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30

战俘John McCain (2008.7.30)

偶然瞅到AC360在放共和党总统候选人John McCain的生平。原来,他在越战时当过战俘,长达5年半。我暗想这是多么了不起 ---- 找到他当年回来后写的自述,看了一遍。30多页,毫无文采,毫不煽情。能把如此深刻的一段经历写得这样干巴巴,也真不容易。尽管如此,我觉得他令人敬佩。

1967年,他驾驶的轰炸机被击落,落入湖中,双臂和右腿都断了,被擒为战俘。他不提自己是美军负责太平洋战区的四星将军之子,也不供出军事情报,越南人不给他治疗。直到他们后来发现他的身份,才将他草草医治,半死不活的。在接下去两年里他被单独监禁,靠敲墙壁来与其他囚室里的人保持交流。当他父亲升为美军负责整个越战的司令后,越南人愿意先行释放他,为自己制造宣传。他拒绝了,不愿意享受特权,除非他之前的战俘都被释放。之后他受到了更残酷的折磨。中间他也有软弱的时候,签了越南人拟的声明,用作他们的宣传工具,但后来再也没有签过。1973年他得以释放回美。

如果一个人能熬过漫长的5年半战俘生活,还有什么样的困难不能忍受? 除了身体上的痛苦,心理上的绝望更严重。因为你不知道未来会如何,更确切地说,貌似没有未来。跟他一比,我生活中遇到的任何烦扰,都是小的可怜。所以我决定,从此要向McCain看齐。

McCain因为写作能力差,基本没有提及战俘阶段的内心活动,所以,我不确定是什么念头支撑了他。我也无从考证孟子名言是否有鼓励的作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这话可是慰藉了中华民族继往开来无数代的有志青年的!无数人对自己说,现在的苦都是暂时的,以后我会发达的!再无神论的人也对自己说,老天现在在考验我呢!(虽然有些怀疑,为什么老天这么不开眼,雇用的考官都是这么不入流的蠢才?)

说到底,孟子的话让人还是有点盼头。就好像某种四条腿的牲畜,你骑在它身上,在它眼前悬着一个果子,为了吃到它,它就走啊走啊走啊走。

更高的境界则是,即使没有那个果子,还在走啊走,并在走的过程中体会到乐趣。假使突然天上掉下来个果子,那就圆满了。这是我的理想境界。

夏天又到了。即使毛羊这只哲学家已经打算只看今朝不思考了,有些事还是要来打搅一下我没心没肺的平静。不过,有了McCain 这样一根比下有余的精神支柱,那就没什么好多烦的了。困扰的来袭能让坚强的人变得麻木;也能让脆弱的人趋于崩溃。我应该是偏麻木的那一种。

比如说,我某晚发现小半罐麦片里居然有百多只米虫,就用水淹法把它们灭了,等于和麦片一起泡了。这样的大屠杀景象让我头皮发麻,但我想了一下McCain的榜样,就心狠手辣了。

McCain 在囚禁期间,不为越南人做宣传工具,也不见反战组织。在他看来,参军之前,就应该先搞清楚国家在干嘛。如果不认同,那就不要参军。成了战俘以后,那就没有反对战争的权利了。战俘不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军队一员。军人的忠诚是属于总司令的,而非自己的良心。参了军再站到反战立场,那就成了敌人的同谋,对其他战俘是有害的。

打了16年的越战始终是美国的痛。从各国的不同阶层集团的角度,越战的历史原因和意义都不同。但McCain的思路是清楚的,你是什么身份,就从什么角度思考问题。这是把生活变得简单的好办法。

现在觉得自己是心理强壮,思维瘫痪。每一件事情,我会情不自禁地从不同人的立场去看它。这样,所有的事都是有原因的,一定要理解的话都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从小到大的所有经历把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所以他才这样思考这样行事。我往往要画蛇添足地最后说一句,他那样做是不对的,但我也可以理解。明知在削弱自己的辩力,却还忍不住要说。讨厌的人,做出讨厌的事,我都可以理解。不妨碍我讨厌他,但或许多了一分怜悯。(画外音说:老大!你就是心太软!)

