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费城已经一个月了。从4月份面试到搬家到开始工作,我好像没有机会彻底休息。我感到很累,但贪心的我又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玩的机会。很高兴在费城发觉了很多年没有联系的高中同学Z,他在宾州大学读Ph.D.,初步可以算是当地一霸,呵呵。
于是,5月9日星期天,我们先到Chinatown的一家店吃早茶,一车车推来的小点心。那家店看上去古色古香,但又像酒吧一样倒挂着酒杯。我想起,我妈告诉我,上海的美心已经不再卖小点心了,真是悲痛啊。这里的点心不如纽约Indra带我们去的Grand Harmony的说,不过我也不太挑。据Z说,这里的Chinatown由广东和福建两个黑帮控制,别的人进不去。他就这样一不小心把这里天大的秘密泄漏给我这个来自上海的老大了。真好笑,在离开饭店的时候我稀里糊涂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声“黑社会”,差点招致杀生之祸。
然后我们就去了郊外的Longwood Gardens, 那曾是杜邦家族的花园。5月的路上,阳光灿烂,鲜花盛开,那个花园里有各种开花和不开花的植物,自然更是美丽。但我不打算描绘那些花,因为那是小学生作文的水平,而我虽然是老大,但小学其实也没有读完。那个花园比较妖的是一个鲶鱼的池塘。池塘的水脏兮兮,上面漂浮着青苔,鲇鱼是一种长有圆大头的大鱼,宽阔的嘴巴,前颚生有胡须状触须。一群群的鲇鱼急吼吼地张大着嘴巴,吃游人丢下去的食物甚至矿泉水,一副丑态。而老大就爱看恶心变态的东西,站在那里穷看八看。鲇鱼如果修炼成精,肯定是很凶的。如果它要吃唐僧,肯定是使用蛮力,因为如果它变成“美女”,估计连猪八戒都不会看上它。
然后我们又老夸张地跑到Delaware (隔壁一个州)去吃川菜。菜烧得不错,那个店空空荡荡,只有一个有点泼辣的老板娘,说话辟头盖脑的,我们说话就很小心,怕她拿出菜刀――我们觉得进了黑店。
5月15日,我们去了动物园,咩咩。看到的比较妖的动物有---
Naked Mole Rat(裸克分子鼠):这是一种像蜜蜂一样分工并群居的动物,一辈子在地下穴居。这种老鼠有着皱巴巴的小眼睛和耳朵,长着两个爬牙。全身粉红兮兮的,没毛,就像剥光了毛的小鸡,但皮肤质感但又有一点像我看到过的泡在药水里的古尸。它们乱七八糟地挤在一起蠕动着。这种动物实在很恶心,我就忍不住多看了好一会儿。这个世界真奇妙。
吸血蝙蝠:我喜欢吸血鬼,特别是Brad Pitt之类的吸血鬼(我觉得他只有演吸血鬼才比较好看),在咬人脖子的时候给人香艳的幻觉。看到动物园某个时刻要喂吸血蝙蝠,就急吼吼地去看。我以为他们要随机抽取一个观众,作为活物喂给吸血蝙蝠吃。但是,很不幸,吸血蝙蝠是和青蛙差不多大小的小动物。喂它们就是给几碟子的血,蝙蝠飞下来舔舔而已。看了介绍,才知道在自然界,吸血蝙蝠用尖尖的爪子弄破别的动物的皮肤,然后在伤口舔血,不够刺激。顺便说一声,我还看到了果蝠,大小如鸽子。做蝙蝠真没劲,长得这么丑,还永远是倒过来的,要脑充血的。
大乌龟:我看到草地上巨大的乌龟,开头还以为是大石头,看到它们动来动去,傻乎乎的,就觉得很好玩,于是与之合影留念。
我还近距离地看了不少灵长目动物。一只大猩猩很不耐烦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玩自己的手指头,一只很郁闷地蹲在墙角,还有一只睡午觉多次翻身,我有机会拍到它的脚。它的大脚趾还没有像人那样退化,所以和你的手差不多,是和另外四个分开的。BTW, 管吓人兮兮的大猩猩是个美丽小巧的女饲养员,嘻嘻。
还有什么?1978年出生的大蛇,算是老前辈了。变色龙:原来黄兮兮的变色龙爬到绿叶中,真的变绿了!河马浑身圆溜溜的,看上去像个周庄的酱蹄胖,我真想摸摸它的屁股,嘻嘻。猎豹长得真酷,瘦瘦的,身材老好的,看了你要掉假牙的。我想下辈子如果不再变成小毛羊,我就变成猎豹吧,跑得也快。当然,狮子老虎长得也很不错,我喜欢,如果我家有个小老虎就好了。
动物园出来,时间还早,就去了著名的宾州大学。看到了每个大学必有的Barnes & Noble书店,还有一些古色古香的的建筑和草地,有的地方像哈佛,有的地方像耶鲁。不过好像还是耶鲁的校园最好看,尽管我应该也看厌了。UPenn有个红红的艺术图书馆,衬着碧蓝的天,倒是很美的。还看到了著名的Wharton商学院以及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Upenn有一条路让我想到复旦的 “南京路”。富兰克林是费城的老大,所以到处都是他的像,他坐在“南京路”边一个长椅上,作看报状。我就把我的羊放在他的报上,我作夺其眼镜状,嘻嘻。
