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8

爱因斯坦(2004.5.7)

我常常地想,如果我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大意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它非但是科学,也是对生活的领悟。我很有同感。

7天之前,我还在Yale和复旦那群人高谈阔论。那个傍晚,阳光是金色的,我坐在Betts House前的草地上不想站起来。如果没有那么多人在身边,我想我会躺下…

现在是周五的晚上,我已经在费城上了一个礼拜的班了。洗衣机正闹哄哄地洗着衣服,我开大音量,用梁汉文的歌压住噪音,他一遍遍地唱着“我也是个找快乐的人,快乐却对我不闻不问。”

此刻的我,和7天前的我,在地球表面的位置上有了变化,当然也老了7天。但我竟然觉得这一些不同存在状态的我都是共存的,尽管7天前的我对现在的具体情形一无所知。我觉得在时间的轴上,有无数个高欢或者秃秃的小毛羊,像俄罗斯那种一个个套起来的娃娃整齐地排着队。所有的高欢或者秃秃的小毛羊都只能看到过去,看不到未来。

去年这时候,羊爸爸羊妈妈即将飞来美国参加我的毕业典礼,而我则沉浸在毕业前的忧郁、考试前的忙碌和对生命中一些事情的惊讶中。因为我写流水帐般的blog,回忆往事更是容易,某些东西碰到了依然有些痛,就像我今天回来解剖一只童子鸡时切开了自己大拇指的指甲。

好几年没有上班,我居然有些不适应。曾经多次睡到下午一点的我现在每天8点起来。自由散漫惯了的我要收骨头了。要改行当艺术家的念头一闪而过,但转念一想,艺术家为了谋生还是得努力“卖 ”自己,更苦。第一周上班,被介绍认识了无数个人,但又立即忘记了大多数的名字。渐渐搞定了我的电脑和“通行证”,从我cubicle面对的窗可以看见紧邻的市政府和一个叫做Masonic Temple的教堂,古色古香,蛮美的。我的同事和老板似乎人都不错。渐渐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感性的认识,看来我这个工作包括不少吃饭和旅行。今天中午去了一个不错的意大利餐厅,吃了羊排和汤。饭间,同事们讨论着吃过的某些饭店和菜、另一些同事上班的风格等等。从来没有人谈政治。郁闷。

我真的非常喜欢Yale,但我终于开始觉得Yale是个不典型的美国社会,可能确实是个象牙塔。今天回来看到法学院的一些活动通知,讲民主、权利什么的,心里颇为失落。在读书的时候,因为讨论的对象经常都是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各方面政策、国家领导人的选举、战争与和平的选择,大概我也产生了某种自大的错觉,觉得自己考虑的都是战略问题,可以跳过很多步,直接指点江山了。我想我需要做一些有意识的努力来调整自己的心态。其实,我也知道,即使我现在在政府或组织里工作,肯定还是和战略沾不上边的。

让我回到现实:经过更多的周折,Fedex终于陆续把我的纸箱子送到。墨菲定律在这个case得到了充分印证:如果坏事有可能发生,它最终就一定会发生。周三,我来回很多次,终于把一大堆箱子从四楼的一套房子拖到七楼的一套房子,相对安顿下来。看门的带着金耳环的黑老头怀疑地看着我,说你就一个人搬?我说是的。

是的,我就一个人。从上海那个晚上9点如果还没到家外婆就要打手机来催的高欢,发展到现在这个老把“家”搬来搬去的毛羊,只有3年。时间轴上的这两个高欢,第一个有家但暗暗觉得太不自由,第二个没有家但觉得自由很好,但有时候太自由也吓人。在找工作时,因为自由,我可以由命运决定我近期的去向,这真是简化我生活的好事情。

昨天傍晚走在费城的马路上,天气微凉,天色渐暗。想起2002年5月底我初到日内瓦,也是这样的感觉。又是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我也无所谓,虽然生命很重很重,我打算认真地过,但同时我又觉得生命捉摸不定,不在我的掌握中,实在轻得无法承受。很多时候,我出离自己,是自己生活的旁观者。我是河岸边的一个高僧,看湍急的河水流过,水中隐隐约约透出我的脸,岸上的我就微微地笑。

这个微笑的人,如果不是高僧的话,就应该是武打书里的男主角,武功高强,饱经风霜,但长得还很好,所有女人都会爱上他,但他很专一,只喜欢一只秃秃脏脏的毛羊,很多年也不肯洗。这个男主角就是高欢的上辈子,他也是爱因斯坦给我安排的一队俄罗斯娃娃中的一部分。

2004/05/03

位移 (2004.5.2)

老大和毛羊们现在已经在费城啦。

我住在市中心,地理位置大概颇为方便,离公司大概只有5分钟的路。房子也蛮好,窗外可以看见漂亮的市政厅,尖顶上站着个巨大的铜像,后来一查,据说是个叫William Penn的人,老里八早以前他发现了费城这个地方。今天出去转了两圈,感觉自己有点像是知青回沪,终于从乡下回了城。我是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多像样的店和高大房子了,虽然那些房子跟我其实也没什么大关系。不过我发现这里气派的建筑街角常有无家可归的人,有些居然还是知识分子状。Chinatown也不远,我这个小蚂蚁就去一个超市背了吃的东西回来。那个店比香港店大很多,品种丰富,但也乱七八糟,东西反而比New Haven便宜一点。真没劲,虽然主要是成本的问题,为什么中国人开的店都形象那么差呢?