McCain知道自己是军人,代表国家机器,就要确保自己的忠诚并服从命令。那么,我是谁?我想要干嘛?

思维就是这样瘫痪的。也许,我和许多其他人所经历的那种最普遍的痛苦就是:不知道。我们仍在试图努力把喜好、工作、生活与生命意义这几点联系在一起。

思想成熟的人就应该意识到,这年头儿世事难料。许多生活中的转折发生在偶然中,或是别的事的连锁反应,而当时自己可能还没意识到。而你每走一步,看到的风景就不一样,走之前你什么都不知道,然后一切都已改变;而你也回不去了。生活总给你各种各样的惊奇,因为人是各种各样的。不过,说到底,条条大路通罗马,人人都要翘辫子。中间过程统统只能算是细节问题,结束的方式有时候循规蹈矩,有时候出其不意。有谁会知道一场大地震会突然到来,夺走了无数人的生命,同时还带走了他们未来的快乐及痛苦?

很冷酷很哲学地说,未知和意外就是人类生活的本质。而人类从脱离猴子阶段开始,最恐惧的好像就是不确定和不知道。宗教的一大好处就是给人安全感了。人类进化得恐怕是很有缺陷,为什么就不能很坦然地接受未知,与之共存呢?John McCain没写出什么丰富内心活动,或许就是没有对未来想太多吧,或者他相信上帝在照看这一切,他本人不用担心?

而我就要试试看,在信仰的真空中,勇敢坚持,不被无尽的不确定性和其他一切烦恼吓倒。去年这时将要离开费城,很不舍得蓝很透明的天空。现在,我发现,上海有时候天也很蓝很蓝,到了傍晚,天空也会变成粉红色,滚滚白云也会变成金色。陆家嘴这些高楼,包括东方明珠,在夕照下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我想,活着,这样地看看天空的美色,就很不错啦。

2008/07/08

红楼梦 (2008.7.7)

7月2日星期三晚上, 爸妈请我客,去天蟾逸夫舞台看越剧《红楼梦》。

从人民广场地铁站出来,正是标准的雨后天晴:天空蓝色而透明,夕阳把朵朵白云映成金红色。往前走,突然看见天上一道长而粗壮的彩虹,弯弯地站在福州路上。

我的心情一下子也变得非常晴朗,赶紧拿出照相机横排竖排。众多路人都看见了彩虹,都停下来,拿出手机和照相机拍照,笑容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大家都一个方向一个动作,全变成了向日葵。我也没忘记拍了向日葵几张照片。这么简单的天气现象,让我们这么高兴。

3个小时的越剧《红楼梦》主要围绕宝黛的故事。很小的时候半懂不懂地看了书。由于人物繁多,关系复杂,我还画了张人物关系表帮助自己理解。看着戏,具体台词和故事情节渐渐浮出记忆的水面。奇怪,那些话居然还留下了这么深的印象。

初见林黛玉,贾宝玉摔了他的玉,还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后来他没事干又往脸上搽胭脂玩。我突然自作聪明地想,天哪,贾宝玉果然是Transgendered? 我妈妈很不屑,说我肮脏的思想亵渎了古典名著和纯洁的爱情故事,叫我不要说话,要好好看戏。

黛玉去探望生病的宝玉,吃了晴雯的闭门羹,哭哭啼啼,就此难过很久不理宝玉。宝玉听了一句玩笑说黛玉回苏州了,就疯了。最后,黛玉又从傻大姐那里听说宝玉要娶的是宝钗,伤心吐血病死了。我看了真郁闷啊,为什么不去问个清楚呢?我妈说,那是封建社会,哪有那么容易?不要说话,好好看。