5月22日,我们去了一个叫Masonic Temple的地方,我每天上班看到它(有时候还看到窗内有烛光),很高兴有机会进去。这是共济会(Freemason)的庙/教堂。我到网上去查了一下,“这个组织成立于1717年的伦敦,其入会仪式可能溯至西元前第十世?,然后逐渐向欧美各国扩张,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秘密组织,其历史比意大利的黑手党悠久。共济会常被误认为基督教的组织,其纲领强调道德、慈善和遵守法律,会员必?是相信上帝存在与灵魂不灭的成年男子。”这个地方外面看上去是个美丽宏伟的教堂,进去参观必须要有导游带领,里面每一间房间都有不同的风格,如古希腊、埃及等,拍照效果不错,虽然看的时候觉得像是拉斯维加斯。
然后我们走到了Franklin Court,那是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这个牛人的故居。不过那里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他当年每天上下班走的那条弄堂。里头有个博物馆,看了介绍他生平的小电影。这个人实在厉害。他来自波士顿,原是印刷学徒工,后来成了出版商,出版了非常畅销的《穷理查年鉴》,里面有无数著名格言谚语。他又是科学家、发明家,他用风筝证明了闪电是电,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一种乐器等一系列发明创造。他改革了北美殖民地的邮政制度、创立了第一个图书馆和救火队。原来英国人让他作北美邮政总长,管北美殖民地,但后来他的立场完全转向革命,出使法国,争取美法结盟,共同对英作战。他还参与了独立宣言的起草。总而言之,这个人实在令人佩服。他几乎涉足了所有领域,并在所有领域中都有杰出的成就。他似乎是个能量无限的人,也是个天才。厉害厉害。然后我们不当心在附近一个墓地发现了他的墓。地上普普通通的石碑下是他和妻子长眠的地方,上面丢满一分硬币,据说会给人带来好运,想不通。
再然后,我们稀里糊涂进了新开的“Constitution Center”。这看来是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美国的宪法和基本国家制度,意图激发美国人的爱国热情。天色渐暗,因为想拍夜景的照片,我们就去了气派颇大的费城博物馆一带。那里有落日、河、鸭子和灯光勾勒轮廓的房子、月亮。
5月28日周五晚上,我终于等到了CY和HW经由纽约来到了费城。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啦!我们当晚就去了号称是费城啤酒最好的酒吧Independence Brew Pub。那个酒吧很大,有两层,有点上海宝莱娜的那种感觉,不过他们没有live的乐队,只有一个DJ放音乐。啤酒是酒吧自己酿的,甜甜的,据说蛮好的,我是粗人我不懂。服务员问我们吃不吃晚饭,我们说已经吃过了。结果我们发现他们10点以后有3块钱的量其实不小的小吃,就如饿狼一般点了一大堆,很好吃。因为我们坐在二楼的电视机旁边,在收据上就被称为TV ladies。其实他们应该称我们为Asian Big Appetite Ladies。我们三个人在二楼一处宝地,可以看下面,有趣。一个很肥很丑的女人,穿着粉红的花裙子,很暴露,耳朵边戴着一朵粉红的大花,后来还从店外拿来面包啃。还有一个中年男人独自喝酒,没人理他。后来他去找一个女的搭讪,那个女的对他没有兴趣,他就灰溜溜地走了。我们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真是搞笑。
