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7

Everybody Wants a Happy Ending (2003.2.26)

我突然又很想写Blog了。

2月11日下午,我又去纽约去捣了一次浆糊,趁机见了在那里上班的Y。他从公司溜出来半小时,因为是溜出来,所以大冬天的也只穿着衬衫。想起来以前在华虹上班时候我也这样溜到楼下的麦当劳。真好玩。我们坐在一个小店里,看着窗外他们公司霓虹灯拼命闪,我问他,你见过你们大老板?D?D这对利曼兄弟吗?他大笑,公司一八几几年就有了,这两个人老里巴早就死掉了,况且公司也早就卖给别人了。这时候,两个老头子在我们面前一闪而过。

2月12日深夜,我将睡未睡的时候,听到楼下喧哗。我想他们一定是喝醉酒的,并庆幸自己不是这个时候回家。过了不久,我们的apartment门铃大作。胆小如鼠的我,立刻关灯,并把自己的房门关好,躺倒在床上继续我本来就在打的电话,并向对方报告我这里的动向,以便其及时报警。后来,门铃不响了,又有人砰砰地敲门。大约过了20分钟才安静下来。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害怕。以前我有过历险,但都在马路上,场面开阔,我当时很镇静,觉得我有足够的空间撤退,只有事后才有些后怕。而这次,觉得像是被堵在那里似的,感觉不好。不过这次也是虚惊一场,是楼上的人喝醉了酒,回家敲错了门。

2月14日是情人节,我的大学同学ZY在纽约读完了书,挑了这个好日子来找我。我很高兴地带她参观了校园和艺术馆等等,拍了照片,还在一个泰国饭店狼吞虎咽了一把。在校园里,我们碰到一对中年夫妻,让他们帮我们拍合影。他们七几年从耶鲁毕业,住在North Carolina,说是每年都要回学校来一次看看。我想到以前公司里的L经理,据说他多年以来,每个礼拜都和他太太去一家不同的饭店吃饭,有意思。晚上,我和ZY去看了我久违了的Cabaret,这次叫做Stagestruck in America。几个小Act,分别都看得懂,有的还很好笑,放在一起不知道想说什么。不过我还是满喜欢Cabaret的,还有椰子冰淇淋。我很高兴ZY来看我,以前在教室里她是坐在我前面的,现在一转眼,好几年过去了,可我觉得大家外表大概其实都和以前差不多,和大学时不一样的也许是眼界和心境。人总要经历很多事情才会懂很多事的。我现在一点不怪自己以前不够成熟,这是很正常的嘛!我现在可能还是不够成熟,可是我不能拔苗助长,那我就慢慢等待各种经历,耐心地等它们经过我,我就变成一个智者了。和ZY聊聊以前的同学和他们的最新情报也是很有趣的事。所以,这次情人节我过得很开心。

2月16日晚上,我看了Yale Repertory的《李尔王》,全是非裔美国人演的,穿着五颜六色的非洲服装,布景非常做的很好,表现的是古代墨西哥Olmec文化,很酷。不过故事呢,还是讲英国的。莎士比亚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应该是语言好,可惜古文听着太难了,我估计有不少即使读也读不懂,亏了亏了。不过还是觉得蛮不错,我总算看过莎士比亚的戏了。

今天是2月26日,我又去纽约捣了浆糊。去得太早,我坐在火车站一个咖啡桌前打发时间。我面对着一个花摊,一桶桶的花,郁金香、康乃馨、玫瑰和别的五颜六色我说不上名字的花。行人众多,买花的人一个接一个的。我饶有兴趣地看是什么样的人买花,结果买的大部分是中年男人,买的更多是明黄色的郁金香。有一个很有趣的老头,要买玫瑰花,把四种颜色玫瑰一个一个闻了一遍,才决定买某一种,最后买了一种最乡气的粉红色。看来卖花生意还不错,我也应该考虑做做小生意,比如卖卖羊肉串之类的。

最近听了老乐队Def Leppard的精选,几乎每一首都像When Love and Hate Collide那样出色,典型的摇滚情歌,有力道也有旋律。我还意识到Dave Matthews Band和Duncan Sheik的歌不错,半民谣半摇滚的,和另一个叫John Mayer的有点像,后来我发现他们是一个制作人做的,很是佩服自己的鉴赏能力。最高兴的是Tears for Fears这支活跃在80年代的英国乐队沉寂多年后出了一张新专辑Everybody wants a happy ending,很不错。我最喜欢把他们的老歌Sowing the Seeds of Love音量开到最响,有节奏、有旋律、有些发泄。那种感觉像是在至福(Bliss) 的瞬间死去,有一种奇特的魅力。