在生活中如果有这两个人,估计不会是我的好朋友,受不了的。男的娘娘腔,女的小心眼。不过,转念一想,是我不好;老师说,我们要多看看别人身上的优点。

的确,能够全心全意到为爱情病死或者发狂的,这种精神、这种态度,现在这世上还有伐?古时候,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有许多客观上的原因,封建制度要负主要责任;或者在白娘娘和许仙的案例,法海老和尚是罪魁祸首。可是现在,没有什么封建制度或者法海可以当借口了,但世界上还是有那么多不珍惜或瞎折腾的人。原因都在本身。大概只能说,人类在堕落,越变越自私,越变越懒惰。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越剧《红楼梦》的粉丝。

灯光已经暗下,林黛玉已经初到荣国府,各人物已经开始充满个性说说唱唱地亮相的时候,场下观众依然谈性正浓,整个场子闹哄哄的。开始了好一会儿了,也没见安静下来的苗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环顾四周。---- 场子里很多很多观众是四五十岁的妇女,好像算是越剧戏迷的典型人口。后来,林黛玉唱得正高兴( 我的意思是声情并茂),我们前面的女的突然很粗犷地叫了一声“好!”,吓了我一跳。我原以为只有看京戏的老头儿才会这样叫好的。

最后一场是宝玉哭灵。虽然我觉得他太“娘”,但其用情之深还是很值得敬佩的。心爱的人已经不存在了,而且是带着满腔幽怨走的。无可挽回,凄惨伤心。这时候,观众席里轻轻地起了骚动。坐在后面的若干人站起来往前走,满脸笑容,嘴里还说着,差不多了,差不多了。看见人家起来,更多的人也站起来,涌到舞台前面,一下子就围了好几层。

最前面的人只好站起来看了;我们坐在大概第五排,也只好站起来看了。哈哈,这些就是越剧追星族了。就这样,在笑嘻嘻的戏迷围观中,宝玉哭完了。可能因为我知道剧情,看的时候没悬念,而且我一直有意识地在观察绚丽的布景、服装和灯光运用,我刚被感动了一点点,一下子又变得没心没肺。只是觉得这群妈妈级的粉丝很有趣。戏演完了,红楼梦一大家子都出来谢幕,他们打扮得都真好看啊。然后,林黛玉和贾宝玉携手出来谢幕了,戏迷们看着她们,眼里泛着激动的亮光,脸上泛着幸福的光辉,挥着手,说都不会话了。但舞台下的乐队池真是障碍啊。

看完戏,我们从后门出去,发现这群戏迷还聚集在停车库门口,等演员出来。她们是要等签名吗?还是想近距离地再多看一眼?我妈告诉我,这还算文的;以前报上说,那时候,王文娟们演完戏都是坐公车回家的,戏迷们就急吼吼地追她上车,她就逃啊。

虽然有些滑稽,我觉得这群戏迷还是很可爱的。十几岁二十几岁的追星族没什么奇怪的,但能在应付繁琐现实这么多年以后,依然保持着追星的天真,真不容易。

跟他们相比,我比较惭愧。虽然有很喜欢的歌手,但从来也没有到追星的程度。3月22日,Maroon 5 在上海开演唱会。喜欢他们的歌(特别是Sunday Morning) ,但又谈不上最爱。于是就和Xu 和Cai同去现场等退票,之前先在徐家汇的厚味香辣馆吃饭。在一个小时的等待中,有过犹豫是否撤退去别家快快吃一顿。但坐在香喷喷超人气的饭馆里已经好久,再饥肠辘辘地离开比较没劲。---- 那就吃得快一些吧。鲶鱼虽然长得丑,长胡子大嘴的,肌肤倒不错,所以算是气质型美鱼,做成水煮鱼很好吃,让我念念不忘。我们又安慰自己说,反正等退票都是要晚点去,那就慢慢吃吧。等我们迟迟到了国际体操中心,发现等退票的人还不少,包括不少貌似在中国混迹已久的老外。黄牛手里的都是高价票所以要价还是很高;又有人要我们付钱给他,他就用工作证带我们进去,保证有位子---- 很不靠谱。在那里观察了一会儿众生态,也没什么人成交。看看手表,一半音乐会已经结束了,我们就作鸟兽散。这样是有点扫兴;如果就我自己,说不定也就进去了。但基本结论是,吃是需求弹性最小的东西,追星是需求弹性最大的东西。

