主旋律的话,令人绝望。都是大人的错。


我完全可以理解做家长的觉得自己的小孩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不过别人并不这样觉得。窃以为90%的小孩的好玩程度都差不多,剩下5%的特别好看,5%的特别丑,而100%都比较麻烦。(我爸妈对我当初是怎么忍受下来的?!)每次听人讲其小孩功课,除了深深同情一下残酷教育制度下的小朋友(but well sh_t happens)、感叹一下父母对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测验所投入的感情以外,我毫无兴趣。我想,这么多年活下来了,大家都是读过书的,早该知道读书时偶尔一个不及格并不如当时所感到的如同世界末日。小朋友考个好分数,对其20年后远大前程或有概率上的联系,但是不是也有家长今天脸面上的因素?他们活得真累啊。


村民们摆着摊儿卖一盆盆彩色贝壳、大虾和小鲍鱼。我们的午饭是烤虾烤蟹烤鱿鱼烤鸡肉、手抓饭、芒果和葱烤小鲍鱼(便宜又好吃!)。我登在Flickr上芒果与小鲍鱼的合影被陌生人tag到了Cebu的photo group,还是蛮得意的。我们吃饭的时候,村民带来大公鸡在白沙上表演斗鸡。真有趣,瞪大了小豆眼儿的公鸡的小脑袋周围一圈毛都竖了起来,自相残杀时还飞来飞去的,好像近几年忽悠观众的莫名奇妙的武打片镜头。吃完饭,我把彩色大海星放生回水中。回去的时候,遇到一些风浪,感觉很刺激。船夫小伙子在拍照摆Pose上很合作,他们似乎都是天生那么简单快活的人,真好。落日很美丽。


10月6日原计划是去一个叫薄荷岛(Bohol)的地方,因为是自费400元项目,居然最后愿意去的人寥寥无几以至不能成行。而此地交通不太发达,我一个人去又不太现实。据说Bohol岛其实才是特色,除了海滩、还有上千个圆锥形小山,如同Hershey’s的Kisses巧克力,以及很小很小的眼镜猴。但是他们说,一定跟前一天差不多的,都不肯去。生命只有一次,世界上好玩的地方有很多很多,都玩不过来。这辈子再来Cebu的可能性极小,即使事后发现Bohol岛没什么好玩,总比没有强,也死心了。400块钱马杀鸡一下、或吃一顿、或买个衣服鞋子的,不是一下子就没有了吗?怎么突然变得节俭起来,真是奇怪。要不是公司组织,我才不要这样的旅行;和三四个很熟的朋友才有意思。只好对自己说,人各有志。


我不愿意浪费周六大好春光。听说Shangri-La Resort很漂亮,虽然离我们住的地方有点远,却几乎是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找了一北京同事同去。很不巧的是,这一天赌场里的ATM机划了我的卡却不吐现钞,搞得我身无分文。而她身上的菲律宾比索正好只够单程Taxi 去Shangri-La,我们也不管了,去了再说。到了那里,发现Shangri-La 的的ATM机也不好用,而前台只为住店客人兑换现钞。我们这种老实人很虚地吹牛说自己是住店客人的朋友。在大城市呆了太久的她瞎报了一个二十多楼的房间号。哪有嘛?这种度假的房子才几层?最后没办法了,我硬着头皮说,对不起,我刚才说谎了。我们是来吃饭来玩的,但是没有现金坐taxi回去了。唉,前台的男服务生还是比较帅的,承认说谎让我觉得有点丢人。他面无表情不晓得算不算鄙视。由于严格的内部规定,他们打了电话获得经理特许以后,让我们去礼品店用美元买点小东西,再找给我们比索。
虽然这么点小事折腾了老半天,鉴于礼品店的姑娘们也很有礼貌很端庄,我对此地印象还不错。


香格里拉的海滩细幼、海水蓝蓝绿绿得透明、好像宝石。海滩边的花园小桥也很精致。这里有点像三亚。我们坐在树荫下的木亭里,几乎坐了大半天,看看彩色的船和降落伞,聊聊天,吹吹凉风。这么惬意,我拍的照片又貌似不错,没去成Bohol岛的恼火消散了一半。晚上回到自己住的酒店,得知他们上午去shopping,看下来没啥特色也不比中国便宜,所以没有收获,下午他们就打牌或睡觉。因为幸灾乐祸,我的恼火又消散了1/4,哈哈。


10月8日凌晨,在瓢泼大雨中回到了上海。我喜欢菲律宾人的简单热情,也许超过其景色。―― 十一黄金周就这样过去;前面议论够多了,不再有我惯常的结尾致命一笔,那就用放在Flickr的上照片以色代字吧:


http://www.flickr.com/photos/gaohuan/sets/72157603623130789/

2008/06/25

宿务(上)+ 儿童不宜 (2008.6.25写完)

加州州长在Terminator里说,I Will be Back。后来,他就回来了。

我在上次那个blog未曾预料或预告我会停业很久,所以这次我也不用任何征兆就可以恢复这个带有强迫症意味的好习惯。

我就是这样的人:一边高调地将整个宇宙和人类的存在归结成微不足道的一个瞬间,一边却被大欠blog债之念头频繁打扰。很久很久没有写了,貌似很多时候我已经没有思考和感觉,即使有过也已经忘记。对于从2001年就坚持blog 行为的我,这种懈怠真令自己失望。以前也很忙,现在更忙;而忙碌中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总是尖声提醒着我,存在是荒谬的,而萨特则是多么的精辟。---- 这其实本身就是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却因为来上海后空闲少了,放过了写出当代版《Nausea》的大好机会。