如果我靠听听音乐,写写blog就能谋生就好了,无聊的时候看看街上各种各样的人。转念一想,不行,我还要做一番大事业,帮助这个世界上受苦受难的人呢。

今天的blog写得真差,发了算了。我明天改行开始卖羊肉串啦。

2004/02/14

疤、刺猬和狐狸 (2004.2.12)

首先要更正一下,上次提到的小说《外套》,不是契诃夫(Chekov) 写的,而是果戈里(Gogol)。这是我自己发觉的,你们中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点并向我提出。这说明:(1) 其实没有人看我的blog,或者(2)你们的文学水平不比我高,鉴于我本人水平不高,这样你们只有中下水平,(3)因为这篇小说收在中学语文课本里,这样说明你们没有读过中学或者中学文凭是假的或者是混的,(4)你们也像我一样搞错了。

接着,我要进行一番自我检讨。最近我做了两大蠢事。(1) 有一次,我想把滑雪衫的帽子装上衣服去,虽然明明觉得不对头,还硬是把拉链的开头和另一边拉链的尾巴装在了一起?D?D这当然不work啦。然后再拆,这下拆不下来了,就怨自己为什么不是个大力士,气得要命。然后迫不得已,我把这个出事部位用照相机拍下来,用MSN发给爸爸妈妈看,让他们遥助我一臂之力。他们动员我用工具,终于把它拆下来了。我大喜,觉得自己又多了一门本事?D?D修拉链,可以在弄堂口摆个小摊……然后我突然发现我拆错了地方,之所以我原来拆不下来,是因为它们天生就是长在一起的,我应该拆另一处。我麻利把它们装了回去,又花了一分钟,把该拆的地方拆开了。这下,我从零开始,终于把滑雪衫的帽子装了上去。照照镜子,我向来就讨厌衣服后一个帽子,现在看看,还是觉得有个帽子显得很累赘。所以我最后还是决定不要这个帽子。所以我白白花了近2个小时?D?D我的青春就是这样被浪费的。(2)我用熨斗烫衬衫,烫好了,看看不够灵,决定不穿这件,重新拿另一件烫,结果就在这当儿,熨斗烫在我的手背上。开头以为还没事,因为我平时偶然炒菜,小油滴溅到我脸上手臂上,从来一点反应也没有,为此很自豪。然后渐渐的,烫伤的一块就痛起来了,幸好我这个人一直很有忧患危机意识,邦迪和蓝油烃一直都放在外面,冷水冲过以后,赶快涂了蓝油烃。烫坏的这一块当时还是很痛的,我突然很郁闷,觉得自己怎么这么无能。现在,不痛了,就是手上那块咖啡色的矩形有时还有点痒痒。妈妈会说,这是在张新肉了。

我的手倒也是身经百战了,我喜欢自己的手,喜欢我右手上的一个疤。那是在看到文汇报上登出被复旦录取学生名单有我的名字那一天(我其实已经知道自己被录取了),力大无比的我开罐头时不小心搞的,我当时眼睁睁看着血很畅快地留下来,晕血的我顿时需要躺下来。但是,后来,我还是为我自己的疤感到自豪。你看,武打书里俊朗而完美的男主角,后来在适当的地方有了个模样潇洒的疤,就更加迷人了。所以,我也觉得自己右臂上一个昆虫状的疤(有6个脚)酷得很。