从红楼梦飞跃彩虹来到水煮鲶鱼,这样的跨度非一般魄力。但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这样吧。生活或本无深意,“弱智儿童乐趣多”就好啦。

2008/07/03

看戏 (2008.7.3)

来,这一集,来点儿跟文化沾边儿的。

《哈姆雷特》

4月8日,基本上算是突发奇想,我拉上Iota去上海话剧艺术中心看话剧《哈姆雷特》,英文版的,这样也算对得起我读的英语文学专业。

戏剧和文学是一种体验。光从情节来说,很多戏并不高明,众多的巧合或不巧简直到了匪夷所思、让人大为光火的地步。讲讲清楚就全好了,为什么不讲呢?那个男人是女人乔装打扮的,怎么就看不出来呢?秘密谈话全让人偷听了去,怎么这么粗心呢?小时候最先接触Shakespeare的时候,是从一本《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开始,第一印象就是,怎么搞的!

中学时我还是很文学的。我很喜欢宋词,我也是巴金和冰心的粉丝。曹禺的《雷雨》剧本让我百读不厌。鲁迅么,因其犀利又有点拗口的语言、兼为祖籍绍兴的同乡,读来很爽很合我的口味。但大学时《欧美文学史》课对我来说是一种煎熬,它让我觉得上课和存在都是多么荒谬啊。课本把文学史分为若干阶段、分地段分流派地列举一番重要作家和作品,抽象笼统地介绍一下其风格特点和历史意义,对于作品本身则是简单介绍一下情节。有些同学是该老师的粉丝,因为他上课能讲这么多故事;但我受不了过慢的语速和读错的成语。考试基本靠死背,考到上课讲的书上没的,我就完了,因为我没听;我拿弗洛伊德的理论分析作者经历与作品内容之间的关系,也不符合主旋律。总之,没有真正读一下作品 (即使选段也好),我半点也没有感受到文学的伟大。貌似知道很多作家名字,足以唬弄一下别人,其实再多问一句,就不知其详了。

英美散文、英美戏剧等课有趣得多,因为有亲历。记得我们几个人排演过一小段Harold Pinter的《Birthday Party 》。这基本上是一荒诞剧,享受着存在主义痛苦的我觉得对胃口。情节不重要,语言、节奏和背后的意境很吸引我,比如下面这段记忆犹新,让我想到Queen 的Bohemian Rhapsody中一段歌剧般合唱。这种搞脑子的拷问,又好像《罪与罚》中的情节,慢慢折磨,令人发疯。

GOLDBERG : Speak up, Webber.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 ?
STANLEY : He wanted to – he wanted to – he wanted to ….
McCANN: He doesn’t know !
GOLDBORG: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 ?
STANLEY: He wanted to – he wanted to ….
GOLDBERG: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 ?
STANLEY: He wanted….
McCANN: He doesn’t know. He doesn’t know which came First !
GOLDBERG: Which came first ?
McCANN: Chicken ? Egg ? Which came first ?
GOLDBERG and McCANN: Which came first? Which came first? Which came first ?
STANLEY screams