没有过渡句,我先说宿务吧。

去年10月黄金周,公司组织旅游,最后讨论结果是去菲律宾的宿务(Cebu)。娇生惯养的人觉得自己的命比较高贵值钱,认为那里比较危险而放弃,而我这种从枪林弹雨过来的人是不怕的。2007年,费城枪杀案不但数量创纪录,更糟的是,枪杀非常随意,不再限于贩毒黑帮火拼: CNN说,有个小孩骑车太慢,压了后面的汽车,车里的人就是一枪。由此Philadelphia就变成了Killadelphia。这个世道很混乱,如果混乱到了头上是命,躲是躲不掉的。

我一直对东南亚之风土人情饶有兴趣,但是很老土地从来也没去过。所以,我对菲律宾之行颇为盼望。菲律宾相对冷门,Cebu的名字很奇怪。之前听说此地是因为MSNBC的Keith Olbermann 放了YouTube上的热门视频,宿务监狱上千个身穿桔黄色囚衣的犯人应着Michael Jackson的Thriller 跳舞。我说,我要去看监狱!

红眼航班到了马尼拉,还要乘车转机至宿务。早饭是麦当劳,品味低劣的我,觉得中国版的麦当劳肯德基还不错,它的熟悉给人温暖的安全感,而当地化菜单,作为全球化在世界各地的妥协和修正,好吃而有趣。

二战后美军撤离菲律宾基地,留下了众多吉普车。加长车身,改装成公车。五颜六色的Jeepney,是街头最引人注目的了。车有长有短,车窗没有玻璃,大概可以面对面坐10个人左右。如果坐满了,也可以扒着车尾挂在车外,那样不用买票。这大概是只有发展中国家才会允许的事。

一般来说,导游对景点的种种说辞有时详细地令人丧失耐心,有时候则牵强附会地好笑, 似乎凡事都要图个吉利。结束后,都没有什么印象,害得我这健忘症补blog时如此辛苦。我想我是劳碌命,喜欢自己去旅游,事先调查计划都很麻烦,但事后难忘。

菲律宾曾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我们先去了San Pedro古堡, 必然有一段历史但是我忘了。在后院看见一只木雕猴子托着下巴在树下休息,而一旁身穿衬衫制服的年轻工作人员们,散坐长廊,三三两两地聊着天,很快乐的样子。当我把照相机镜头对着他们,几个人很配合地做出夸张的动作,满面笑容地摆Pose。他们皮肤微黑,眼睛大大,牙齿很白,热情纯真。我那时候刚回国没多久,莫名其妙被路上低级骗子骗了好几次,而办事遇到的公务员则态度恶劣,一下子遇见菲律宾陌生人的笑容与善意,突然很感动,喜欢他们。

1521年4月,某神父成功动员了当地一大批原住民入教,大施洗礼。为了纪念,麦哲伦竖起一巨大木制十字架。(6天后,麦哲伦就在战斗中被杀,世事难料啊。)信奉天主教的当地人认为十字架的木屑包治百病。为了神物不至于消失在大家的肠胃中,现在十字架被保护起来,立在一个六角形的亭子里,天花板上有很彩色的壁画,挺好看。导游说请了两个神父为我们祈福。不久就看见两身穿T-Shirt的大妈,手拿两把细烛,对着十字架手舞足蹈,口中念念有词。一心以为会看见身穿长袍的老头神父的我,很久才反应过来。就像麦当劳,宗教也要本地化。附近的圣婴大教堂(Basilica de Santo Nino) 是最老的天主教教堂之一。大概因为热带的关系,窗门大开,空气流通,光线明亮,安静中略带祈祷的低低人声。庭院里有很多人点红蜡烛祈祷,也有人休息闲聊,看似一个闲散和平的地方,不错。

在前往一个巨傻的中国餐馆(据说还算是豪华的)吃中饭的路上,看到宿务市容破旧,没什么像样的房子。但我想这也许是旅行社定点的偏僻餐馆,我们没见到稍微好一点的路段。路边有不少无所事事的人,但让我会心微笑的是,不少人会对开过的大巴笑着挥手。下午补睡觉,晚上去一个很傻的自助餐厅吃饭,附近的店卖的东西貌似80年代的货色。接下去,意犹未尽的某些同事提出要去酒吧,最后变成了去夜总会。

我在美国叫嚣着要看脱衣舞,其实也是说说而已,从来也没去看过。一回国,发现打着色情擦边球的东西是何其普遍,连KTV叫小姐陪都不低调一点,好像这才是常态。满街的发廊,脏兮兮的玻璃后惨淡的日光灯下坐着一排排光着腿的姑娘,与便利店和小饭店一起,为小马路们营造着商业气氛。其实这也不奇怪,看看国内门户网站的新闻标题和广告风格,再对比一下美国的同类网站,就晓得了。说国内缺乏言论自由,我看这方面倒是很自由:说来说去只有两件事:Money and Sex。我回国还是挺长见识的;Freud的理论才是圣经。

夜总会里,台上衣着清凉的菲律宾女孩子们跳着suggestive的舞。同事告诉我,那些坐在台下旁边的众多女孩子是等着被挑去陪酒的(包括去包厢排着队被挑)。有些年轻漂亮,特别是那些混血的。我偷看男同事看跳舞的表情,个个面无表情,难为他们了哈(个别大概还是蛮纯洁的?),小女生同事也面无表情,估计和我一样暗自吃惊。我又偷看附近沙发里的老男人叫了小姐来陪酒聊天…… 这个地方不算很赤裸裸,我们走得也挺早,没看到很恐怖的事。