我认为这三分之一叫做自恋,三分之一叫做暴力美学,三分之一叫做虐待与被虐。

自恋很简单,没什么可再多说的。那就让我说说暴力美学。我说的不是《天生杀人狂》或者《Reservoir Dogs》这种电影,前者异常吸引我,后者则太血腥。我想说的是,每一个伤疤和伤痛的背后有一个故事,或者可供人想像一个故事。受伤自然不是令人高兴的事。但是我个人的庸俗哲学中有一条如是说:一切具体的痛苦都是暂时的(虽然人生是无聊的)。特别是事后回顾,过去的痛就像一场梦,觉得所有事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我觉得我总是能够忍受一切。然而,多经历多忍受了一次,人就变坚强了一点。坚韧不仅仅是天生的,也是锻炼出来的。因此,我大概以为疤是坚韧的标志,因而是酷的。我想,这也是我觉得脸上有十字形伤疤的浪客剑心比较灵的原因之一;另外,我也欣赏他的沉默,他如果整天夸夸其谈喋喋不休的话,那么他就是不是剑客,而是江湖卖艺的了。我可以理解并同情软弱的人,但常常觉得他们的问题一部分也出在自己身上,怪不得别人。不过,我的庸俗哲学还是以快乐为目标的,我想,坚韧应该最后可以达到快乐,那种快乐即使短暂,大概也感觉像永远。刀疤也只有在年轻的皮肤上和积极的光芒中美丽。否则的话,伤疤就没什么花头了。我其实偷换了概念,暴力美学美在对别人实施暴力过程中的宣泄和放肆,我在这里说的则是忍受血腥和痛苦后的胜利。那么,我就可以开始说虐待和被虐了。我相信这其实是人类的本性之一,并非狭义的S&M那么耸人听闻。特别在精神上,适当程度的虐待别人和虐待自己都是测试和锻炼的好方法。也许我没有权利虐待别人,但我也许曾有意折磨过别人,但我真认为那是一种锻炼。我的确也自觉自愿地虐待自己过,逼着自己去做害怕和讨厌的事。我晕血,可是碰到电影里很血腥恶心的镜头,我会强迫自己睁大眼睛看。对于讨厌的人,我并不一定躲避,反而会有去惹惹他/她的动机,以看看他/她到底能讨厌到什么程度,我又能忍受到什么程度。如果黑暗会让人心情坏,我还就是不开灯,要求自己克复外界因素,自己自动快乐起来,以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这叫修炼,也可叫做“钝化”。

最近我被狐狸和刺猬的故事吸引住了。哲学家柏林对古希腊诗人Archilochus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评论了一通:狐狸知道许多事,刺猬知道一件大事。(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 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这话什么意思呢?他可能只是说, 尽管狐狸那么诡计多端,却怎么也敌不过刺猬简简单单多刺的防卫。但如果要引深开来,这两者的区别也是区分作家、思想家甚至是人类的一条分界线。一种人,把一切事物都联系到一种单一的看法上去,这种内在看法比较一致,也比较清晰,他们在理解、思考、感觉外在世界时,有一条普遍有效的原则和道理,世界一切为此都说得通。而另一种人,追求各种彼此无关甚至互相矛盾的目标,那些目标之间没有什么道德或美学原则相连,所以这种人的生活和思想是离心的而非向心的;他们的思想在各个层面上进展,他们理解各种不同的经历和事物,就事论事,并不试图把它们套到一种看似一致的、包容一切的框框中去。这第一种是刺猬,第二种是狐狸。柏林认为,但丁、柏拉图、黑格尔、陀斯托耶夫斯基、尼采、普鲁斯特等是刺猬,狐狸则是莎士比亚、希罗多德、亚历斯多德、蒙田、莫里哀、普希金、巴尔扎克、歌德、乔伊斯等。刺猬陀斯托耶夫斯基、尼采、普鲁斯特是我很喜欢的,陀斯托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和《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我最最喜欢的书,也许我是有点自虐,那种入木十分(不止三分)的中杀人者心理描写(警官和他还做猫抓老鼠的心理游戏),我看着简直要疯掉,搞得好像是我杀了人一样,故作沉着,就怕被人发现。至于《卡拉马佐夫兄弟》(弗洛伊德在里头找到了杀父情结),那质问上帝的长篇独白极为经典。我喜欢这种折磨我精神的作品,就像看电影一样,我喜欢看那种严肃压抑的,看完了还闷闷的那种。我不需要通过看电影来放松自己?D?D我是自虐吧,呵呵。回到刺猬和狐狸的话题,羊是偏向哪一种呢?我觉得从大学开始,我就一直想要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我可以看穿世界,并以之为行动准则。但是,这是多么困难的任务,加上也许是我的AB型血在作怪,我总是充满矛盾并批判着,我也许从来也没有找到一条足够宽广和有效的真理让我相信。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我还是一个充满自我矛盾的人。但是我现在越来越倾向于觉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万物不一定只有一个指挥。事情有各种发展规律和轨迹,我所碰到的人和我所做的事的结果很可能出乎意料,但我也许一开始根本就不该有什么预期。这种不求甚解的态度也许是比较省力而睿智的吧。这么说来,羊本来想做一个刺猬,结果羊心中狐狸的本性让它做不成刺猬,然后它有了新的认识,认识到世界的多样性和不可测性,而这一个新的认识本身又有覆盖万物的能力,于是,当羊终于打算做狐狸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是刺猬了。