这晚的Hamlet是英国TNT剧团演的,Google一下,不像太有名。据说是个四处云游的剧团,怪不得服装布景都很简单,还一人多角。因为喜欢拍照而对光色效果比较在意的我,对此有点失望。至于表演,比起以前在Yale Repertory Theater 看的King Lear, 爆发力和感染力还可以再进一步。但是剧作的语言是真好啊,总算等到了著名的独白: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To die- to sleep-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That flesh is heir to. 'Tis a consummation
Devoutly to be wish'd. To die- to sleep.
To sleep- perchance to dream: ay, there's the rub!
For in that sleep of death what dreams may come
When we have shuffled off this mortal coil,
Must give us pause. There's the respect
That makes calamity of so long life.
For who would bear the whips and scorns of time,
Th' oppressor's wrong, the proud man's contumely,
The pangs of despis'd love, the law's delay,
The insolence of office, and the spurns
That patient merit of th' unworthy takes,
When 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With a bare bodkin? Who would these fardels bear,
To grunt and sweat under a weary life,
But that the dread of something after death-
The undiscover'd country, from whose bourn
No traveller returns- puzzles the will,
And makes us rather bear those ills we have
Than fly to others that we know not of?
Thus conscience does make cowards of us all,
And thus the native hue of resolution
Is sicklied o'er with the pale cast of thought,
And enterprises of great pith and moment
With this regard their currents turn awry
And lose the name of action.

有人说,Hamlet的最大悲剧在于他性格上的犹豫。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是生还是死,丹麦王子在选择上遇到了困难,而这个选择并不停留于“是否动手/怎么动手/什么时候动手”。这个(已被滥用的)To be, or not to be 是对人类存在意义的思考。活着真荒谬真痛苦,但还得活着;死了以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也许更糟糕,所以也不好轻易去死。人并未选择来到世上,却被迫在每日生活中患得患失,并不得不做选择。他们说,Hamlet的痛苦体现了人类存在的窘境,存在主义就此提前在文艺复兴时期找到了一个代言人。

是很有道理哦。常常在电视新闻里看见报道说,一个人轻生又被救起来了。播音员就坐在道德和理智的高地上评论一下:观众朋友们,他连死的勇气都有了,生活中还有什么更大的困难没有勇气去面对吗?

错 ---- 死本身并不是最可怕最困难的事情,说不定它和电脑上连按两次CTRL + ALT + DEL 也差不多。可怕的是不知道,困难的是被迫选择。

不过,我有时候怀疑,莎士比亚在写的时候,是否有心加入丰富的深意,以至于后人分析如此长篇累牍,还是他一不小心就写出来了。伟大的文学,多多少少总是有点暧昧;暧昧让每个人都可以从中找出自己想看到想体会的东西。所以暧昧超越时间和空间,引人回味无限。

我喜欢的卡夫卡说,Perhaps there is only one cardinal sin: impatience. Because of impatience we are driven out of Paradise; because of impatience we cannot return。要用圣经故事来说服我,同志们还需努力。不过,在我看来,缺乏耐心确实是人类一大弱点,而且不可能因为修炼得道而克服。生命是有限的,而且只有一次机会,同时,信息是不完全的,对自己对世事的把握都是不足的,所以,耐心等待也是没底的因此不稳定的。突然意识到,我们都是这样两眼一抹黑地活在世上,真可怜啊。每次看到电视里停火双方不久又开战,我就觉得那浓缩了人类可悲又可笑的一面,大家都在囚徒困境里折腾;赶紧换频道,去看Channel V。

看Hamlet的时候,我和iota 看见前排几位气质挺好的印度人,怀疑他们大概是领事馆来的。幕间休息的时候,有人就过去跟他们说话。突然发现,说话者是大学时教我们精读的老师。我在那里左看右看,他怎么跟我们读书时看到的一模一样呢?还是那么年轻滋润,呵呵。我赶紧喊他朱老师朱老师朱老师,并且自报姓名,以免他记不得我是谁尴尬。他一看到我说,我记得你呀!还报出了我是哪一级的。(也许是因为我上课插嘴怪话太多。)他说,复旦在开一个Ibsen的会,这些印度人是来开会的,晚上组织他们来看戏,我居然以为他说的是Epson,皱着眉头想外文系怎么会开打印机的会,他连说了两遍Ibsen,看我反应空白,就改口说,就是一个学术会议啦。然后他说他明天还有一天的课要上,先走了。To Be Or Not To Be都看到了,不错吧,哈哈。回到座位上,我才意识到他说的是易卜生,顿觉很没面子。Well, 谁让他是挪威的呢?他跟老大不熟。这天还看到SJ老师,不过不能肯定他是真记得我还是给我面子。