去来夜总会的时候,很不幸和导游同坐一taxi。那种被全中国人民(包括全上海女人)讨厌的上海男人,他或许可以代言一下。自我感觉良好,啰里啰唆自吹自擂,把别人全当土包子,老来忽悠我们。你懒得理他,他还不拎不清。最后回上海在浦东机场等行李的时候,他半截身子钻进行李传送口的帘子,一副猴急样,而传送口大字写着“请勿钻越”。赶紧把这讽刺一幕拍下来,也算黑色幽默报个仇。

既然已经离题到了夜总会,索性就联想地走远一点。看看我的notes, 今年3月14日,几个小兄弟带我和一个北京来的女生去了淮海路上的Armanni Club ----原来上海的酒吧有那么多都藏在办公楼里的。说实话,从头到尾我都没有看见这个地方的名字写在哪里。这个地方据说是著名的鸭店,小兄弟们要让我们见识一下 ---- 我承认自己对很多事情好奇。我并非唱高调的人,即使个人反对,我也相信万事的存在必有原因,从一定角度都似乎可以理解的。但当我看到一列黑衣男人排着队走上二楼让卡座里的客人挑选用以陪酒陪玩骰子的时候,我还是很吃惊的。这是多么伤自尊的工作啊。而且,居然一个都没有被挑中,他们又下来。远远地暗暗地看不清楚,但好像大多都很瘦很年轻,也不是传说中的帅 --- 总体气质和那些洗剪吹15块的理发店里把头发吹得很夸张立体的剃头小师傅差不多,头显得很大,身板却瘦弱。也许帅的鸭子也是有的吧,本人没有看见。回家以后告诉妈妈, 她听了我的描述说,那些多半是穷人家的孩子,小时候也没吃饱,发育得不好,所以那么瘦,真可怜。这很有可能,而另一种可能性,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以前Yale之Gay & Lesbian Studies请来北京一性别模糊的文人/导演的用DV拍的小电影就说明了这一点。也有人说,他们那么瘦是嗑药造成的。

不知道鸭店的存在算不算男女平等社会和谐的表现呢?以前写关于《艺妓回忆录》和三八妇女节两个我自己蛮喜欢的blog的时候,讨论过这个问题。不过说到底,别人爱怎样怎样,和我有什么关系?因为不了解,自己也没有什么发言权。而全世界的终结都是消失,所以又有什么好多说的?不过,看我blog的社会学博士们,你们有空还是去研究一下吧。

不过这个Armanni 真是挺土的,特别是跳舞的音乐,一些恶俗中文流行歌的Remix版本也好意思拿出来放,舞池里穿着衬衫貌似乡镇企业家的家伙,似乎还在东看西看想找点花头。至于酒,则是每个酒吧都这样混的Johnnie Walker 或Chivas 加瓶装绿茶,不喜欢。隔壁一桌大约90后的瘦小男生醉得倒在桌子下面,别人拖也拖不出来。这真是一个充满空虚没有感情的地方。我们终于从闹哄哄的鸭店出来,来到附近的新旺茶餐厅。这里够安静,我们可以胡言乱语地聊天了。嗯,我喜欢北京姑娘F,真有共同语言啊。还是这样最高兴;还有之前在我家弄饭吃也不错。

在美国的若干男同学老是说不敢回国,怕要学坏。现在了解他们什么意思了。不过像我这样出污泥而不染的人,是不怕这种诱惑的。因为不吸引我,那本也不是诱惑。虽然存在本来就没有意思,但我还想在死之前,把什么事都经历一遍,well,我是说所有事都看一遍,其中很多事都经历一遍。观察别人非常不同的生活,和自己遭受磨难一样,都是让自己对生命丧失惊奇从而更加淡然镇静的好办法。

已经写了这么多,一半和Cebu都没有关系。亲爱的小喽啰们,老大的风格还是没有变,我的离题就是这样的理直气壮。下次再接着写Cebu吧。

2008/03/05

《中国》(2008.3.4)

像我这样有文化的人,倾向于看很闷的电影。照我们办公室某爱收藏大片的同事的话来说,这种片子老“憨”的,比如我前一阵看的《三峡好人》。

“憨”就“憨”吧。也许是因为我有些逆反心理,人人都在讲的电影,我就偏要以很不认真的态度来对待。不忍拒绝别人好意,马马虎虎地看了一遍《色戒》DVD。结论只有三个:革命手段比较盲目,大钻戒很丑,爱情真误事。他们由此说我很粗糙。的确,他们比较细腻,对某些镜头居然能倾注如此多的热情和兴趣,津津乐道意淫幻想了这么久。显然,至少在中国,此片的热点在于其限制级镜头,人民热烈赏鉴讨论,直到新热点的产生---- CGX的照片。这些现象无可厚非:我越来越意识到,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弗洛伊德的理论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本能与压抑的斗争归纳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解释了人们行动思想的最终根源。

不过我今天是要讨论另一部很“闷”的电影。我用了很大的耐心,看完了意大利导演Michelangelo Antonioni 的纪录片《中国》,片长3个半小时。最初,是它1972年这个拍摄的时间吸引了我。

1970年底,中国和意大利建交。意大利电视台提出要拍中国,中国也同意了,确有此向世界宣传一下新中国建设和文化大革命之成就的需要。他的摄制组有中国导游,要按照事先制定的路线和内容拍。电影从《我爱北京天安门》这首歌开始,拍了北京、河南的林县,再到苏州、南京和上海,最后在外国人必看的中国杂技中结束。