昨天我差一点就没赶上去费城的火车。之前还去一家店退了一样东西,我和HP冲进店去又冲出来,LJ车就停在门外,我们一上车就立刻离开。回想一下,这可以作为以后抢银行的彩排了,说不定我们本是做天才的江湖大盗的料,读什么Master、Ph.D.的。我上了火车后,车外的HP扑向另一块窗玻璃,向一个陌生人说再见,呵呵?D?D玻璃太黑了。后来他们终于认出了我的正确位置,我们车内车外就通过手机说话,这下子就像江湖大盗已经入狱了,他们来探监。也好,他们终于可以摆脱这只老是要他们帮忙的烦人的毛羊啦。

本来应该颇有离愁别绪的,但因为我们急吼吼的行动就弄得有点搞笑了,如果硬要搞得很伤心大概也不是不可能,但那样就变成有点做作了。另外,我想我们很快又要见面了,有什么太难过的,对吧。费城在纽约和华盛顿的中间,离New Haven大概3个多小时火车,离纽约1个半小时。大家应该多多过来玩,咩咩。

到了费城下火车,我拖着大箱子乘电梯。那个电梯虽然大,但是老得很。我恶狠狠地按了上楼和关门的按钮,大概颇有少林寺和尚的风范。电梯里的几个大概是英国人的年轻人在那里被我的中国武功震慑,居然偷偷模仿我的动作。电梯到了指定的楼层,就没了动静。真是奇怪,耐心地等了一会儿,我自言自语说,“我不是按过了吗?” 那群人说,“对,我们看见了。”我自觉好笑,再次施展武功,按了开门的钮,电梯门终于打开了。昏倒,这个古董电梯原来不是自动开关门的。我大概的确是个洪荒时代的原始羊,颇爱使用蛮力。以前学车的时候,转弯打灯,我也习惯性地恶狠狠地一扳,害得教车的老头总是很心疼他的车。也许因为我是野蛮的,我就喜欢温柔的人、动物和妖怪,比如我的羊和《千与千寻》中的无脸人。

走之前,4月30日晚上,号称来自复旦的一群人聚在一起吃饭,我认识了一些新的人,有趣。看来70年代的人和80年代的人已经有了代沟,我越发地觉得自己的成熟,敏锐地感到什么叫作年少轻狂。当然,这群70年代的老头老太们还是油嘴滑舌痴头怪脑,虽然无聊但是开心,其无厘头的水平已经可以与我和HH小喽??一起时的水平相媲美,我这种品位低俗的人非常地enjoy。咩咩。

4月30日那天除了吃复旦饭,我还等Fedex来取走我的9个箱子运到费城,打了n个电话都叫我耐心等待,结果到了晚上他们还是没有来。郁闷。周六一早继续打,大概周末的电话都是outsource的,都是印度口音的人。那个说话慢腾腾的家伙问了我半天,想尽办法让我相信之所以他们没来都是我自己的问题,我当然很火,同时发现自己吵架时的英文表现最好,并有生以来第一次挂了把人家的电话,再换个人打。最后无奈地让他们过几天再来pick up。从Fedex的有趣广告获得的好印象消失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看了一下当日的星象,说我不是一只兔子,而是一只乌龟,不能急。真是有玄机呀。说不定这就是我的命,要有耐心。每次我想发生什么变化的时候,总有些障碍要克服。以前,从日内瓦实习回国,Virgin Atlantic航空公司取消航班也不通知我一声,害得我改签一天转机的票子,拖着一大堆东西再又从机场回来,要不是Haijuan的帮助,我就要流落街头了。前一天本已含情脉脉地望过联合国的花园最后一眼,结果这一天又啼笑皆非地走过。事后与Virgin的交涉长达4、5个月,因为那些英国人似乎都是文盲,回复总是答非所问。

这个破Fedex给我造成的影响是致命的。电饭锅滞留在New Haven,我只能拿锅烧饭。我从来就没有成功地用锅烧过饭过。今天先是太硬,后来我把它变成了夹生的粥。我的喇叭滞留在New Haven,我就无法好好地欣赏音乐,烦躁啊,就像月圆之夜的狼。我始终讨厌美国的电视,愚蠢的show、罗嗦的新闻和冗长的广告。看着看着,总觉得这个世界多么无聊和低级趣味。电视机发出的声音非常地讨厌,还是安静比较好一点。

今天费城的天气热烘烘潮兮兮,已有夏意,这种天气给我的感觉更像上海或华盛顿,我想我还是喜欢纽约和New Haven的天气,冷冷的干干的。我走在路上,想到自己大概要在这个地方过上一段日子,觉得真是滑稽。大学时候以前看过Tom Hanks演一个同性恋艾滋病律师的电影Philadelphia,里面还有Bruce Springsteen的歌Streets of Philadelphia,很喜欢。那时候,我怎么会想得多年以后到会在这里工作呢?生命真是偶然,我也不记得什么时候花了1分钟在网上把简历发出去,然后突然收到去面试的email,然后在4月5日清明节飞到费城,在飞机上恶补公司简介。到了那里被若干人面试,感觉还可以,又过了几天,就知道了消息。听上去似乎轻而易举,但之前我也已经做过无数的努力,尽管早些时候我开小差也开得很厉害。我明天开始就要到这个叫做Wachovia的银行做关于中国的country officer了。什么样的生活等着我,阿拉不晓得。反正我现在在自己尽力的同时,越来越相信天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