《鼠疫》

4月21日,我去话剧艺术中心看Camus的《鼠疫》。加缪和萨特一样,都是存在主义人物,尽管他死不承认。一个小城市,最初看到零星几只死老鼠,好象大雷雨的最先一两滴雨,后来才发现这是一场鼠疫的开始。当局开始还不承认,后来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关闭了城市防止扩散。在这场灾难中,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表现。这个小剧场戏,9个角色全由一个演员饰演独白,加减更换一两件衣物,换个姿势和声调,好像就变了个人。从头到尾,还有一个人钢琴伴奏,据说完全即兴,很不错。据说,原著小说旨在强调人类本无控制权,生命之非理性无可避免,人们对于荒诞这一本质的反应各异。不过看戏倒没看出这么深层的意义,只是灾难恐慌当头,大家态度不同而已。我猜,SARS时在国内的人可能看了感触会深一些。

看完戏,从安福路走去地铁站的路上,人烟稀少,梧桐树,老洋房,很有腔调的西餐厅、川菜馆、烟纸店,裁缝铺、卖肉的发廊和名叫东方红的旧货店,有意思。索性走到陕西南路站那里,看见一石库门弄堂墙壁上刷着黑漆标语,抗议香港新鸿基集团。卖假包的打桩模子说,这不算什么,你看马路对面,晚上写,白天刷。果然,襄阳路市场遗址现为工地的白色围墙隐约有黑色标语,又被白漆盖住了。

《疯狂的石头》

这和上面两个剧不是一伙的。不过,既然看了(12/6/07),还是要提一下。我没看过电影版,人人都说很搞笑。舞台版也算好笑,不过有时候有些牵强,不够subtle, 所以不算幽默。剧中经常提到社会热点人物和舆论,不过其表现和判断流于头脑简单型。我想,我还是喜欢看闷一点、让人想半天的戏,嘿嘿。

不过呢,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2008/07/01

宿务(下)(2008.6.30)

2007105日早上,我们出海去一个渔村。


什么事都不做,傻坐在船上,看着蓝绿相间的海水,吹吹海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聊聊,拍拍照片,这样就很不错。不过,三四个菲律宾船员小伙子不愿让这段时间白白度过:他们提供马杀鸡服务。于是就有美女几位身穿比基尼躺在甲板上高出来的一块手术台般的平台,让他们按摩。因为座位的关系,其他人围了一圈,不参观也不行;有人还很不识相地拍照。从不觉得马杀鸡有趣或舒服,更何况被近距离参观,我觉得那样比较怪。当我后来看见有人在酒店游泳池请其他同事用傻瓜机加闪光灯(i.e. 效果不专业)大摆Pose 拍摄泳装写真,回来以后又请大家在电脑上欣赏;我就开始问自己,是我思想太保守太self-conscious,还是他们比较不聪明?


