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6

木偶戏(2006.6.25)


费城交响乐团的主场Kimmel Center在五月的时候安装了一个新的管风琴,它是美国音乐厅中最大的新的管风琴,看来意义非凡。围绕着它,举行了一系列的音乐会。除了交响乐以外,还有长达5小时的马拉松演奏、歌唱会以及风琴演奏配合黑白默片的播放。

不过我决定去的那一场是风琴演奏加木偶戏。

我喜欢木偶戏。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木偶戏《红宝石》,具体讲什么一点也记不得了,最后大鸟从舞台飞出,飞到观众席后面去了,我一定是吓了一跳。它在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迷惑:如果台上木偶是人在下面操纵,那么,操纵这鸟的人在哪里?

5月20日礼拜六,我起了个大早(嘿嘿),去看这场上午11点的音乐会。很多人都是带着小孩来的,我的小毛羊在我的包里。位子好极了,Orchestra正中第二排,看得很真切。

音乐会相当平易近人。演奏者先解释一遍曲子,让我们注意听音乐代表的意思。《魔法师的学徒》这支曲子讲的是:老魔法师出门,让他的学徒在家好好干活。学徒厌倦了去井里打水的机械劳动,就用偷学的咒语施魔法于一把扫帚,让它帮他去打水。得意之余,他意识到自己不会让它停下来的咒语,而房子里水漫金山了。仓惶中,他用斧头把扫帚劈成两段,结果两段扫帚在地上躺了几秒钟,就又起来各拿了个水桶去打水了。速度越来越快,房子都要漂起来了。总算老魔法师及时回来,解救了这一切。大型的管风琴能够发出众多音色,配合不同节奏,一部管风琴就可以比较生动地表现一个故事。

木偶戏演的是普罗科菲耶夫的《彼得与狼》。草地池塘边,一只鸟和一只鸭子互相不买帐,猫趁乱袭击鸟,但由于彼得小朋友及时提醒,猫扑了个空,鸟飞到到高枝头。爷爷认为外面太危险,把彼得关进家。果然,狼来了,鸭子哪里躲得过,被狼吞吃了。狼继续在树下转。那棵树有枝条伸到彼得家围墙里,彼得爬到树上,叫小鸟勾引狼,自己用绳索套住了狼。猎人来了,绑起狼,把它送往动物园,彼得和爷爷则得意地跟在后面。

故事由一个老太太旁白,风琴不同的音色自然代表了不同的动物。木偶戏布景简单,才两演员,一个是光头壮汉,另一个是瘦瘦的年轻人,均是黑衣黑裤。他们并不躲在幕后演出。木偶都只有个大头,身体则是软绵绵的布头。演员就轮流拿着它们在手里比划,却还维妙维肖。彼得有个头,垂下的两条布被演员绑在自己脚踝,演员走路,就好像彼得在走路了。至于爷爷,则是一个演员背对我们,在后脑勺放个面具,很有创意。猎人则是临时在观众席中拉来的壮丁。身旁的老太太带着小孩来,小孩没发什么声音。老太太本人则又是拍手又是欢呼的,手里还抱了个大洋娃娃,让人怀疑到底谁是小朋友。这个音乐会给我带来了简单轻松的快乐。

看着两个木偶戏演员,我就暗想,他们的工作和我的多么不同啊。我虽然觉得现在工作还可以,但是有时候觉得自己活得还是太循规蹈矩了。我想这些木偶戏演员一定热爱这一行,才投身于此吧――这显然不是大多人会自动想到的工作,比起其他种类的演员,它也没有成为好莱坞大明星的前景。

没错。“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 苹果的CEO Steve Jobs 2005年给Stanford大学毕业生致辞中如是说道。

说实话,我向来对成功人士的经验教训兴趣不是最大,对励志演讲更是有点cynical。怎么可能听了一个故事或演讲而重新做人呢?显然,成功的原因是复杂的。当成功人士把自己的经验归纳成几条,自然很有借鉴的价值,但那肯定不是致胜秘诀。各人成功经验不同,有共同和不同之处,听谁的好呢?大家经历迥异,偶然性又不断在生命中和我们玩游戏。我想,对生活的智慧、品质的锻炼还是要靠自己了。各人机遇和悟性不同,好坏一半靠自己,一半靠机遇,一切都是活该。尽管如此,当某人强烈建议我把他的这篇演讲读一遍,看在他的面子上,我还是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发觉得Jobs说得非常诚恳,我在有些地方还很有同感。