电影是对文革中的70年代中国人生活的重要文献资料。很容易理解,导游带去的地方都有特定的安排,意图为展示成就。比如北京某市场副食品丰富地堆积如山,显然是装的,90年代菜场里也没有那么多东西呢。去林县是因为那里有中国最早的人民公社,有人工挖出的红旗渠;南京有长江大桥,上海则是主要港口和工业基地。同样可以理解的,导演也没有那么听话,显然他还是多拍了很多规定以外的镜头。在河南还未经同意,闯入了一个贫困的村子拍了很久。最后电影里,用以歌颂成就的镜头并不多。电影基本没有配乐,除了少量解说词,大多是自然的低低人声和街道上的喇叭声,要么就是幸福的小朋友表演的歌舞。

整个片子都灰蒙蒙的,似乎只有在上海有看过蓝天,这很奇怪。人普遍都很瘦,衣着灰暗而松垮。城市和农村到处是大头像、宣传画和标语。播音女声高亢刺耳,比Mariah Carey和Celine Dion卖弄嗓音时更令人头痛。人们做每件事都要先讨论,因为政治思想一解决,一切都迎刃而解。

那时候的北京街道很空旷,没有堵车,好像现在电视里看到的平壤。不过王府井倒是人潮涌动。新华门两边的标语和现在一样,(新天地边的)一大会址也和现在一样。那时候,上海的老洋房和现在差不多,城隍庙的绿波廊有很多人喝茶。 我总算看到了小学语文书提过的“滚地龙”。我还看到了交警岗亭,高高地在天上,这好像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的印象了。

人民公社农业很“发达”。秧苗看来很密集,北京填鸭们挨着个儿被抓着脖子,饲养员讲饲料管往它们喉咙里深深一塞再拔出来,从而完成进食的过程。猪猡们在地上懒散地打着盹,高音喇叭突然响起样板戏,吵醒一只猪,它打了个激灵,跳了起来。

学校里听话的小朋友们总在表演政治性很强的赞歌赞舞,我认为他们是单纯而快乐的。研究语言学的Chomsky说,语言要在脑子里那块语言习得装置(LAD - 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长好之前学。同理,洗脑也要从小开始。从空白的基础开始是不痛苦的,因为脑子根本不知道还有别的可能性。 空白上有了基础再洗才痛苦,洗得不成功还得装更痛苦。George Orwell在《1984》中说,War is Peace. Freedom is Slavery. Ignorance is Strength。本来么,人是理性和感性的矛盾结合体,了解带来顾虑,理性带来烦扰,冲动是魔鬼,无知才是力量。

因为主要拍的是中国的人,电影里有许多骑车、走路、打拳、拉着板车或站着发呆的人,而镜头不因为他们的回避而放弃对他们的拍摄。还有许多人,好奇地看着镜头后的外国人,不论是在北京、河南、苏州、南京还是上海。给我留下最深印象是,在标准路线外的河南某农村,看见这群外国人扛了摄像机进了村,衣着破旧无所事事的男女老少纷纷站到门口路边,观察这些闯入他们领地的怪物。他们好奇而惶恐。当镜头对准他们,他们又纷纷躲开;怀抱孩子的妇女赶紧从家门口站起,回家关上了门。有个男人去墙后方便,镜头也很不厚道地继续拍他好奇的神情。解说词:“这些中国人,从没见过一个西方人。他们走到门口,既惊讶,又害羞和好奇,想多看我们几眼的愿望如此强烈…….他们虽然害怕,但相当礼貌,他们担心走开会冒犯我们,所以他们在镜头前能熬就熬,常常僵硬如石,一动不动。在我们闯入这个山区小村的所有时间中,我们看到了众多神色惊奇的脸,但他们从未表现出敌意。村长希望我们看见的一切,都井井有条,他向村民解释,我们是谁,想干什么,在我们停留的时间中,他向衣着破烂的妇女及老人示意,让他们藏起来。”――长镜头无休无止,令人尴尬的沉默。

电影在意大利和美国等地放映。1974年初,《人民日报》上刊出《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批判安东尼奥尼拍摄的题为<中国>的反华影片》。从此,人们开始如火如荼地批判这部谁也没看过的电影。据说,当时是周恩来批准了该片的拍摄,该批判是江青用来斗他的工具。Antonioni就这样成了当时中国最著名的外国导演――以他没有料到的方式。很受伤。

虽然不曾亲历,这些景象对我们这一代人其实并不陌生。或在别的媒体上看到,或是某些事情还在文革后存在了很久,或者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着。一个外国人,一个导演,来中国拍记录片捕捉的一定是他觉得有意思的东西。我不觉得导演怀着恶意拍摄中国,但他对生活细节的直接表现,和比例过小的歌功颂德,显然背离了当时中国将之作为正面宣传工具的期望。不过,虽然政治黑暗,但是人的见识比现在小得多,监管技术手段也粗拙得多。当初如果知道拍出来是这样的,可能就从来不会有这么一部电影。不晓得如果他现在来,这部电影又将是什么样。而《人民日报》当时对电影的指摘,恰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心虚的表现:显然,所有人民的心情都是无比舒畅的,个个精神振奋,斗志昂扬,意气风发。

《人民日报》社论说该电影“把中国人民描绘成愚昧无知…浑浑噩噩的人群。为了丑化中国人民,他挖空心思地拍摄坐茶楼、上饭馆、拉板车、逛大街的人们的各种表情,连小脚女人走路也不放过,甚至于穷极无聊地把擤鼻涕、上厕所也摄入镜头。”

