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3

半生不熟的申城(2007.2.12写完)

2006108日周日到了上海,第二天就去我们陆家嘴的办公室。早上,出租车被堵在高架上动弹不得,我禁不住火冒三丈,如同月圆之夜的狼。对于有些事,即使不太完美,我有耐心有恒心慢慢努力。但有些事情到了一定程度,我就突然毛糙起来,只有逃跑的冲动。在那一瞬间,我重新衡量现实,发现单单我一个人起劲是没用的,我无法控制局面,车永远是堵在那里的。所以,接下去几天上下班,我没有再给出租车机会,改为走路乘地铁。虽然走路比较辛苦一点、地铁也挤,但每分每秒都有位移,我满意许多。

走在上海的街上,熟悉又陌生。我对逛街没有兴趣,可上海发生的最大的变化似乎就是多了许多新大厦广场和高级商店,特别是南京西路那里。即使我很不适时地发现了一家有Sheep World羊的Nici专卖店,也无心涉足。那一切都属于月色下呱呱的青蛙,而我是夜访荷塘的老大,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都没有。10月的上海居然那么闷热,之前台湾倒是秋高气爽。我好像有点不喜欢上海。

反倒是1011日和12日,我和同事去萧山和绍兴拜访客人,令我心情舒畅,学了不少东西,很有收获。这两个地方,安静整洁,一点不拥挤,所住的中式的绍兴饭店房间和花园也很灵。绍兴的客人得知我的籍贯也是绍兴,很高兴。我喝了很多很多甜咪咪的黄酒,但一点也没醉。

12日中午去的是咸亨酒店。我从二楼看那个天井,认真地多看了几眼。2001年我和小喽啰们在那里行着我吃面包你吃狗屎的酒令,黄酒把毛羊变得醉醺醺。经过一个广场,我想起来2001年那个晚上我们在此老鹰抓小鸡,跑得老赵气喘吁吁。人家情侣在石凳上一对对坐着,我们就坐到人家旁边去哇啦哇啦地讲话,他们不得不离开,我们就得意地笑,哈哈。

那个时候真开心,我想。这次看绍兴还是很可爱,东西又那么好吃。我搬到绍兴来算了。

12日傍晚我从绍兴回来,发现爸爸不在家。原来他出去买菜了,回来的时候他给自己买了一个小蛋糕。这一天是他的大生日。我其实没有忘记,只是没有事先主动提起而已。看到他给自己买了个作孽巴拉的小蛋糕,我就懊悔地想,蛮好之前就说的。我们家都是不很注重过特别日子也不迷信的人。我不太喜欢逛街,为了某个日子买礼物也不是我与生俱来的习惯。我个人还比较不喜欢给自己过生日,又不是什么big deal。但这次爸爸过的可是大生日,我正好又从美国回来,他如果误以为我忘记了,那就太糟啦。第二天好在是礼拜五,我们就去正大广场上风景不错的俏江南吃晚饭,算是补庆祝。早就听说俏江南,这次也算有个荫头。菜做得很花俏,味道到没有想像得好(费城那家小小的真川味和纽约的五粮液倒是不错。)我们再去楼下哈根达斯吃了冰淇淋,也有点中看不中吃,比较适合男生追小女生用。不过,坐在那里,看着夜空中的东方明珠,灯光将它照得很美丽,还是蛮开心。

1014日星期六下午,终于得以和小喽罗聚会。第一场在乌鲁木齐路上的三千院。这个地方据说是张信哲开的,我就问服务员小姐,你们老板在伐,叫他出来。一共来了小喽罗5只,GL还附带小GL一个。现在也不是所有人都在HH了,即使同在HH,也分散在不同办公地点。有些人上次见面,也是因为我上次回来。花生要乖乖地回家给小花生喂奶,剩下的人和新来的人就去第二场,在衡山路一个叫品川的地方,我们的房间是碧绿的。我不记得吃了啥,也不记得具体瞎七搭八了啥,反正开心。