第一点是Connecting the dots。Jobs读大学时退学了,得以学自己喜欢的东西:字体书法。没啥实际用处,只是喜欢而已。可是10年后,设计Macintosh计算机的时候,这就突然有用了。他想,如果当初没有退学,就不会去学习/玩那些字体,那么Macintosh计算机就没有这些漂亮的字体,而Windows模仿Macintosh,那么所有个人电脑就都没有这么漂亮的字体了。在大学时代,他怎么会知道未来的这一系列事情呢?结论就是一个人需要去相信一些东西,现在看不出来,以后说不定就能把一切都联系起来了。

第二点是关于爱和失去。他早早地就找到了所爱的事业,在20岁成立了Apple公司,到了30岁,他却被这个价值20亿的公司炒了鱿鱼。当然很受伤,但他还是热爱这事业,决定抛弃包袱从头开始,成立了NeXT和Pixar 公司,很成功。后来Apple买了NeXT,他又回到了Apple。最后证明,被自己成立的公司炒掉这件事是对他最好的苦口良药。他觉得,有时候生活中免不了撞墙,但不要丧失信心。让他仍然可以继续的是对该项事业的热爱。所以一定要找到热爱的所在,不论是事业还是人。要不断寻求,直到找到为止,不能马马虎虎就算了。就像所有和心脏有关的事一样,找到了你会知道的。

第三点是关于死。他早上一直问自己,如果今天是生命最后一天,还不会不会做今天本来要做的事?如果太多天答案都是不,他就觉得需要一些改变了。意识到自己是(快)要死的,帮助他作出了生命中最大的决定。在死亡的面前,一切身外之物,包括外界期望、骄傲、对失败尴尬的恐惧,全都变得无所谓,只有最重要的才留下。人是要死的,不值得用对失去的担心限制自己的想法。顺心而行才是正道。他与癌症的一场遭遇更加强了他的领悟:死亡是世界新陈代谢的方式,现在的年轻人要变老死去,为后来人让路。每个人的时间都有限,所以不要按照别人的看法生活,要听从自己的心意和直觉。

最后他引用了一句话“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对于第一点,Connecting the dots,我的确已经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略略看到某些事情跨越多年建立了有意义的联系。因此,我有同感,不急功近利,并建立新的点,谁知道以后呢?当然,他把自己退学和个人电脑的字体联系在一起有一点牵强。发生了和没有发生的事情是不好比较的。没有Steve Jobs,不表示没有别人会开发字体并用于个人计算机。人类的历史有无数独立事件,又有无数链式反应,你如何可以预言? 即使就个人遭遇而言,未来似乎大多是过去的结果,但是有很多还是独立事件。但是,把从回顾得出的“未来不可知”的结论投射到对未来的态度,还是有意思的。其间所构筑信念的跳跃(leap of faith),也就是能够在没有充分实证经验的情况下去相信,是很美好积极的。我想,我基本上可以这样乐观。

关于第二点,爱和失去。我很同意,经历挫折是一种钝化自己感觉、锻炼自己耐心、增加自己智慧的过程,而且几乎是唯一一条路。挫折的时候自然极其不爽,但是还是老话,忍一忍就过去了。至今,我应该觉得自己运气不错,经历了若干挫折,最后倒下的是挫折,不是我。当然,尽可能要少犯错以避免不必要的烦扰和挫折,但是我想我并不是很害怕错误。我有对事情能走得多远的好奇,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一切都是活该,正确自然最好,如果是错误,之后我大概会更加英明。不过,另一方面,听从热爱的心意和直觉,却不是那么一目了然的。我喜欢写blog,喜欢摄影,喜欢毛羊,难道我应该放弃本职工作,投身于此吗?如果我不工作,我的生活就很空虚了,我对这些爱好也没有到一塌糊涂的程度,可见我还在寻找的过程中。

关于第三点,对死亡的认识――说比做容易。人人都知道自己要死的,但世事无常,不知道自己的结束在何时。但有多少人真能够把每天活得像是生命的最后一天呢?说到底,明天就死还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假使一个人很讨厌自己的老板,一直憋着,生命的最后一天,他想做的事就应该包括把老板臭骂一顿。但是如果他第二天不死,怎么办呢?骂也骂过了。所以,不按照别人的看法生活,听从自己的心意和直觉,只能实施在重要的事和决定中。弗洛伊德其实说得也差不多:对于大部分的事情,需要理智分析决定,但对于工作和爱情,应该听从直觉。

假使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那我就不去上班了。我要饥饿地、傻傻地去和我的毛羊私奔。

这样,才能和木偶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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