抛开当时的政治不讲,我觉得这里值得讨论的是一种心理,这种心理到现在还在,恐怕在全人类都在。生活的真实很多时候很丑很尴尬,不论是什么时代。比例感(Sense of Proportion)比一个细节是否真实更加有影响。每件事每个人都是复杂多面的,更何况一个国家。Intelligent Design 不见得很intelligent, 造人造得不完美 ――人的认知是如此地具有选择性和片面性。在展现真实细节的同时又要争取合乎真实比例,很难。

第二,由谁来展现谁的真实给谁看,还有采取如何的方式,往往比该真实本身更加重要。的确,镜头里看上去很多中国人貌似愚昧,虽然这也不是他们的错,这是这么多年的历史大环境造成的。但我不喜欢Antonioni的拍摄方式,他显然没有获得被拍摄对象的许可或信任,在对方明显感觉很不舒服不愿意被拍的情况下,依然不依不饶地追拍纯朴得不好意思说不的中国人民,包括人家在方便的镜头。这样比较野蛮无礼。另外,当时中国人大概没有什么隐私的概念,居然安排他在北京医院里拍了一剖腹产全程, 麻药全靠针灸,肚子上就这么一针针扎上去,再一刀划上去,孕妇看来一点儿都不痛,可还是血淋淋的。不晓得在当时的意大利,这样做是不是可以。对于中国人民的穷苦生活,他镜头给人的感觉,就像很多来中国的外国旅游者一样,猎奇而缺乏同情。我突然想起,去年5月份我在上海地铁过道里,看到一对外地夫妇,蜷缩在墙边,还有两个小毛头,看上去非常穷苦落魄。一个外国小青年,拿手机拍照,拍完以后很得意自己的作品,吹着口哨就走开了。我看了很生气,差一点上去骂他。为什么?我讨厌他把别人的痛苦当有趣,讨厌他仅仅把别人当作一个Object,没有对别人的尊重。当然,我也知道,1972年,要Antonioni摄制组去一一要求路人被拍许可,也是不现实的。

今年两月份,韩国同事第一次来上海,之前她还去了台北。这是她第一次来中国。要领略上海特色的,我就带她去了小杨生煎,反正别的景点她可以自己去找。简陋的小店里,有慕名而来的日本人、美国新加坡人和欧洲人。吴江路是非常平民的地方,可她就不停地说,这里就像韩国60年代的时候,让我听了不太爽。我可以带她去南京西路的名牌店看,可是那有什么特色啊。周末她自己去玩,第二天上班,她无比兴奋地要给我看照片,说她看到了上海当地人的生活。原来,她好像是独自闯荡了南市区的棚户区。她拍了无数晾在竹竿上的棉毛衫和内衣和破旧的房屋。一个店铺收购旧家电,可能有人在测试旧洗衣机的功能,她却坚持说这个人出租洗衣机供人洗衣。很不幸的是,她居然需要上厕所,而那里只有最普通的公厕,很脏。更让她惊讶的是,里面两大妈门也不关好地前后蹲着,快乐地聊着天。她问我,为什么这些人居然这样适应这样的生活,好像还很喜欢的样子。她还坚持说,你们上海当地人都是这样生活的。而陆家嘴和新天地这么好,是否只是给外国人看的。我以前是和她辩论过北朝鲜问题的,知道与她辩论又累又无实际意义。但我实在觉得,把上海看成60年代的韩国,并认为上海人当地生活的典型就是在公厕公开上厕所并聊天是非常错误的。我只好说,她出差住香格里拉去新天地吃饭,浦东金融区高楼林立,这些都是上海光鲜的地方,那只是一方面。她看到的旧区,也远非上海人居住的典型。大部分的人的生活在介于这两者之间。那些房子很旧,也会被改造。不能说那就是上海的文化,也不能说为了保护这所谓文化,而强迫人家依然住在那里。美国也一样,豪华场所和贫民区都只是社会的一面而已。(没有读过Duke MBA,没有上过5星级厕所的人,不见得就生性愚钝地喜欢脏厕所。)

可是再转念一想,如果拍这些东西的不是外国人,而是中国人,我又会是什么感觉?其实,如果对不够光鲜的地方采取鸵鸟政策,掩耳盗铃,那才丢人。进一步说,贫穷本身也不丢人, 丢人的应该是在不平等不诚实的社会条件下造成的贫富差距,对之视而不见,那才是无耻的。

我喜欢摄影,光、影与色彩的组合。风景照自然很养眼,但是更有趣的往往是人。我说得可不是那种站在景点前拗个造型手做V字状的那种人像。反映新闻大事,当地生活,或感情流露的,都很有意思。可是在旅行中,我往往不好意思拍人家特写。我总是很设身处地为人家想,怕人家不喜欢被拍而不高兴。而要我上前去要求去拍,天生羞怯的我也不好意思说出口。所以,在这方面,我是没有前途的。Antonioni那样风格的片子,我是拍不出的,呵呵。

写了这么长的blog,总结反省一下。只有当一个人或一个民族愿意承认那些关于自己不快尴尬丑陋的事实,才有可能去改变。要承认这一切,是需要足够的勇气的。这就好像对某些恐怖症的治疗。恐怖的源头往往是和幼时某一经历造成的条件反射有关,真正的恐怖原因被压抑在了潜意识之下,另一样东西则被象征取代,成了恐怖的对象。弗洛伊德这一派的精神分析医师通过与患者交谈,甚至分析他们梦,从而解开这里的死结。只有在一个人或民族愿意直面现实,承认剖析自己的弱点和恐惧(即使是自己最不愿承认的),才能变得坚强,才能前进。网络不通、自欺欺人是没有用的。

2008/02/10

日月光华 (2008.2.10)

上海这个冬天总是比较阴冷的城市,平时不和下雪联系在一起。1月26日,上海开始下雪了。那天下午在我向地铁站走去的路上,低头看到雪花掉在大衣和围巾上,一下子就白花花的一片,我就暗笑,这不就是废城的冬天吗?