美国现在变得越来越自相矛盾,然而他们似乎盲目地看不到这一点,或者故意不看,做鸵鸟状。他们是自由贸易的鼓吹者,然而当在自由贸易中他们不是赢家的时候,他们理所当然地抬出爱国主义,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地方保护主义。某日看到CNN一个报道,采访了美国南部一个生产化妆品的家族企业,他们坚持 “Made in USA”的传统,90岁的CEO说他不请便宜的外国劳工,也不用便宜的外国原材料,他这主要是受到9-11后起来的爱国主义的激励。化妆品店售货员说顾客喜欢 “Made in USA”的东西,因为这是质量的保证,外国货就不好说了。?D?D外国劳工和商品和9-11有什么关系?他们又贬低外国货干什么?传统的质量保证好像是德国货甚至是日本货吧,什么时候变成美国的?这个老头子年纪一大把,脑子一团浆糊可以原谅,但是CNN也这么脑子一团糟吗,还是他们故意误导?他们老是讲,工作被出口到外国了,所以美国人失业。他们自己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太差,很多人做不来事。另外,如果外国成本低,公司叫外国人做,这也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如果自己失去竞争优势,不奋起直追,仅在那里发牢骚,并给它一个爱国主义的标签,那么那种爱国主义是带有排外色彩的,与美国号称的包容背道而驰,自相矛盾、特别恶心,对他们自己也是有坏处的。美国现在看来就是一个捣浆糊的大国,原来说伊拉克有WMD,自说自话去打,现在说既然伊拉克有造WMD的能力,所以打还是应该的。我觉得他们是刺猬,把一切都联系到“爱国主义“这条教条上。他们的新闻真够狭隘的,让人感觉几个月来全世界只发生了几件事:Michael Jackson猥亵男童、Koby Bryant涉嫌强奸、Martha Steward涉嫌说谎、Janet Jackson露胸、伊拉克不断死人但就是没有WMD、民主党人竞选硝烟弥漫但一起骂布什。还有不少人在电视上热情洋溢地辩论这些事,开头觉得这是民主和自由言论,但节目主持人不断打断他们,让他们在很短的时间说出(观众想听的、比较耸人听闻的)观点。我不认为这种事是一两句被频频打断的话可以说的清的,所以,虽然大家可以说话是好事,但是在这种具体情况下,不过是在一大桶浆糊里多搅拌若干下,没有质的区别。

我以前觉得这个世界虽然问题多多,但总会一天比一天好,现在觉得不一定。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在受了恐怖分子袭击以后,变得有点paranoid,在一个人的领导下,走着在各方面闭关自守的道路,除了积极花钱对外打仗以外。这让我觉得美国像井底之蛙,虽然是一只肥硕的大牛蛙。

咩,让我以比较美好的宫崎骏的动画片《魔法公主》结束这个Blog。那个动画片里有树林的小精灵,成千上万个,从树上、草地上浮现出来,像一个个白白的小蘑菇,他们小圆脑袋咕碌碌地顺时针或逆时针地转,不受到脖子的限制。真可爱。

2004/02/03

醍醐灌顶(2004.2.2)

1月19日,寒冷冬夜,我和Indra去看了一个契诃夫原著的戏,叫做《Rothchild’s Fiddle》,讲一个老棺材匠,整天抱怨节日太多,不能工作做棺材,又抱怨村子太小,没有人死掉,于是每天计算着自己的损失。他后来终于等到他的老婆要死了,而他从来就对她没有一丝怜悯。虽然他终于突然意识到就要失去她了,但还是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动手造棺材,还在帐上记了一笔,算是做了一笔生意。后来,他在似梦的状况下,才渐渐意识到这么多年,一直以为造棺材是他唯一的生活方式,其实生活根本不是这样,然而他已经老了,来不及了,然后他就死了。这个戏是用俄语演的,英文字幕,非常典型的契诃夫风格:关于小人物,最后死掉。我想起中学课本里选的《外套》,一个小官吏,没有人重视他,他终于积攒了足够的钱,买了一件新外套,同事因为他的新外套,多看了他一眼。但他的外套很快就在路上被抢走了,他又穿回了破破的旧外套,最后郁郁寡欢地死掉了。我最近发现原文本来还有他化作冤魂呢,但是在我们的中学课本大概算是不可宣传封建迷信,就把这段删了。不过,我觉得化作冤魂是败笔,虽然契诃夫似乎蛮喜欢这个手段。