不久之前,华尔街日报上一篇文章Risky Business: Décolletage At a Work Dinner 提到了这一点。商务晚宴时,职业女性(我讨厌这个说法,但是暂时没有别的代替)穿了过于暴露的晚装,也许给同事和客户就此留下了难以磨灭(可能令人误解)的印象。而工作努力的人总是希望因其出色能力而被记住,并非其裸露的身体部分(部分职业除外)。不论现在有多少旨在男女平等的措施,必须承认,总体上男性的权力还是大很多;而很多时候Perception 比实际情况更要紧。在我们的文化中,女性和权力之间存在一种很微妙的关系,因此,衣着对于女性管理人士往往是个陷阱。如果一位年轻的办公室助理穿着暴露,人们往往不会昏倒;但是如果换成了CEO,或是希拉里·克林顿,那就不同了。” “我们的大脑天生如此。脑后部的皮层负责扫描周遭环境中寻找具有繁殖能力的伴侣。让两性关系变得更复杂的是,男性脑部sexual pursuit区的部分比女性的对应部分大两倍。”“即使对CEO来说,暴露的皮肤也都比年收益增长率更吸引其注意力…” 所以, “她们以为,既专业又性感是赋权妇女(Empowering Women)的做法可是男人不这么看。如果她穿得很性感,那么看到的就只有性感了。看来,如果不想一辈子做小助理,最好在穿衣服上从长计议。在费城的老板也跟我说,即使工作不那么认真,上班每天穿西装,看上去就很认真了。


不过,大家想法目标和priority都不一样。在旅游时,面对同事是什么样的形象,这也是见仁见智的。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想干嘛就干嘛,自己开心就好了,不用在乎我什么看法。


船开到海中央,在某处停下,让我们下水。借助一根东西,我浅潜入水,看到游来游去的鱼,蛮好玩。下了水才知道,看似平静的海水是和当年学游泳的yale gym游泳池里的水是不一样的,也和以前在Charlotte 附近Whitewater Rafting (btw I really like this blog) 时所跳入的河水是不一样的。海水的力量很强大,为了不让自己被推走,靠我那点可怜的自由泳动作,还是需要花不少气力的,以至于我后来上船感到精疲力尽。我认识到,跳海自尽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


我们的蜘蛛船驶往一个岛上渔村,因为水太浅,不能再靠近。不少船夫撑着杆开着只够坐两三人的小船从岛边过来接我们。我们的船夫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两个漂亮的大海星给我们,我很识相地赶紧付小费。后来发现这是他们这伙人的伎俩,还有变出海胆的呢。离小岛很近的时候,船夫就直接跳到水里,走着推船靠岸了。


这大概是一个典型的渔村,好像挺穷。有许多许多小孩在玩耍,散养的大公鸡站在竖着的竹竿上严肃地看着这一切。菲律宾的小孩们有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穿着普通,显得纯朴好看,我喜欢。我有点悲哀地想到,不晓得他们中会否有人以后沦落到之前所见的夜总会;这样一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拍了许多照片,典型的可以做发展中国家儿童慈善事业宣传照。这对我来说是挺难得的:我没有特别喜欢小孩子,也懒得表示对别人家庭事务的关心。每次看见电视里或生活中小女孩穿着满是花边、层层叠叠、恶俗乡气的粉红裙子、并浓妆艳抹画着蓝色眼影、自以为酷似小公主或小天使的时候,我总是奇怪,这是什么审美情趣啊?当然,更可怕的就是电视里一些小孩子在大人(家长或记者)的教唆下,背书般说出不符合其年龄又符合主旋律的话,令人绝望。都是大人的错。


我完全可以理解做家长的觉得自己的小孩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不过别人并不这样觉得。窃以为90%的小孩的好玩程度都差不多,剩下5%的特别好看,5%的特别丑,而100%都比较麻烦。(我爸妈对我当初是怎么忍受下来的?!)每次听人讲其小孩功课,除了深深同情一下残酷教育制度下的小朋(but well sh_t happens)、感叹一下父母对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测验所投入的感情以外,我毫无兴趣。我想,这么多年活下来了,大家都是读过书的,早该知道读书时偶尔一个不及格并不如当时所感到的如同世界末日。小朋友考个好分数,对其20年后远大前程或有概率上的联系,但是不是也有家长今天脸面上的因素?他们活得真累啊。