不过我不打算在此怀念废城,因为我的目的地是本人的母校复旦。

之前,我在电视里看到对我们外文系陆谷孙教授的专访,很高兴看到他的样子和多年前一样,其实似乎还更加精神一点。第二天给他打了电话,我要去看看他!

半雨半雪中,回母校去看老师这个idea让我感觉温暖而激动。上次来,还是在申请学校,请陆老师给我写推荐信。一转眼,我早就毕业又工作啦。向陆老师简单报告了一下这几年我混迹江湖及回到老地盘的感想。我以前喜欢上他的课,也喜欢写作文的。陆老师显然很高兴我还常看看戏、并还算和文字打交道(如果把公司每天无数的email和我的blog算在里面的话)。陆老师居然还记得我当时是有点男孩子脾气,不过他一定没想到,后来这脾气就把我变成了老大。反正,从中学开始,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小声自言自语的时候,群众正好还没开始聒噪,所以大家都听到了。陆老师很酷很直,坚持着他的理想,做他喜欢做的事,有些很有趣,有些很有意义 ---- 因为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听他在说,我心里就对自己说,我要多看看书,做点意思的事情。幸好现在有了podcast,我可以像以前一样听Yale等学校题材广泛的讲座甚至完整的课程,所以我和以前一样地知识分子,继续出污泥而不染啊,呵呵。

从陆老师家出来,我又去校园里转了一圈。过去几年里,也来过复旦,但这次看到的变化最大。外文系女生男生先后住过的12号老宿舍楼没有了。12号楼和周围几幢老楼还有食堂变成了草地和高楼(他们管它叫两个热水瓶)。上海就这样缺乏远见地损失了一个未来的文化旅游景点老大故里。餐厅依然还叫旦苑,但它是新造的另外一幢楼了。

寒假的傍晚,天色昏暗,飘着雪,校园里毫无人气。大多房子还是在的,只是粉刷整修过了。每经过一个地方,很多很多个过去的瞬间都很鲜活地回来了,一幕幕都详细到当时的天色温度和雨水阳光、微笑说话和心理活动。想起来流窜于每个教学楼找地方自修,还有自修后深夜的游荡,想起来去水房打水、想起来我们的晨跑和下午跑。

我基本上不是很怀旧的人,平时没事不会以反复回味往事消磨时间。因为我的记性天生不是很好,即使怀旧,怀的也是对某件事或某一阶段的印象和感觉,缺乏细节,很抽象。但这也许是因为我总是在离开,上海、New Haven、废城……所以日常生活中可以提醒我的线索并没有到了触目皆是的程度。自从我意识到去学校的公车路线没有变,回忆也就像爆米花一样地丛大脑的罅隙中蹦出来。如果你看过《千与千寻》的话,回忆就像无脸人黑色指缝里不断跳出来的金子,如滔滔江水稀里哗啦掉在地上,一众青蛙、侍从和侍女们笑得嘴也合不上。

而相辉堂前的大草地则空无一人,周围一圈房子古色古香,一片静谧。雪花在路灯灯光下飘落,累积在光秃秃纤细的梧桐树枝上,泛着光泽,拍出来的照片效果超现实。小毛羊是在我毕业后才来到我的生活中的,但它后来也来过复旦,所以这次我也把它带在身边,因为它是我的Alter Ego。在外办的大屋檐下,我让它坐在停在那儿的自行车的后座,凝视雪夜的复旦校园,很有味道。它又满意地抬头看看,外办的屋檐下很干净,没有粘着口香糖之类的东西。白色的一教,惨白的过道里贴着荣格心理学讲座的海报。我想起来,近毕业时对存在主义文学和弗洛伊德牵强附会的研究,到现在还影响着我。

校门是老样子,门外还是书店和车站,但是过街地道没有了,装了红绿灯。139路靠站,车里空荡荡,因为水汽看不见外面,我就看刚拍的照片,边看边微笑,很快到了鲁迅公园终点站,我的老地盘。这一切有点仪式性。。

去年秋天刚回上海不久,我沿着浦明路走,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人,问我复旦怎么走。我吃了一惊,说,好远啦,但我也不知道怎么走。她好像又说了几句话,我耳机还没来得及拿下来,没有听清。她白了我一眼,很不屑地走开了。这个人也蛮牛的,居然一上手就问我的母校,害得我还略带惊恐地回忆了一下。

事实证明,这次回复旦看老师毫无惊恐的必要,我居然是心里甜丝丝地回了家。时间固然飞逝,这并不令人惊奇。我感叹的是,那时候,读书生活是多么简单,人是多么纯洁而羞怯。人小烦扰大,只是因为思维空间不够宽大;随着时间和经历,烦扰到后来都会退散。大脑的神奇过滤作用,值得记住的自然会记着,不需要的东西要淡化。我和几个好朋友都有这样的同感,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或是折腾或是顺其自然,人虽然智慧了很多,但在很多方面和大学时候还差不多。对于生活中无聊又貌似必要的任务,我并没有变得实用主义或物质主义。我依然喜欢无厘头,也会突发奇想地自在一下。

我想这种不变的东西,就是每个人自己的日月光华了。

2008/01/03

我爱明哥 / 新年快乐 (2008.1.2)