尚有体力革命的小喽啰和我接着去第三场。我们像小混混一样地走到桃江路那里,要去一个酒吧。我们以前总是去宝莱娜,这次想换个地方。去了一家,一院子的板凳木桌,让我想到三碗不过岗武松打虎的那家店,只不过换成清一色看足球的老外而已。我们最后还是去了宝莱娜。这个地方好像对我来说是蛮有意义,仔细想想也没什么理由,没有戏剧性转折也没有艳遇发生在这里,印象最深刻的是iota过生日和集体对某人电话骚扰恶作剧。每次都弄得很晚,隔一段时间就要充满内疚地接起家里打来的电话,但在此油然而生的醉意与困意的舒服混合物,压倒了早回家的迫切性。后来我的Iota也来了,小两口相见,分外眼红。此地这晚看上去比较健康向上,一长串中国人和老外像大闸蟹一样地欢快地跳舞,坐在最外面的我居然也被陌生人抓去,但我很快就逃回来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和小喽罗一起小流氓。愈夜愈美丽,第四场美丽到了长乐路上的避风塘茶餐厅,虽然我已经困得要把头枕在芒果布丁上了。

19日晚上和小喽罗再一次在人民广场那里的彩蝶轩见面。留下的照片有:贪婪的筷子伸向盘子里的小毛羊、Eric天真的脸与红烧蹄膀的合影、以及每个人的怪腔。就像我喜欢和他们一起走路一样,我也喜欢和他们一起坐地铁,好像很多很多的回忆都和地铁里通的风一起扑进我的头颅。我们来到衡山路,随意到了一个叫藏珑坊的地方。此地颇有中国风,墙上的青花瓷器的照片被椭圆形的灯光照着,很有立体感很有味道。我们坐在二楼落地窗边聊天看野眼。聊得衷心也很开心,有一瞬间我突然有些出离自己,感觉温暖得好像要被融化,听见自己对自己说,这就是我要回来上海的理由。小喽罗是我最好的幸福,一团别处得来的郁闷委屈尴尬恐惧,从看到他们开始,都变得很轻很轻,而到这时候已经差不多没有重量了。我们还很意外地目睹了楼下花园里一名小姐多次试图拉若干老外生意未果的场面。鲜红的短裙,雪白的腿,还要摆姿势来展示身材,龌龊的老外动手动脚、讨价还价不成就走。哎,小姐工作也蛮辛苦,那些男人不是东西。不过呢,我早就说过,money for sex是人类和动物的重要区别之一;某日在电视里看到科学家观察到猴子其实也会用石头制造工具敲开硬壳果实取食。这两者加在一起可以让哲学家和科学家重新思考人类的特质----不见得高尚、不见得聪明。对于这个本能,动物基本上是想干嘛就干嘛,或者动用暴力。人类呢,有了这个伟大的发明,原来还可以用钱换。----不美好而古老的现实,上帝造人显然没想周全。昨天半夜电视上看到一个人传教,说有些人认为自己天生是同性恋,其实都是可以改的,就好像还有人觉得自己天生是小偷呢,也是可以重新做人的。

世界上多少事都是虚伪之极,就像在高唱多元化的美国,居然不承认宗教歧视同性恋。也许有些歪理:那些天主教父侵犯的可都是小男孩,他们以行动证明了他们并不歧视同性恋,哈。还有许多不大不小的坏事,很多人之所以不做,是因为道德的训导、或者怕遭报应,从进化的角度而言,我不觉得那是因为人的本性有多伟大。总的来说,人和动物其实都差不多,加上虚伪狡猾和出坏主意的足智多谋,人要堕落得多。基本上,越进化,越堕落…….草履虫和恐龙是多么的美好与无辜。

这篇blog,坚持了许久,至此终于又如往常一般地崩溃偏题…….

这次回上海,我也多次在家乖乖地吃饭,和爸爸妈妈一起出去逛街逛公园,享受中学生般自由有限的幸福,呵呵。1022日,摸摸和我一起回废城的小毛羊的头,它的表情是多么的美好与无辜。如果我和它一样的白痴和麻木就好了,那么我就不会在乎自己身在何处了。

接下去的一段日子,我已经像王家卫一样,超越时空地感悟过了。跳过对于坚持的自我疑惑以及2006年世界观青椒式变化,我下次应该写一写圣诞节的温哥华之行,或者等我ready了,再重温一遍《春光乍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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