第二天早上,我们去Chinatown吃早茶,HW在路边小店买了一碗豆腐花兴奋异常。然后我们一路走去,看了一遍富兰克林墓,最后到了Independence Hall, 也就是独立宣言诞生的地方,那里还有个裂了大缝的自由钟。这是美国最具有历史意义的地方,虽然对于游人而言,特别是我们这种外国游人而言,也就是到此一游。不过旁边的花园里有人打扮成杰斐逊和富兰克林,在那里瞎七搭八,还把观众中的小孩集中在一起,排队小小游行了一番,蛮滑稽的。然后我带他们又去了富兰克林故居,又看了一遍那个介绍他生平的电影。我们走啊走,走到Delaware河边的老城区,那里有街边的小饭店和咖啡馆,有点欧洲的感觉。河上有很大的富兰克林大桥,和旧金山的金门大桥在形状上我没有看出什么区别。然后我们又去了一个Christ Church,据说有历史意义,又去了Betsy Ross House, 这个人造了美国第一面国旗――一个小破房子上面飘着美国最初的国旗。我们决定不进去,而在对面的Starbucks吃了Frappuccino, 好吃啊!!在无差异曲线图上,同样3块钱,星巴克的那条曲线显然高于参观美国的“古迹”……这一天,我们走了这么多路,同时他们对我这个导游认路的能力表示了怀疑。嘻嘻。我们乘地铁回来,休息了一阵又去Chinatown的Penang(马来槟城)吃晚饭。那个店生意真是好啊,每个菜看上去都很诱人。
第二天周日,我们又开始了漫漫跋涉。从高耸的奶油蛋糕状的市政府附近出发,走在笔直的Benjamin Franklin大道,目的地是费城博物馆。费城是经过规划的城市,大道两边是各国的国旗,大道中间有若干大喷泉,我喜欢。我们还经过了Cathedral of St. Peter and Paul, 这个铁锈色的大教堂外观宏伟,还有个绿色圆顶,里面金壁辉煌。 我们在费城博物馆走马观花了一番,说实话它不如纽约的大都会艺术馆。然后我们又去了罗丹艺术馆,比巴黎那个小(那个是我的最爱),但是风格类似。门口著名的思想者雕塑、浓密的树荫和亭子一样的大门,很有味道。时间过得真快,CY和HW要回去了,最后我们在Chinatown赶时间瞎吃了一顿面,他们就上了Bus回纽约最后到New Haven了……
周一是假日,因为工作有些时候的需要,我本打算去买点正式的衣服,但一看下雨,就有了借口,立即打了退堂鼓。职业装从来就是我最不喜欢的风格,我觉得谁穿都戆头戆脑的。至于丝袜,我不知道那是谁的发明,我如果是秦始皇,我不焚书坑儒,我会消灭全世界的丝袜。我觉得丝袜作为一种概念很恶心,作为一种感觉则很不爽。凭什么男人可以不穿丝袜?做女的真是倒霉事一大堆。当然,男人可以说他们不喜欢带领带。说实话,那根领带有什么用?(抽得紧是不是会窒息?――那么可以作凶器了。)弗洛伊德说所谓美的来源最初就是性的魅力,领带是生殖崇拜演变来的。我想我大概是很无趣,到了美国就愈加地无趣。我讨厌逛街买衣服,觉得很麻烦浪费时间,这大概也因为我对美国有偏见,觉得这里很土,不想浪费时间。我也不喜欢逛各种工艺品的小店,我不否认里头有不少好看而有趣的东西,但实用主义的我会问自己,这放在家里有什么用啊,潜台词是搬家会很麻烦。从理想而言,如果我有家,我要它博物馆那样空荡荡,要有天窗,要有上海展览中心/MIT那种大柱子,这种小玩意儿就显得鬼头鬼脑。另一方面,自从来美国,我对去超市买各种各样怪怪的吃的东西倒是兴趣大增,凸现我最喜欢的大概还是吃,咩咩。
照片:http://cn.photos.yahoo.com/gaohuan
费城动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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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邦家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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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会的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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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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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的白天和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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