最近,MSN名字后的Tag是“我爱明哥”。N个人问我明哥是谁?―― 明哥就是黄耀明呀!以前他是达明一派的成员。有点代沟的和/或口味和我不同的,对他估计印象不深,我同情(哈哈)。达明一派是比较另类空灵的,经典作如《石头记》、《天花乱坠》。但我更喜欢黄耀明单飞以后的歌,特别是我在New Haven的时候。

终于过到了盼望的圣诞夜――这晚是“圣诞PARTY之人山人海”黄耀明的演唱会。挤了有生以来挤过的最拥挤的地铁,很滑稽:能和别人这么挨得这么近心里又毫无感觉的,也就是在地铁里了。我和H中间被别人隔着,脸的朝向也很奇怪,但我们还继续着站台上的话题,因为夹在中间的人是不存在的。

人民广场的换乘通道水泄不通,很壮观很壮观。原来这也是换乘大厅造好前最后的超人气之体现了。我才知道万人体育馆现名上海大舞台,那是小喽啰以前打过羽毛球的地方。万体馆马路对面有一家小店,打完球有白粥咸蛋乳腐吃的。H居然还记得它的名字,叫小亭。

小亭还在。我们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过去。空空荡荡,干干净净。椅子的样子,我还有印象。我们的圣诞大餐是菜泡饭、木须肉、宫爆鸡丁。店里居然放着许茹芸和王菲的老歌。哦,天。H不停地说自己幸福。我同意。幸福就在这么小的事情里。

上周末去了一次山阴路,吃了小学时候开始吃起的万寿斋的小笼包,还有油汁重足的葱油拌面。一直说上海变化很大,其实也不都是。小学隔壁的食品店门市部、附近的文具店、水果店依然不温不火地存在着。经过小学对面,想起我曾站在这块人行道上流连在麦芽糖和糯米糖的摊儿边。

其实,时间之流逝也没什么值得感叹的。走在文化古城,可以感叹皇帝曾在我走的这条路上微服私访留下墨宝顺便搜罗民间美女。走在荒郊野外,也可以感叹北京猿人曾在这里谋生闯荡。但又怎么样呢?对于每个人、猿人还有因为懒惰劳动不够而未能修炼成人的猴子,所谓现在都只是极限无尽小的一瞬间,用那个躺着的8和一个减号表示。所谓现在,其大小还不如黄桥烧饼上一粒芝麻或猴子身上一只虱子。尽管如此,但我们还是叫嚣着要及时行乐,抓住现在。那是因为,现在再短暂,至少还能在手中握着。至于过去――我们有长长的过去,并就此变成了现在的自己。但过去已经是散步时候突然发生的一个自说自话的微笑,或是皱皱眉头一个立即被赶走的念头。至于未来,到时候再说吧。看不清楚不太爽,但如果看得太清楚,恐怕会更不爽。

黄耀明的音乐精神好像就有点活在当下我行我素的暗示。这晚的歌,我都听过,因为听过,就觉得更好听更有劲。介绍完了观众席中的林夕后,他唱了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后来又有唱周杰伦的歌,但都是黄耀明自己的风格。唯一的嘉宾是出生于上海的香港歌手潘迪华,77岁了。她唱起了周旋的《四季歌》,每一段之间是上海话的独白,蛮有味道也蛮好笑的。黄耀明好像很不擅长说话,那就多唱唱吧。他音乐中80年代New Wave电子音乐元素从来就有很强的生命力,对我有特别的吸引力。有的歌又很简单纯净,单单歌声就很动人。对一些老歌的改编,虽然可以号称是怀旧,但又不一样。总之,他的音乐和声音好像构成了他自己的一个世界,有点自恋、有点暧昧、有点虚无、有点另类。我喜欢。在他的音乐里,人就好像暂时缺少抵抗力,面临诱惑,挣扎一番,浅笑着就要低头。

台上布景有点让人想到戏剧,演出还运用了不少影像元素。虽然万人体育馆并没有坐满,人还是挺多的。我觉得这场音乐会有点小剧场的亲密感,也许就是他音乐给人的迷幻感觉吧。

音乐本身就是瞬间的艺术,说的就是:抓住现在,抓住现在。想起来,去年7月18日我还在费城的时候,这天我请假在家为第二天Wharton夜校的考试复习,结果有人很不厚道地刺激我说这晚郎朗和费城交响乐团在Mann Center 有演出。 因为我在费城时日不多,因为我讨厌复习,我就BLWC地同去同去。世界很小,居然还在那里碰到一个在Yale的同学,也搬到费城来了。凉爽的夏日傍晚,半露天的音乐厅/草地,真好。比较喜欢下半场音乐会:三首中国民歌改编的套曲:走西口、小河淌水和对花,还有黄河协奏曲。

黄河协奏曲是很熟悉的,听了很激动。没想到的是听到《小河淌水》。我讨厌小学和中学时的音乐课。冰冷的阶梯教室、让我摸不着头脑的听音测验、有点吓人的音乐老师、老掉牙的录音机放出来要我们欣赏的音乐好像都在害怕地发抖,几乎没有一首打动我。唯一记得好听点特别点的曲子就是云南民歌《小河淌水》,优美婉转。――这样看来,我好的就是这一口,对于绝望的地狱情歌,小时候就有这倾向了,呵呵。

所以,这次听着钢琴和交响乐团演奏的版本,我听得感动地想要哭――这是多么忧伤美丽的曲子啊。号称比我智商高的人却说听了满心欢喜,舒服地想躺下来。顿时,我对之的崇拜如滔滔江水,岂止是小河淌水?!结束以后,我们又冲向蕉叶,就像两个多月前一样几乎将牢底坐穿。我喜欢Chinatown这么晚的夜市面,适合夜游神。回去以后再继续研究我的Corporate Finance。