村民们摆着摊儿卖一盆盆彩色贝壳、大虾和小鲍鱼。我们的午饭是烤虾烤蟹烤鱿鱼烤鸡肉、手抓饭、芒果和葱烤小鲍鱼(便宜又好吃!)。我登在Flickr上芒果与小鲍鱼的合影被陌生人tag到了Cebuphoto group,还是蛮得意的。我们吃饭的时候,村民带来大公鸡在白沙上表演斗鸡。真有趣,瞪大了小豆眼儿的公鸡的小脑袋周围一圈毛都竖了起来,自相残杀时还飞来飞去的,好像近几年忽悠观众的莫名奇妙的武打片镜头。吃完饭,我把彩色大海星放生回水中。回去的时候,遇到一些风浪,感觉很刺激。船夫小伙子在拍照摆Pose上很合作,他们似乎都是天生那么简单快活的人,真好。落日很美丽。


106日原计划是去一个叫薄荷岛(Bohol)的地方,因为是自费400元项目,居然最后愿意去的人寥寥无几以至不能成行。而此地交通不太发达,我一个人去又不太现实。据说Bohol岛其实才是特色,除了海滩、还有上千个圆锥形小山,如同Hershey’sKisses巧克力,以及很小很小的眼镜猴。但是他们说,一定跟前一天差不多的,都不肯去。生命只有一次,世界上好玩的地方有很多很多,都玩不过来。这辈子再来Cebu的可能性极小,即使事后发现Bohol岛没什么好玩,总比没有强,也死心了。400块钱马杀鸡一下、或吃一顿、或买个衣服鞋子的,不是一下子就没有了吗?怎么突然变得节俭起来,真是奇怪。要不是公司组织,我才不要这样的旅行;和三四个很熟的朋友才有意思。只好对自己说,人各有志。


我不愿意浪费周六大好春光。听说Shangri-La Resort很漂亮,虽然离我们住的地方有点远,却几乎是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找了一北京同事同去。很不巧的是,这一天赌场里的ATM机划了我的卡却不吐现钞,搞得我身无分文。而她身上的菲律宾比索正好只够单程Taxi Shangri-La,我们也不管了,去了再说。到了那里,发现Shangri-La 的的ATM机也不好用,而前台只为住店客人兑换现钞。我们这种老实人很虚地吹牛说自己是住店客人的朋友。在大城市呆了太久的她瞎报了一个二十多楼的房间号。哪有嘛?这种度假的房子才几层?最后没办法了,我硬着头皮说,对不起,我刚才说谎了。我们是来吃饭来玩的,但是没有现金坐taxi回去了。唉,前台的男服务生还是比较帅的,承认说谎让我觉得有点丢人。他面无表情不晓得算不算鄙视。由于严格的内部规定,他们打了电话获得经理特许以后,让我们去礼品店用美元买点小东西,再找给我们比索。
虽然这么点小事折腾了老半天,鉴于礼品店的姑娘们也很有礼貌很端庄,我对此地印象还不错。


香格里拉的海滩细幼、海水蓝蓝绿绿得透明、好像宝石。海滩边的花园小桥也很精致。这里有点像三亚。我们坐在树荫下的木亭里,几乎坐了大半天,看看彩色的船和降落伞,聊聊天,吹吹凉风。这么惬意,我拍的照片又貌似不错,没去成Bohol岛的恼火消散了一半。晚上回到自己住的酒店,得知他们上午去shopping,看下来没啥特色也不比中国便宜,所以没有收获,下午他们就打牌或睡觉。因为幸灾乐祸,我的恼火又消散了1/4,哈哈。


108日凌晨,在瓢泼大雨中回到了上海。我喜欢菲律宾人的简单热情,也许超过其景色。―― 十一黄金周就这样过去;前面议论够多了,不再有我惯常的结尾致命一笔,那就用放在Flickr的上照片以色代字吧:


http://www.flickr.com/photos/gaohuan/sets/7215760362313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