我和Indra来到剧场,一看这么多假棺材在舞台上,我说新年要到了,怎么那么霉?Indra说,升官发财嘛,哈哈!那个老棺材匠一点感情也没有的,只对钞票斤斤计较,令人昏倒。不过,这个戏还是有点道理的,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只有一类生活方式是可行的,而各人的具体活法只有一点点不同。我在大学的时候就看穿了这一切,认为人的生活都是一样的,动物性加社会性,生老病死,我觉得那样的生活庸俗不堪,毫无趣味。尽管如此,我一点不叛逆,依然循规蹈矩,甚至也许在某些方面对自己近乎严刻。我也许是想得太多,但又没有足够的想像力去超越这一平凡的生活,也没有足够的胆识去承担后果,所以我的自我矛盾始终存在,但永远停留在思考的程度上。“恋爱”这两个字在我的字典里也不是褒义词,对我来说,那主要说明了人类的无奈,既要顺应自己的动物性,又要承担这一行动所包含的社会意义,而那种社会意义就是顺着一条大多数人都走的路而行,尽管很多人走得不顺利,但还是要走,这是什么样的悲哀!人在两方面都不是自己的主宰。我发现也自己不可抗拒地走着平凡生活道路,又别无选择,所以有些恼火。也许那时,我是受到了存在主义皮毛的的影响,但又没有了解得很透彻,有点庸人自扰。不过那时候年纪轻,还觉得说不定某一天奇迹会发生,我就变成超人了(我怎么又有点尼采的口气了),所以又充满希望。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越来越确信,奇迹大概不会发生。不过,换个角度说,我也学会了接受人类本来的状态、不再蛮横地要求现实符合我超然的幻想,不然就批判现实。我也学会了感激和欣赏已经拥有的东西,也学会了原谅自己。我又想到泰戈尔最有哲理的话:“我们把世界看错了,反倒怪它欺骗我们。”回顾往事,我知道有些事情其实是在我的控制之下的,我本可及时放弃或抓住,但我也并不后悔,领悟大概就是要在教训中得到的,因为人类本非先知先觉的料。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已经够有闯劲、够有想像力,但其实只是小打小闹,因为我们都是井底之蛙。

1月21日算是大年夜,我和Indra和 LY在中午碰了面,又接着给Indra拍了几张校园银装素裹的照片。晚上,和LY、LJ、HP等一起吃了所谓年夜饭。每次过年,都有些感慨,遗憾时间过得太快,而这次我很高兴这一年终于过去了。我现已不太相信星象,但是记得有人说,当一样东西坏了,射手座的人倾向于不去修补而宁愿换新的。这话有些不准确,我曾经耐心很好,以为只要坚持,一切都会改好。事实上,这个策略不太有效。但这话也有准确的地方,我有时候希望自己重新投胎,重新活一遍。或者,由于考大学太苦,申请研究生太累,我只要求时间倒转到刚进复旦或刚进Yale的时候,那么,我生活的很多方面也许会不同了。这不算悲观厌世,但可以算是完美主义。不管怎样,对于2003羊年的过去,我很高兴,因为终于可以换成猴子年啦。羊年死了张国荣和梅艳芳(虽然我不是他们的歌迷),发生了SARS,伊拉克打仗,连安南都说在羊年联合国不走运……看来这是大环境不好,嘻嘻。

1月26日,我去了纽约,和Akiko, Brian还有Jonathan在East Village一个大红大绿的小饭店里吃饭,大家聊得很开心,不过,唉,哪里的菜都没有中国菜那么使人的舌头和胃同时都那么舒服。当晚我就住在Akiko在曼哈顿的家,第二天我出去办完事回来,经过中国城,买了熟食和2磅虾。我有生第一次烧了带壳的虾,因为她调料很少,所以我只有油、盐、姜粒、红糖和柠檬汁烧虾,但烧得很成功。于是立此存照,呵呵。不过,我的懒也令人叹为观止,因为我实在懒得剥壳,所以就吃了2、3个点到为止。当晚下了很大的雪,第二天纽约的街头都是雪,因为人走车行,还烂糟糟的。我一直蛮喜欢草蜢,这次在Akiko(她是日本人)的一堆CD里居然发现了他们的5张CD,其中3张还是我一直想找的,真是惊喜。

1月31日,我又去了波士顿。这是我第三次去了,方向感很好的我熟门熟路。天气很冷,但阳光很灿烂。就像做梦一样,我对人类的了解深了一层,意识到模糊是人生的一种状态,而刻意保持模糊、不求甚解并立刻将问题和答案统统忘记也是一种可行的做法,人的本我、自我、超我整天在那里斗争着,就看谁暂时占上风了,虽然有些惊讶,但又有什么可深究的?我应该停止对这个世界表示惊讶。

第二天,我回到了New Haven,搬了一间房间;原来的房间被HP和LJ用布艺布置成了蛮可爱的饭厅。我现在的房间比较亮,立杆见影,今天我就在比较正常的时间醒来了。

我是一只小毛羊,醍醐灌顶,决定重新做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