考试就在第二天,paper就要在第二天交,我却跑出去看电影听音乐会,回来再挑灯夜战,最后成绩还不错。我好像总是这样。也许这是因为我已经慢慢总结出来,很多事情当时觉得很严重,但其实都无足轻重,就像小时候唯一一次的数学不及格,需要的只是时间和耐心。我总是喜欢说,其实什么都无所谓,反正人都要死的。听的人总会觉得我太消极,要我住口。其实,我倒觉得,我的淡然、我的麻木,有利于身心健康,这才是最积极的生活哲学,因为我在尽可能地要求自己无所畏惧。如果发现自己在患得患失,我要勇敢地解剖自己,问自己怕的是什么……至于快乐,则不能放过,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因为我们可怜兮兮地有的只有一个现在。只有快乐的现在才能和永远相提并论。――总结出来,可以引用一句名人名言:要像猪一样地生活。(谢谢。)

2008年就这样没心没肺地到了。本来日子就是微积分地过的,新年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最近碰上写日期的时候多半还是会错写成2007。不过,我还是要祝各位新年快乐。

2007/12/14

Walk Forever (2007.11.20)

Facebook 上自我介绍中一项是Activities。我有什么户外活动可以填的? 想了一下,就写I can walk forever。

我一直喜欢走路的。

没有亲自走过的地方就好像没有去过一样。很久以前跟车逛过旧金山,对之毫无感觉。再加上那天下雨,旧金山成了我厌倦的城市之一。直到今年有机会在这里好好走了一遍,耳朵里还塞着音乐。我终于也不能免俗地喜欢上了旧金山。

现在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大约2.7公里。最初我每天上下班坐Shuttle bus,说不出的不爽。后来开始怀疑这是不是自己和大地的接触不够造成的。那天我急切地盼望下班并走回去,我又找回了自由自在的感觉。从此,我每天就雷打不动地走回去,即使拿着电脑。我走的这条路还算整齐清洁,很争气地没有开店,因此也没有什么人潮涌动的烦扰 ――至多有一两出租车司机在路边草丛方便一下,我目不斜视但满心同情地走过。

我抓到了一两个同方向的壮丁有时和我一起走,边走边聊天蛮开心。但一个人走也很好,这25-30分钟,我可以很认真地听Podcast,比如Bill Maher的Real time。把音乐播放模式调在随机,突然听到好久没听到的歌,感觉陌生又熟悉。没来由或有来由地,过去的场景或感觉浮现在眼前,有意思。然后一转眼,住的地方已经到了。

边 走边听音乐可以思考。想想过去,纯粹是为了自娱自乐或自我虐待。想想现在,没什么可想的;而过去其实已经成了现在的一部分。想想未来,我猜我智商太低,在 想象力方面基本就是零,所以什么也想不出来。最后所有思考的结果,就是得出这样的结论:还是不要思考的好。我既然这么多年都没心没肺地过了,那就要将没心 没肺坚持到底。这有益于健康。

这么容易就和萨特笔下的Nausea就有了共同点。

上上周日我打算去鲁班路斜土路上一个卖摄影器材的地方。我还记得从陕西南路地铁站走出来时兴奋和轻松的心情。天伦酒家还在,以前去过的傻乎乎的茶餐厅也在,不过美心那一边都不见了。我拿着打出来的Google地图(是的,我算是上海人)继续走。陕西南路也有梧桐树、有点味道的老房子、还有被拆迁的旧房子。当我举起照相机,对准铁栅栏门里杂物堆边布满灰尘的旧自行车,若干行人停下来看我在拍什么,再莫名其妙地走开。我经过轨道地铁9号线地铁站的巨大工地,大吊车在下午的阳光中彰显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我还偷拍了天桥下聚众打牌无所事事的中年老头子们,不晓得他们在搞什么。

从 摄影城出来,我在黄昏向华灯初上的天色渐变中走回地铁站。我喜欢这样走路,听着音乐,一路东张西望,麦当劳的菠萝桃子派让我感到很温暖。看着陕西南路站的 麦当劳前那个花坛,还有久事复兴大楼的大堂,想起很多年前自己在此频繁出没,时光无痕。我站在那里横拍竖拍的时候,若干兜售假包的贩子围上来,调笑我的相 机是不是有GPS。我昏倒,无谓的回忆到此结束。

除了向来爱好的走路,我也爱上了跑步。

几乎每天晚上跑。唉,这是多么单调的事。但节奏合适的音乐开得足够响,我的脑子里就只有音乐了。我不能肯定我的脑子是在发狂地转呢,还是一片空白。灵魂不知飞至何处,而身体则机械地不会停下来。我不晓得这种状态是否可以叫Trance。阿甘为什么要跑呢?也许是因为跑步可以把一切念头丢在脑后吧。他的智商也许不如我,但领悟比我早得多。

我 喝茶上瘾,每天喝第一口茶都急吼吼地如狼似虎。那是不可抑制的痛苦和抚慰的混合物。不论走路、跑步还是喝茶,这种自己不是自己的主人的感觉有点邪恶的奇 妙。同理,我可以理解甚至偷偷羡慕抽烟的同事们,他们做事做得不想做了,跑出去抽支烟,聊两句或者不聊。看着他们深深吸烟时满足的眼光,我觉得那真是幸 福。

那天,在黑暗的电梯间打算按钮下楼的时候,忽然看见红亮的22数字。电梯此刻正停在22楼。一下子想起来我费城的2204。那还好像昨天,但我居然就被丢得那么远了。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受了点提醒,我靠在墙上,在黑暗里停了一会儿。电梯来了,就赶紧下楼去跑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